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30 10:23 | 来源:广州日报 2011年11月30日 A10版 | 查看:4179次
华师教授组律师团赴浙江金华抗诉
谈方率律师团赴金华抗诉
11月28日一早,90后小伙子吴俊东和姐姐吴燕金一起从浙江金华家里赶到义乌民航机场,等候从广东专程赶过来的公益律师团,这对于他来说是自己身陷一年多的官司的重要转机。
本报记者杨洋、武威
2010年11月23日,吴俊东自称驾驶三轮摩托车回家途中,超车后发现身后两位骑电动车的老人摔倒,遂出于救助之心扶起老人,随后赶到的吴俊东父亲吴秀芝同两位老人一同前往医院,并支付住院费1000元。但两位老人当场指责吴俊东开车不小心,并认定系吴所驾三轮摩托车剐蹭电动车导致翻车,后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俊东父子赔偿两位老人近7万元,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吴俊东表示对法院的判决感到“意外甚至恼火”,开始向网络求助。其中他在“中国好人网”的留言很快引起了创办人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的注意。
11月28日上午,谈方教授促成以广东省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为团长的5人公益律师团到达金华,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止强制执行判决结果的措施,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寄出申请再审申请书。
在当日下午举行的简短的新闻发布会上,朱永平律师分析了对判决结果的三点反驳,认为法院判决没有采纳两个直接证据,在完全可以使用证据规则的前提下错误使用了“高度概然性原则”,以微弱证据和法官的主观臆断作出判决。
义务为吴俊东打官司
朱永平说:“法官在证据齐全执行规则时缺乏社会责任感,这是一个比彭宇案和许云鹤案判得更离谱和错误的案件。”曹柳生律师在发言中提到:“案件引发了公众和律师团的关注,不好的判决给社会的指引是不好的,会引起许多问题。”
律师团在发布会上与吴俊东签订了代理协议,并承诺若重审程序启动,则将由朱永平和曹柳生两位律师担任代理律师,义务为吴俊东打官司。随后公益律师团和吴俊东一家人赶往金华市检察院递交了申请抗诉书。
同行的盛邦法制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子俊表示,这次的案件比较特殊,是一个具有典型性的“好人案”,现在对金华市检察院申请抗诉,虽然乐观地希望检察院能够接纳律师团的观点,但是毕竟一起民事诉讼申请抗诉不是检察院的核心职责。(作者:杨洋 武威)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扶起摔倒老人惹7万元官司》)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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