中国刑事技术专家的楷模:乌国庆(图)

发布时间:2008-10-26 08:00 | 来源:新浪网 2005年12月22日17:06 | 查看:3986次

乌国庆(左二)在办案现场(中国好人网责任编辑卢亚飞配图)

  乌国庆,男,1936年出生,中共党员.

  乌国庆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刑侦专家,长期从事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成功参与侦办了几百起特大和疑难案件,功勋卓著,为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曾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光荣称号,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被国家人事部评为“全国优秀专业人才”,先后多次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当选为北京市东城区人大代表。他被公安部领导评价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被国内外同行赞誉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乌国庆同志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凭借扎实深厚的理论专业功底和孜孜以求的刻苦钻研精神积累了广博的刑事侦查、刑事技术知识,练就了一身过人的侦查破案本领,尤在爆炸等各类疑难案件的侦查以及现场勘查、痕迹物证发现与提取、现场分析研究、案情分析和侦查指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几十年来,从北国到南疆,从莽莽林海到戈壁荒原,都留下他的足迹,记载着他几十年与刑事犯罪做斗争饱经风雨的历程。他常年战斗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平均每年有200多天在各地参与办案。参与侦破过许多大要案件,仅1996年退休后参与侦破的案件就达400余起,其中特大疑难案件近百起,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对一些案件的性质、侦查方向与范围的确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1998年6月,某地发生一起爆炸杀人案。由于这种案件在当地是首次发生,侦、技人员对现场勘查、技术检验和分析缺乏实践经验,对案情分析特别是引爆方式问题有不同的看法。而引爆方式问题又关系着对犯罪嫌疑人的刻画和侦查方向、范围。乌国庆到达现场后没有轻易下结论,而是冒着酷暑高温,连续三天三夜在现场和殡仪馆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查,对各种提取的爆炸残留物,逐一在立体显微镜下进行了整整一天的检验比对,结果在玉米籽大小的残片上,发现有电池盒的标识,据此断定是遥控爆炸。根据乌国庆同志提出的指导性意见,沿着他的思路开展侦查,很快破案。

  2001年3月16日,石家庄市市区发生一起建国以来死伤人数最多的特大爆炸案件,致使108人死亡,38人受伤。案件发生后,公安部立即派人赶赴石家庄组织现场勘查和案件侦破工作。案发当日,根据部领导的指示,乌国庆等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赶到案发现场,乌老会同其他专家和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勘查工作,由于爆炸范围大、现场分散而且比较混乱,乌老不辞辛劳,昼夜工作在爆炸现场,几天几夜没有休息。一个被炸的居民楼已岌岌可危,仅由一道有大裂缝的承重墙支撑着,随时可能倒塌。乌国庆同志不顾危险攀爬到这座楼上,勘查现场,收集证据。经过各部门紧张而艰难的工作,仅用一个星期案件就侦破了此案,受到了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称赞。中央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对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其中乌国庆同志功不可没。

  乌国庆同志1996年退休后,他仍不离岗,仍然保持旺盛的工作精力,时刻准备投入一线工作。2002年11月11日湖南常德发生一起特大投毒案。当时局领导考虑乌老的老伴因患白内障,需要手术,就没安排他出差。当手术进行了一半时,白副部长提出因案件难度大,需要乌老去现场。乌老一接到领导的命令,就立即把天津的亲戚请到北京陪老伴做手术,自己以最快的速度赶赴常德,直到案件侦破。

  多年来,乌国庆同志不仅注重实际办案,同时注意在实践中积累总结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升学华为理论,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他和几名同志发明的“爆炸现场再现法”,依据爆炸现场勘查访问获取的情况资料,按照爆炸发生发展的过程进行反推,把犯罪活动由终结状态恢复至初始状态,再加上图示,可以精确地判明伤、亡者与爆炸点的关系,从中查出元凶。他以此理论为基础,与人合写了“特大爆炸案件的现场勘查和指挥”论文发表,对提高刑侦人员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他是警察高等教育规划教材的编委,国家重点教材《爆炸犯罪对策教程》的主审,他写了几万字的《爆炸案件的侦查》,主编了《刑事侦查学》。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CCTV感动中国2005年度人物候选:乌国庆》)

(责任编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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