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和常德被取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04-12 21:46 | 来源:中国城市报 2022年04月06日 11:58:31 | 查看:1013次

作者:中国城市报记者 邢灿

据悉,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山西省长治市和湖南省常德市,因创建工作滑坡被取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对一个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综合实力的肯定,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2003年,《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但“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并非“终身制”。

中央文明办按照“一年一测评,三年一总评”的程序进行评选表彰。根据《暂行办法》,被撤销全国文明城市的,不得参加下一届评选。经过认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以后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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