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夜谭|为善行撑腰,让人敢救又能救(4图)

发布时间:2020-01-07 21:15 | 来源:掌上春城 01-0400:13 | 查看:1821次

新年伊始,薄衣微寒,昆明市民的心却是暖的。

2020年1月2日上午,在人民中路附近,一名14岁男孩晕倒在人行道上。正当路人拨打120电话时,来自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血管病中心外科监护室护士杨昆娥刚好路过现场,在男孩已经无意识的情况下紧急为他做了心肺复苏,并陪同120送往医院。

杨昆娥用自己勇敢的双手挽回了这名学生的生命,同时也为寒冬里的昆明增添了一股暖流。

其实,

在我们身边,

这样暖心的事发生过很多…

2019年8月13日,在二环路边金瓦路上,一位老人被飞驰而来的汽车撞飞,路过现场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主任岳巍停好车,带上随车的急救包就来到老人面前,开始了现场抢救,为老人赢得了进一步抢救的机会;

2019年6月28日,五华区人民医院3名护士路经西山区秀苑路时,看见一名约50岁左右的男性躺倒在地,身边是围观市民,3名护士见此场面毫不犹豫上前救人;

2019年6月6日,昆明市延安医院科研部实验员唐维伟,在昆明开往大理的高铁途中救助一急病男童;

……

但今天,

在网友纷纷为昆明白衣天使点赞时,

小掌注意到了这样一条评论

“万幸肋骨没断”

这不禁让小掌想到了近日的一则消息:“男子心肺复苏压断老太肋骨,获判不担责”

事件回顾:两年多以前,辽宁沈阳一家药店的店主孙向波,为昏倒在店内的戚老太做心肺复苏,结果压断了其12根肋骨,并被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经过两年的等待,孙向波在2019年12月31日拿到了当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决定驳回原告戚老太的诉讼请求。

在前些年“因怕被讹不敢扶老人”时有发生的背景下,“医生救人一命却惹上官司”事件,难免再次给“见义勇为”蒙上了一层阴影。但该案中,当地法院的判决无疑给人们吃了颗定心丸。

根据民法总则“好人法条款”,“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孙向波为昏倒的戚老太实施心肺复苏过程中,导致对方受伤,自然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从“好人法条款”的立法精神来理解,法律保护的是公众自愿紧急救助行为,在性命攸关的紧急情况下,任何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善行”都值得鼓励,而这也是“无条件豁免责任”的立法初衷。

退一步说,心肺复苏并不是医生的专利,而是倡导公众掌握的急救技术,即便没有执业医师资格施救,也应“网开一面”。就算施救者是个没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普通人,在紧急救助他人时,也不应有担责的“后顾之忧”。

而从司法实践层面来说,见义勇为者对见义勇为所造成的后果无过错时即无需担责,法律越来越站在见义勇为者的一边。任何时候,见义勇为都应该得到鼓励而非打压。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有了暖心的“好人法条款”后,当执法、司法能给力撑腰,第一时间定分止争、褒奖善行,社会层面也给予关心和支持,见义勇为蔚然成风也就不会是奢望。

最后,小掌想说,

与生命赛跑,

要让人敢救又能救。

掌上春城综合发布

掌上春城记者:史晓晖

部分素材来源:新京报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