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科研经费,为啥没成“唐僧肉”(图)

发布时间:2015-12-12 21:33 | 来源:解放日报 2015年08月24日 04版 | 查看:1292次

申请科研项目 需要评估审核

  一直以来,中国科研经费的使用,因“灰色地带”和效率低下而受到专业人士的诟病。近日,科技部决定严查贪污侵占科研经费等问题,对该领域的混乱情况“动刀”。
  在科研经费的管理方面,国外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
  在德国,从申请科研经费到经费用途,再到项目审核,每一环节都有规范,杜绝漏洞。也正因此,在德国想挣钱的人去了企业,留下来做科研的,差不多都是真心喜欢安安静静做学问的人。
  本报记者 王一 整理
  
评审者须撇清
  与申请人关系

  在德国,科研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一是德国科学基金会,二是教授与企业直接合作,三是政府主导策划的项目。其中,德国科学基金会项目的权重远超其他,是衡量教授或高校科研水平的标杆; 与企业进行合作的多为应用型科技大学,其与综合性大学的基础科研区别明显;政府主导的项目则大多偏重实际应用,数目不多。
  在德国,每位教授都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向德国科学基金会提出项目申请,由后者组织该领域专家进行评审。这些评审专家通常被要求在近十年内与项目申请人(甚至是申请人所在学校)没有任何公开的合作关系,如果国内找不到这样的专家,甚至不惜去国外请来。
  申请上交后,德国科学基金会会请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估鉴定。评估意见最后还需通过一个专业委员会讨论审核,通过后才可获得科研经费。
  对于科研经费的申请和科研项目的评估,德国有一套较为严格的体系。科研人员需要递交约20页的申请材料阐述自己的项目,其中最关键的是要介绍该领域的科研现状,表明自己知道前人已做了哪些工作,自己不会做重复研究;需说明自己已有哪些研究,要做哪些新研究,并表明自己有能力完成项目。
  专家如何判断项目的可行性呢?一位当过评审的华人教授说,他们一般会从申请项目对该学科发展的价值出发进行判断,“不会受太多现实因素影响。”
  在这位教授看来,这样的评审立场,并不会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矛盾。“一方面,学科的价值本身也包含了人文关怀;另一方面,学科发展了,解决实际问题的科研能力才会真正变强。而且,科研项目的设想都是科学家自己的灵感,这是最容易出成果的。”
  超过10%
  会被认为发生重大差错

  审核通过后,经费如何发放也很有讲究。
  项目经费通常根据进展分2-3次发放;项目负责人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进展报告,最重要的是项目总结报告。如结果不符合指标,负责人以后将很难申请到项目;经费按预算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年度结余不超过预算总额10%的可在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也可在本年度超额使用下一年经费总额的10%以内。
  经费直接由主管部门汇到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不得从项目费中提取任何费用,但经费利息收入可由课题单位支配;项目经费按照申请计划使用,主要开支为临时聘用人员的开支,约占总开支的80%,其中包括参与的博士生。项目负责人和在编人员不得从项目费中领取任何形式报酬。
  高校在经费使用上按照国家和州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批准的预算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科研部门不再安排专门人员和机构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而是由课题组通过提交的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来说明其使用的合法性。项目经费正负超过10%,会被认为发生重大差错,经费如有结余会被政府收缴,但目前尚未发生结余上缴现象。
  而对德国教授来说,申请到的项目不管多少,都不会构成什么业绩压力。一般教授手头就两三个项目,太多就没法专心,申请新项目时也通不过,这是常识。
  经费越高
  所需说明越详细

  不仅如此,教授手里有几个项目,与其享受的物质待遇没有直接关系。一般来说,不论从哪里获得项目资金、不论项目多寡,德国教授的每月工资仍是在法定基础上与校方商定的薪额。
  就项目资金而言,尽管教授享有充分支配权,但出纳和审查都掌握在第三方手中。德国科学基金会以及隶属国家的独立审查机构还会对项目开支进行抽查,每笔钱的去向都必须长年留资,且要能与当时科研的实际需求吻合。
  申请材料还需包含对经费使用的预算。经费额度越高,所需要的说明也越详细。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可以列在预算之内,但需参照统一的联邦旅费法规定的标准。如果申请人要打车去火车站,就得在预算中说明为什么不能乘坐公交车。
  此外,申请到的项目资金,用途有严格限定。吃饭宴请不能报销,差旅费有限,一些基本硬件设施要自理,这都是规定死的,给招聘的科研人员开多少工资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基本没有什么漏洞。
  不要求成果也允许失败
  在怎样用钱方面,德国对教授的限定是严格的,但用钱的效果方面,却又宽严有度。据受访教授介绍,在德国,一个科研项目周期一般是三到五年,如果科研过程中发现原来的方案不可行,只要理由充分,教授们也可提出转换研究思路,甚至五年期满原来的设想宣告失败,但你从失败中发现了新的东西,想继续尝试,也可以申请将项目延长一期,很多科学发现就是这么来的。
  换句话说,没有人要求教授们在项目结题时一定要发表多少论文,出多少专利,但审查专家会仔细聆听你到底有没有真正进行研究,有多少收获。如果老出不了成果,你自己从事的研究也很难往前推动,这本身就是一种压力。
  但这也不意味着科研人员可以高枕无忧了。科研经费每两年发放一次,如果项目时间长于两年,申请者需提交中期进度报告,再次申请经费。项目结束后,科研协会还会对项目做一次最后评估。如果存在列出的科研目标未完成状况,会要求科研人员接着完成,否则不予结项。
  值得一提的是,德国的教授们普遍珍惜这一职业所带来的自由与尊严。在德国,当上大学终身教授非常难,本身就是一种荣誉,受到社会尊重。同时,大学教授们在自己的科研领域享有充分自由,校方无权对教授的科研计划、人员招聘等进行干涉。
  一位教授说:“如果你想挣钱,那么就去企业,留下来的,都是真心喜欢安安静静做科研的人。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儿我们的确有这样的科研环境。”
  链接
  科研经费“防蛀”,不妨学学国外
  美国
  同行评议与社会监督

  去年1月,美国联邦调查局以造假申请研究经费的罪名起诉西北大学前癌症研究教授查尔斯·贝内特,指控其曾在2003年至2010年间,用从联邦政府申请到的癌症研究经费来支付自己、家人和朋友的旅行费用,还聘请“不合格”的朋友和亲戚担任研究顾问。最近,贝内特同意向联邦地区法院缴纳47.5万美元的个人罚款来达成和解,而西北大学则向联邦政府赔偿了293万美元。
  官方数据显示,美国联邦政府2015财年的支出总预算约为3.9万亿美元,其中科学研发预算为1394亿美元,遥遥领先于世界大多数国家。
  美国政府及相关机构通过竞争方式择优支持科研经费发放对象。科研人员一方面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严格、具有说服力的申请报告,另一方面还要经过同行评议,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行评议的好处是,不管申请者是诺贝尔奖得主还是助理教授,只要课题令人信服就可得到经费,而研究水平与成果到底什么样,评议小组成员也都十分清楚,这样就保证资金流向最有创造力或社会最需要的课题。严格的同行评议和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造假或质量较次的科研项目蒙混过关。
  英国
  科研实行“项目制”

  英格兰拨款委员会出台的最新报告认为,英国的科研拨款是世界上最有效率的,其以占世界1%的人口和3%的科研经费,发表了占世界7.9%的学术论文,引用率为11.8%。
  英国科研实行“项目制”,从事科研项目的人自行管理经费,但项目支出必须符合项目委托方的规定和财务管理章程。譬如,差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课题经费结余上缴研究机构,个人不得提成或截留等。公立科研项目还有义务接受媒体监督,向媒体公布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只能用于项目运作,不得挪用,一旦违规将受到严厉惩罚。
  韩国
  举报侵吞科研经费有奖

  为了应对侵吞科研经费,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专门做出《防止产业研发资金滥用对策》。对于提供相关线索的举报人,奖金从现在的最高1亿韩元提升到10亿韩元,同时要求资金所在银行和国税厅联网,对科研经费进行系统性实时监控,系统和信用评价机构的企业信息库连接,对一些经费使用特别集中的情况进行预警。
  资金不再直接拨付给使用机构,科研机构如果需要特定设备,相关费用清单会直接传给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经批准后通过政府来支付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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