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跳水救人该不该宣传(图)

发布时间:2010-09-14 00:47 |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8月02日 08:23:16 | 查看:4085次

(中国好人网配图)

  近日,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妈心存感激,打算登门道谢,却被老伯要求找电视台报社,宣传一下他的行为。大妈的女儿得知此事,在网上发帖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2010年8月1日《京华时报》)

  大妈的女儿得知此事,在网上发帖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在我看来,这也是我们的社会之耻。一个80多岁的老人去救人,在那个紧要关头还会有什么动机吗?如果有,老人就会和其他人一样做个旁观者。再说,老人是一位扛过枪、打过仗的老战士,在战场上滚爬的人,难道还会在乎这点名声?

  “让我寒心的是,当时在场那么多比我年龄小的人,他们都没去救,结果还是我们两个80多岁的老头跳进池里。唉——现在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了,看见人处于危难的时候肯伸出手搭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这样的事情宣传一下,教育一下旁观的年轻人。我自己都80多岁的人了,要那个名声做什么用?”这是老人的真心独白,这个独白其实也是一种批评,是对社会不能有力推动引导保护相互关爱的批评。以上真真切切的话,从另一个方面也道出了我们的社会之耻。

  俗话说,七十古来稀,八十之耄耋。如今,年轻人见死不救,甘做旁观者,却要两个耄耋老者来救人,这不是耻辱又是什么?当今,见死不救,做旁观者总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好人不敢做,做了还有过”。比如南京的彭宇,见义勇为,结果还被判赔钱。面对这样的事情,有网友打趣道:我家穷、扶不起。但这样的案例毕竟是少数,如果说,怕惹麻烦,那为何两位老人就不怕?如果我们质疑老人的救人动机,只会使我们这个社会变得越来越糟糕,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事就会越来越少。不管怎么说,有老人跌倒,或有人落水,不见有人帮救,只见旁观者,这都是我们的社会之耻!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的社会怎么啦,为何变得如此冷漠,而没有怜悯之心?

  “当今社会好事难做、好事不做、做了好事有后顾之忧,在这种氛围下,做了好人好事就越需要多报道。”我很赞同老人的这种想法。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文家坡乡的李宝智,20多年间先后5次救助6人脱离险境。但在当地,有人冲他翘起大拇指,说名至实归;也有人在背后嘀咕,说这份“名气”是他自己主动“炒”出来的,拿那份奖金也不嫌烫手?诸如此类种种说法,皆因这个“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是李宝智自己申请的。但事后,当地政府和媒体都正确地评价李宝智的行为,还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向他学习。千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赵炳杰还表示,李宝智积极主动要求荣誉的行为虽然特殊,但在客观上仍然是高尚的、合理的,他在物质上并无过多要求。政府充分考虑到了李宝智的要求和榜样意义,专门召开表彰大会的目的就是为了宣传他的优秀事迹,得到社会公众支持、鼓励,促进公民道德水平的提高。(2010年2月11日《四川法制报》)

  我们不是常说,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吗?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这样的好人好事,碰到这样的新闻不吝啬版面,就是正确的引导人。只有这样的新闻多了,社会的风气才会好转,助人为乐的人才会多起来。媒体披露社会腐败、社会丑闻,这种舆论监督显然很有必要,但不能忘记宣传这种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精神,这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主流,这样的新闻报道得多,人们耳濡目染,那些原本冷漠的心就会变得温暖起来。这却是我们这个社会当今最需要的。见义勇为需要勇气,需要付出,同时也需要关心和爱护,请不要冷落生活中的英雄。所以说,老伯要求宣传自己,教育旁观者,是值得提倡的。(洪巧俊)

(责任编辑:吴雄)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