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金华出现“彭宇案”?中国好人网律师团赴浙“抗诉”

发布时间:2011-11-29 09:20 |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1-11-29 GA11版 | 查看:1487次

  摘要:搀扶老人而被认定为撞人者,浙江金华吴俊东父子被金华中级法院二审判决赔偿两位老人7万多元。昨天,以著名律师朱永平为团长的中国好人网广东公益律师团飞赴浙江为当事人吴俊东维权,正式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要求金华人民法院暂缓强制执行措施。

  南都讯 搀扶老人而被认定为撞人者,浙江金华吴俊东父子被金华中级法院二审判决赔偿两位老人7万多元。昨天,以著名律师朱永平为团长的中国好人网广东公益律师团飞赴浙江为当事人吴俊东维权,正式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要求金华人民法院暂缓强制执行措施。据朱永平介绍,随后该律师团还将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寄出案件再审申请书。

   昨天下午3点半,中国好人网总编谈方和广东公益律师团首先为此次“法律援助”之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谈方称,中国好人网今年3月设立了“搀扶老人风险基金”,专门为勇于搀扶老人却被冤枉的“好人”提供免费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今年9月12日接到金华青年吴俊东的求援电话,“公益律师团经过调查、向法院调集全部案卷,多次组织论证后认为,当地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不公正,忽视重要证据,且错用高度盖然规则。中国好人网公益律师团决定义务代理吴俊东一案。”

  在广东公益律师团与吴俊东签署了相关授权委托书后,昨日下午4点,公益律师团一行赶赴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向该院递交了《民事抗诉申请书》,该院有关负责人接待了律师一行,正式接收了相关申请书。

  公益律师团团长朱永平提出,此案一审及二审的判决均存在问题。首先,根据本案中交通事故证明书、和金华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鉴定书已经得出结论:“对两车是否碰撞、刮擦无法证实,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事故成因”,可以认定两车无碰撞或刮擦;两名第三方证人“均没看到撞车”。

    朱永平认为,这些证据已经确实充分,无须适用“主观臆断”的高度盖然性规则,而本案二审法院并没用遵从法定的证据规则要求,错用了“高度盖然性规则”,他表示,“这个案件的判决,简直比‘彭宇案’判得更加离谱!对现有的证据视而不见,这样的判决会使救助者变成无助者,误导社会道德风气!”

   ■案件回访

  据吴俊东回忆,去年11月23日,他开车外出途中发现车后有两位老人骑电动车摔倒,他停车去搀扶,并打电话让父亲前来把老人送到医院救治,他跟随交警前去做事故笔录。谁知两位老人竟然认定是被他驾驶的车撞倒并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金华市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俊东赔偿两位老人数万元,今年8月30日,金华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随后,吴俊东接到了强制执行通知,如拒不执行,他和父亲将被行政拘留。吴俊东的父亲吴秀芝认为,“不是我们的责任,为什么要我们赔钱?”

  而原告老人胡启明夫妇却坚称,是吴俊东驾车撞人在先。记者昨晚7时致电胡启明及其子胡建军,二人在电话中均明确表示,是吴俊东驾车撞人致使老人受伤,他推卸责任才称是做好人好事,法院判决很公正。

  ■对话

  吴俊东:我只是想要一个公平的结果

  南都:你是怎么找到中国好人网求助的?

  吴俊东:是二审判决之后,我把经历发在网上,好心网友推荐给我的。

  南都:你当时下车去搀扶老人?有迟疑吗?有没有想过会产生纠纷?

  吴俊东:我开车回家的路上,看到后面有老人摔倒了,我从小在村里周边都是老人,这种是自发的帮人,没想过后果。

  南都:打官司这段时间你是怎么过的?

  吴俊东:一审之前我以为自己肯定不会输,咨询了很多法律人士,结果一审的判决让我很震惊,很恼火。二审的时候我请了杭州的律师,但是结果还是维持原判。这大半年来,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半夜突然醒来,会觉得很委屈,给家人找了这么大的麻烦,我很内疚。我姐姐一个月前还为了帮我打官司辞职了,本来她在市里有份收入很好的工作。我们全家4口人几乎每个人都瘦了20斤。

  南都:你现在后悔吗?

  吴俊东:我不会为我搀扶老人的救人行为后悔,但是我为救助了不讲道理的人后悔。

  南都:那你对这次二审结果有什么样的看法?对申请抗诉有怎样的预期?

  吴俊东:为了这个官司,我们家已经付出了很重的代价。我觉得判决结果很不公平,看到公益律师团,我感觉自己有了希望,我只想要一个公平的结果。

  南都:那你以后还会救助别人吗?

   吴俊东:会的,今年夏天,我的二审判决还没下来,我还在路边又帮助了一个摔倒的孕妇,这个是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会去做的。

  采写:南都特派金华记者靳颖姝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金华出现“彭宇案”?广东律师团赴浙“抗诉”》)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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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楼 河南省许昌市2011-12-19 04:56:50 发表
匿名网友:支持并坚持——做好人,做好事。不为别的,只为心安。

第31楼 浙江省舟山市2011-12-16 16:06:31 发表
匿名网友:要还一个公平给大家,是否碰撞可以做鉴定,这么简单的事,怎么搞得这么复杂,没事找事做吧

第30楼 宁夏银川市2011-12-15 21:21:08 发表
匿名网友:坚决支持你!坚决鄙视那些为了钱而出卖道德的人!

第29楼 湖南省益阳市2011-12-07 14:36:56 发表
匿名网友:但愿不要为确实有责任的‘好心人’而辩护。

第28楼 山西省太原市2011-12-07 12:00:02 发表
匿名网友:一丝一会儿的无奈一生一世阴霾,好人难当呀

第27楼 江苏省南京市2011-12-07 10:30:49 发表
匿名网友:杯水车薪一族

第26楼 浙江省丽水市2011-12-07 09:05:40 发表
匿名网友:这个社会还有真理吗,社会和谐不应建立在不公平上。我们的法律不能是空口讲讲的。交警已定他的车没有碰擦的痕迹,很明显就不是他撞的,那还有责任吗,你们坐在审判席上却不会公断,一帮混蛋。你们真是上班喝一杯水,却拿着一车的薪水,(杯水车薪)。一帮狗日的。

第25楼 浙江省金华市2011-12-05 13:08:43 发表
匿名网友:吴俊东在交警队做的笔录里都这么讲的:他在2010年11月23日中午12.30左右驾驶鲁DK0103号正三轮摩托车在汤井线2公里+600米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瀛头村的地方发生了交通事故和一个骑电瓶车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打电话他父亲也说出事故了,之后他父亲和他村村长赶到现在,报警是他们村长报的也说一辆三轮摩托车和电瓶车在瀛头村发生了交通事故。

第24楼 浙江省台州市2011-12-04 21:48:12 发表
匿名网友:最近可能是网上。电视上这种事情报道的多了,现在的无良老人都学会这一招弄点钱花花了

第23楼 安徽省黄山市2011-12-03 14:04:46 发表
匿名网友:法院是个臭屎缸,律师是个搅屎棍,法官是个搅拌器。此三者一启动,什么案子都能搅得臭气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