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志愿服务绽放持久生命力

发布时间:2009-05-22 17:4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9-05-21 | 查看:3034次

  悲喜交加的2008年,志愿精神在中国大爆发,唤起了千万国人公民意识的苏醒和为国担当的责任。一年后,当走过大灾大难,志愿者群体从万众瞩目的中心退隐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志愿服务也归于“和风细雨”的日常生活。有的网友开始讨论起一个话题:磨难下催化的志愿服务热情,该怎样长久延续?

  其实,常态化、社会化,正是志愿服务的生命力所在。志愿服务融进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能将奉献与助人的理念广为撒播,是志愿精神最好的传承。而志愿服务要持续发展,仅有古道侠肠远不够,如何给予志愿者有力的支持,如何让志愿意识扎根人心,都是需要探索的问题。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志愿服务团体兴起,有的发展壮大了,有的却难以为继,究其尴尬境地,是因为缺乏社会资源的支持,尤其是资金保障,对“草根团体”来说更是如此。可喜的是,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在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比如财政拨款设立志愿服务专项资金。志愿服务的经费来源,途径可以多元化,各地可将志愿组织基本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也可吸纳社会力量的支持,比如邀请各界知名人士牵头募集基金,号召工商企业进行捐助,动员市民参与认捐等。前段时间南京举行首批“个人慈善冠名基金”认捐仪式,吸引了110多位市民参与,这些市民可按个人意愿让基金用于助学、助孤、助老、助残、助医、助困等救助项目,这种募捐形式给志愿服务也提供了借鉴。志愿服务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需要规划和组织。如果今后能以各省市政府为龙头,建立起“志愿者之家”,使之覆盖机关单位、社区、农村,一方面协调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另一方面为志愿服务提供资金、培训、信息、法律咨询等支持,让志愿者有“家”可寻,有“家”可依,那么志愿服务活动将变得更加规范有效。

  要让志愿服务拥有持久生命力,最根本还在于理念的培养,引领大众将志愿服务化为一种自觉,一种责任。一些志愿服务发展较成熟的国家,注重从青少年入手培育志愿服务意识,他们鼓励大学生、中学生甚至小学生,在上学期间拿出一定时间到社区做志愿服务,社区评估合格后,学校会给予相应学分。实际上,这是把倡导志愿服务纳入到教育体系中去。在我们国家,有的地方制定了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如广东“提倡16周岁至19周岁的青少年进行累计100小时的志愿服务,大学新生有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记录”。这些举措并非是强制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而是通过倡议和动员,引导青少年在亲历中体会到奉献的快乐,从而树立起社会责任感。我们一直呼唤素质教育,志愿服务就是绝好的素质教育,虽说不一定要和学分成绩挂钩,但学校可以组织开展一些符合学生能力、兴趣的公益活动,这比单纯的说教更有吸引力。在很多国家,企业也是支持志愿服务的重要群体,他们不仅进行资金捐助,还组织员工参与其中。如今,一个企业的良好形象不单取决于创造了多少利润和税收,还在于为社会做了什么有益的贡献,开展志愿服务就是企业实现自身价值的一条途径。如果倡导广大企业将志愿服务融入自身文化并付之行动,将为志愿服务的普及和壮大注入生生不息的力量。

  随着志愿服务的日益发展,各地推出了不少激励机制,各类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层出不穷,彰显了社会对志愿精神的推崇与颂扬。虽然志愿活动的本意并非要索求回报,但合理的奖励有助于培养以助人为荣的社会风气,激发人们从事志愿服务的热情。对志愿者的奖励,可以更加具有针对性,以人为本,例如对于经济拮据的志愿者,除给以一定的奖金外,还可以考虑减免税收;对于事迹突出的学生志愿者,可以探索提供升学、就业的优先考虑等。有的城市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采取了灵活的人性化方式,例如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社区,居委会管理着一种“时间银行”,志愿者可将参与公益服务的时间存进“银行”,当自己遭遇困难需要别人帮助时,可从中支取“被服务时间” ,“时间银行”将安排其他的“储户”来返还时间。这种新的公益服务形式,带动社区内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帮互助氛围,使得志愿活动变成常态化。除了物质帮助和奖励,精神奖励也同样重要,我们应该大力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爱戴志愿者的氛围与环境,使志愿服务得到理解、肯定和重视。当志愿者在快乐的心境下工作与成长,志愿服务将更加能够感染人心,凝聚力量。(王 静)

(责任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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