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检察院接收好人网“抗诉”申请 被告被判赔后仍搀扶老人(图)

发布时间:2011-11-29 20:41 | 来源:羊城晚报 2011年11月29日 第A05版 | 查看:2687次

 90后搀扶老人遭索赔,好人网公益律师团赴浙援助

 吴俊东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旭森摄影报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无法确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搀扶老人的浙江90后被判赔钱,广东公益律师团决定进行法律援助(详见昨日A1版)。28日下午,中国好人网公益律师团抵达金华,与吴俊东正式签署各项授权委托书,并和吴俊东一起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书。记者了解到,就在一审判决吴俊东父子赔偿将近7万元后不久,他又一次“冒险”在路上搀扶老人。

  渴望能得到公平裁决

  “我希望通过好人网的帮助,能够让我获得公正公平的判决。”11月28日中午,从广州飞往义乌的飞机准时降落在义乌民航机场,吴俊东随后出现在接机口。

  眼前的吴俊东这般打扮———黑色风衣搭黑色牛仔裤,脚踏黑色调运动鞋,个子不高,皮肤干净,眼角已有丝丝鱼尾纹。

  吴俊东向记者复述了整个事件的始末。去年11月23日,吴俊东驾驶父亲的三轮车回家时,路遇一对老夫妇跌倒受伤。吴俊东不顾同车人的劝阻,上前搀扶老人胡启明夫妇,不料老人竟说是吴俊东将他们撞倒。私下索赔无果之后,两位老人将吴俊东和父亲(三轮车所有人)告上法庭。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俊东父子应赔偿胡启明夫妇各项费用将近7万元。

  “听到判决之后很震惊!”吴俊东说,之前以为这件事和自己无关,根本判不下来,他甚至连律师也没请。后来他去咨询律师,不少人都觉得这个案子判得荒唐。

  父子俩决定上诉。8月30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判赔偿后仍敢搀扶老人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吴俊东现场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书,全权授权好人网公益律师团对本案进行代理。

  当天下午4时30分,吴俊东父子和律师团一起来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周处长正式接收了本案的相关材料。周处长承诺,将对案件进行认真研究,若检察院接受抗诉,则会继续按有关程序办理;若无法接受抗诉,也会采取息诉的方式,争取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对于息诉的说法,父亲吴秀芝相当坚决地表示,他绝不会接受此种处理方式。吴秀芝无奈地告诉记者,这个案子让一家4口足足瘦了80斤,但他们不会放弃。吴俊东也信誓旦旦地说:“天底下比我们遭受委屈处境更困难的人还有很多,我们一定坚持下去,直到讨回公道为止。”

  记者了解到,今年一审判决下来之后,吴俊东虽然已被判赔款,但他在暑假又一次和同学一起搀扶了跌倒的孕妇和老人。“当时周围很多人在看,应该不会被陷害的。”吴俊东回忆道。回家后,吴俊东妈妈哭笑不得:“这个案子还没处理好,你怎么还敢去扶人啊。”不过,对于吴秀芝来说,这个案子出现以后,每次来了胡启明家里的人,他一定要叫上附近的村支书一起,确保“有人证在场作证”。

  原告方坚称吴俊东撞人

  当天晚上7时许,记者拨打了本案原告胡启明的电话,由于其口音较重难以辨清,记者转而拨打其儿子胡先生电话。胡先生坚称吴俊东撞倒了他的父母亲,并表示其母亲至今脚部的旧伤没有好。

  记者询问胡先生家人是否曾对吴俊东表示过感谢。他马上回答称:“干嘛感谢他呢?他是撞倒人的!”并称是吴俊东的车厢碰到其母亲的大腿,所以才把伤者送到医院,后来发现医疗费太高所以就抵赖,而不是吴俊东所说的借钱给他们。“如果他真是好,我们感谢还来不及。我爱人书都没读,小学毕业,都懂得这个道理。他不是做好事,到医院检查,问医生要多少钱,医生说要四五万,他们就不认账了。”

  胡先生表示,既然判定下来了,结果怎么样都只能接受。“如果要了解更多问题,直接去问法院吧。”

  律师说法

  判决不当或会误导社会风气

  当天下午,由华南师大教授谈方带领的中国好人网公益律师团在金华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本案来龙去脉做了进一步说明。

  律师团团长朱永平律师介绍称,本案反映的不是国家没有民事证据的规则,而是法官在执行规则过程中缺乏社会责任感,对证据规则使用不当,使得社会跟法律脱节。朱永平认为,案例应当指引社会价值取向,一旦判得不好会祸国殃民。朱永平指出,对现有的证据和事实,法院根本没有采纳,违背了法定证据规则;二审时法院采纳的高度盖然性规则,也必须有严格条件,在本案是不能应用的。

  律师团副团长曹柳生律师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诉讼的请求,对事实具有一个举证的责任。法院在当事人无法举证的情况下,随意采纳高度盖然性,会导致以后国民遇到跌倒的人绕路走。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检察院接收“抗诉”申请被告被判赔后仍搀扶老人》)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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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贵州省遵义市2012-01-05 09:48:40 发表
匿名网友:应该由原告举证.在证据特别充分的情况下才能判被告.否则,谁还做好人.

第2楼 浙江省金华市2011-12-05 14:24:39 发表
匿名网友:吴俊东在交警队做的笔录里都这么讲的:他在2010年11月23日中午12.30左右驾驶鲁DK0103号正三轮摩托车在汤井线2公里+600米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瀛头村的地方发生了交通事故和一个骑电瓶车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打电话他父亲也说出事故了,之后他父亲和他村村长赶到现在,报警是他们村长报的也说一辆三轮摩托车和电瓶车在瀛头村发生了交通事故。这叫做吴俊东在做“好事”?

第1楼 广东省广州市2011-11-30 19:39:25 发表
匿名网友:判决不当或会误导社会风气. 案例应当指引社会价值取向,一旦判得不好会祸国殃民。法院在当事人无法举证的情况下,随意采纳高度盖然性,会导致以后国民遇到跌倒的人绕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