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28 14:35 | 来源:羊城晚报 2011年11月28日 第A01版 | 查看:2879次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旭森、黄亮报道:浙江金华市20岁的小伙子吴俊东与两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的“偶遇”惹出“大麻烦”———两位老人认定吴所驾三轮摩托刮蹭电动车导致他们摔倒受伤,并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金华市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俊东赔偿两位老人数万元,金华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发生在去年11月23日的这起案件令吴俊东颇感无奈,随即向中国好人网求助。28日上午,由该网组织的广东公益律师团前往金华,为吴俊东向金华检察院申请抗诉,然后向浙江省高院寄出再审申请书。
交警事故证明未被采信
吴俊东称,去年11月23日,他驾驶三轮摩托车驶至金华市鹜城区瀛洲村时,旁边两位骑着电动车的老人突然翻车摔倒。吴俊东将两位老人送到医院,并垫付1000元医药费。吴俊东称,当时自己只是超车,没有碰到电动车。然而,65岁的老人胡启明却认为,是吴俊东的摩托车刮碰电动车,坐在后座的老伴被刮倒后,自己也随后翻车。
案件的焦点是两车是否发生刮碰。金华市交警部门的事故证明书称:“对两车是否碰撞和刮擦无法证实,因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事故成因,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物证鉴定称:“未见三轮摩托车与电动车明显相对应的碰撞擦划等痕迹。”然而,两位老人却坚称两车发生碰撞,还有唯一一位目击证人也指称两车相撞。证人称当时身处现场百米开外,看到电动车左右晃动,然后翻车。
金华市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俊东赔偿老人数万元。吴随后提出上诉,金华中院维持原判。两审法院均没有采信“交通事故证明书”及公安物证鉴定,二审判决书称,根据“高度盖然性”的司法原则,老人翻车摔倒与吴俊东疏忽大意超车存在因果关系。因此维持原判。
广东律师团阵容很豪华
由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创立的中国好人网好人基金下设一个“搀扶老人风险基金”,专为勇于搀扶老人却被冤枉者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必要时还会提供经济帮助。“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经媒体广泛报道后,也引起了吴俊东的注意,当他接到巨额赔偿判决并可能被强制执行后,尝试向中国好人网和谈方求助。
据谈方介绍,经过初步分析,该案属于中国好人网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的帮助对象,并先后咨询了中国好人网的8位公益律师,最终组成了一支吴俊东案公益律师团义务代理本案。担任团长的是著名律师朱永平,副团长是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柳生和广东省人大立法顾问、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二秀。
朱永平认为,不能因为两位老人受伤后吴俊东垫付了1000元医疗费,就认定吴俊东是加害人。法院判决错用高度盖然性规则,违反民事证据规则要求。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律师团赴浙“抗诉”老人翻车疑案》)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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