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2 20:33 | 来源:厦门文明网 2022-03-04 16:36 | 查看:3745次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文明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7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委文明办牢牢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定位,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2021年7月15日,召开室务会会议,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6月23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巡察整改,室务会成员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专题调研、个人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深化认识,夯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政治自觉。
(二)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负首责、负总责,2021年7月14日以来共主持召开7次室务会会议,对巡察整改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统筹调度,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室务会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领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2021年7月20日,在党内印发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和主要领导表态讲话。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8月2日正式制定印发《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进一步细化梳理出措施分解表和任务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处室、责任人员。
(三)直面问题,扎实整改。2021年8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室务会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例会制度和“双联络员”制度,定期听取各专班成员、各处室联络员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针对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任务繁重的实际,领导小组办公室注重加强工作统筹,始终紧盯问题抓整改,采取“听、查、看”等方式,从研究部署、立行立改、提醒谈话、建章立制等方面加强督查,推动整改有力有序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
(1)关于“理论学习方式方法比较单一”的问题
一是推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市委文明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在学习组织、学习内容、学习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二是抓好理论学习和调研成果的实践转化。制定印发《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启动“美丽心灵”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三是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分别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到翔安区马塘村和湖里区嘉福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调研式学习。
(2)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制定《2021年市委文明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纳入学习计划。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重要文件。
(3)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0年6月之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与室务会会议分开组织、分开记录。修订完善《市委文明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考勤登记、学习通报等制度。二是加强对市委有关重要会议文件部署的学习。2021年以来,先后学习了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等。
2.发挥文明创建规划指导、协调督促作用不够明显
(4)关于“提前谋划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2021年5月,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部署会议,动员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二是制定行动计划。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三是抓好任务分解。及时细化分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印发《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指导手册》和《全国文明城市网上材料申报指导手册》。
(5)关于“指导协调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和指导检查。先后召开两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会议,推进创建工作。加强实地督查和网上材料申报培训,开展实地检查指导,召开网上申报材料专题培训会。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下发《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推进创建工作常态长效。三是加强申报指导工作。召开申报研讨会,指导各区各部门做好迎检点申报工作。四是改进创建督查方式。修订完善《文明城区季度测评工作方案》,提升日常督查和季度测评效果。
(6)关于“督促力度有所减弱”的问题
一是加大日常巡查督查力度。按照“周督查、月暗访、季测评”方式,持续开展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的暗访督查。二是加大督查通报编发频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2021年共下发督查通报190多份。三是强化整改回访制度。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到位。
3.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够深入
(7)关于“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开展分析评估。召开室务会会议,专题研究2021年上半年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情况。2021年,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陈素珍获评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游文晃被授予提名奖。二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将公民道德建设列入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台账,加强道德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力度。
(8)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及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2021年6月,制定下发《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项目推进方案》,将诚信建设有关内容列入年度相关工作方案。二是加强与市发改委(信用办)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诚信之星”等工作的开展和后续宣传,推荐参评全国“诚信之星”。
(9)关于“道德模范评选不尽合理”的问题
依据中央文明办评选全国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厦门市道德模范评选办法》,对组织领导、推荐评选、表扬奖励、管理监督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公众评议和评委投票各占40%和60%的权重,推进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10)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制度化建设滞后”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设计。先后出台《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编印实践中心(所、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2021年7月,召开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暨第一次联席会议,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二是加强活动管理。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一会一报”审批手续,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11)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考核评估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行批评教育。办主要领导对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认真整改,举一反三。二是强化考核监督。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考核评定办法(试行)》,推动全市已建成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按照一星~五星5个等级进行划分,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的作用。三是将“建立健全文明实践运行机制”等相关内容纳入2021-2023届市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届中、总评年测评指标,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有序开展。
4.文明创建工作存在短板
(12)关于“城乡不平衡”的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关于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水平,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具体奖惩措施,提高各级各部门创建积极性。二是做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乡风文明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要求,做好各级文明村镇申报培育工作,目前全市的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已达85.99%。
(13)关于“文明单位创建覆盖面不足”的问题
一是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向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拓展,增加非公组织文明单位申报名额和比例,推动非公组织文明单位占比达15%以上。二是制定出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文明单位测评标准操作手册》,精简测评标准,减轻创建负担。三是研究出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文明单位激励机制》,在金融服务、信用评价等方面推出17条激励措施。
(14)关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央文明办《“十三五”时期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省委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共建活动的通知》精神。二是加大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通知》,新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21所,实现了占比20%以上的要求。三是推动项目活动常态化,指导各共建学校严格落实“六个一”要求。
(15)关于“文明家庭建设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办主要领导对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吸取教训、认真整改、举一反三。二是制定印发《文明家庭激励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走访慰问、困难帮扶等7条帮扶激励举措和分级管理、复评复核等4条管理举措。三是建立全国文明家庭联系档案,全面了解全国文明家庭情况,加强日常联系。四是结合春节等重要节日,组织看望、慰问全国文明家庭。
(16)关于“结合文明创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与市爱卫办联合发文,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场所,开展科学、规范、有效的集中消杀工作。二是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构建多层次督查巡查格局,组建媒体暗访团开展第三方测评,建立“路长制”“片长制”“楼长制”等网格工作体系,持续开展日常巡查。三是印发《在全市开展“文明鹭岛树新风,健康环保伴我行”精神文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各区各相关部门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各项文明行动作为2021年重要任务。
(17)关于“推动文明旅游还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召开文明旅游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加强暗访督查。联合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厦门日报社针对各涉旅场所开展文明旅游专项暗访督查,在市属媒体公布暗访情况,将发现问题通报责任部门及时整改。
(18)关于“未积极优化市级文明创建规则”的问题
出台《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完全发生在原任职单位的不影响现单位文明单位评选”。
5.做好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存在不足
(19)关于“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推动学习贯彻。召开室务会会议,学习《志愿服务条例》,研究《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宣传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各单位精心组织学习、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纳入培训计划。将《志愿服务条例》学习视频列入市委党校教学计划,纳入视频点播课程,作为学习材料放入学员宿舍供学员取阅学习。
(20)关于“服务保障不够到位”的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创新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基础保障。
(21)关于“‘志愿厦门’平台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推动及时登记。召开全市志愿者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发动全市各志愿组织和志愿者注册登记和录入时长。二是完善激励措施。以志愿服务时长为依据,组织开展三、四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贯彻落实《道德典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推出“道德典范礼遇卡”。三是纳入考核体系。将“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50%”纳入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学校等各类文明创建测评体系。
(22)关于“制度机制建设还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纳入试点。协调有关部门将时间银行纳入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范围,加强时间银行探索研究,推动我市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存蓄制度。推动下发《关于设立时间银行试点社区的通知》,探索建立时间银行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化体系。二是持续推动。推动有关部门在时间币的通存通兑方式、数据对接、服务资源整合方面进行探索研究,为时间银行工作进一步开展积累更多的经验和做法。
(23)关于“组织培训不足”的问题
一是建立师资库。下发《关于建立厦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师资库的通知》,目前已建立了一支拥有163名成员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师资队伍。二是建立培训体系。制定《推进志愿服务培训制度化建设的工作方案》,针对不同类别的培训对象及培训需求,构建分级分类的培训格局。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24)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市委文明办2020年工作要点,未制定《意识形态任务分解表》”的问题
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表,压实相关处室、人员的责任。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2021年8月,召开室务会会议,听取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思路举措。
(25)关于“2019、2020年度室务会未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未建立意识形态、突发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的问题
一是召开室务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分析研究本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突发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置流程图,进一步提升网络舆情研判处置水平。三是加强与市委网信办在文明创建网络舆情通报等方面的沟通协调。
(26)关于“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弱化”的问题
一是在新一届全国、省级、市级文明单位中进行重新摸底,建立网络文明传播者队伍。二是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管理,对工作不力或因岗位变动的志愿者,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调整。三是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培训,目前已经开展微培训4期,实现全员培训。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27)关于“2018年以来,市文明办接到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中负责主要办理的有8条,其中有5条建议存在答复不全面或答复未落实等”的问题
一是针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5022号提案,积极推动我市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存储制度。二是针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94057号提案,制定《推进志愿服务培训制度化建设的工作方案》,构建分级分类的培训格局。三是针对市人大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066号及0097号建议,开展“四点钟学校”建设情况调研。四是针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1080号提案,出台《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编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五是对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研究,提高办理质量。
(28)关于“道德典范礼遇帮扶落实未到位”的问题
一是于2021年8月将《道德典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试行)》邮寄给全市道德典范。二是协调推动市卫健委、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帮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
(29)关于“未成年人心理服务流于表面”的问题
一是办主要领导对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吸取教训、认真整改。二是2021年9月召开协调会,协助理顺管理体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百场公益巡讲,举办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骨干培训班。四是实施“美丽心灵”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制定工作方案,启动调研工作,完成厦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课题调研报告。
(30)关于“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管理机制未建立”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社会实践基地的申报范围、基本条件、实施步骤和管理使用等。二是建立退出机制。制定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负面清单”,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出。三是规范基地管理。与市教育局等部门会商,将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纳入中小学校研学体系统一管理。
8.比学赶超和创新创优的干劲有所减弱
(31)关于“争创文明城市的危机意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2021年7月召开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推动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2021年9月,市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导文明创建工作。召开市创建指挥部会议,进一步增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责任感。二是总结推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验做法。推广校园周边“蓄车区”“清净车厢”等创新成果。三是精心组织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专题培训,做好网上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和实地考察点的申报、迎检工作,做好问卷调查内容宣传。
(32)关于“精神文明宣传创新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在公益广告宣传、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中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增加新媒体经费投入。二是在公益广告宣传、“我们的节日”活动中加大融媒体宣传投入,通过“文明厦门”“厦门文明实践”等微信公众号传播文明理念。三是以“平面媒体+新媒体+视频宣传”形式推动2021年厦门市“新乡贤”推选活动宣传推广,有效助力文明乡风建设。
(33)关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创建成效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快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智慧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建立文明创建督查系统,实现文明创建信息化、智能化。目前已完成“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的招标。二是完善“i厦门”文明创建“随手拍”等公共平台,推动各区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文明创建。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34)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和招待费”的问题
一是积极主动自查整改,退还超标准报销招待费和差旅费。二是由办主要领导对两位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其认真吸取教训。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差旅费和招待费报销相关规定,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类似事情发生。
(35)关于“超范围发放跨区域临时出行补贴”的问题
一是积极主动自查整改,退还超范围发放跨区域临时性出行伙食补助费。二是由办主要领导对两位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其认真吸取教训。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严格落实跨区域临时出行补贴相关规定,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类似事情发生。
(36)关于“违规发放稿酬”的问题
一是积极联系稿酬领取者退还稿酬。二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教育谈话,要求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情发生。
10.精打细算过紧日子思想未树牢
(37)关于“部分项目支出未精打细算”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合同签订规范化。二是明确要求今后签署合同时,要进一步细化具体条款,明确支出项目、具体费用;在签订版面协议时,约定版面位置等关键信息。三是要求海西晨报社对2018年举办“礼让斑马线”活动经费使用明细作出说明。2018年“礼让斑马线 文明过马路”活动费用包含宣传和启动仪式执行两部分,共15万元。
(38)关于“部分支出未问效”的问题
一是完善文明示范点、文明创建特色项目创建相关台账,对2016年以来拨付的文明示范点创建、文明创建特色项目等补助经费进行回访问效。二是制定印发《精神文明建设特色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从资金开支范围、使用原则、拨付程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39)关于“大量项目未进行验收”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对合同签订、履行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合同的风险防控。二是明确要求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所属项目的验收,目前已对2016年至2020年10月31日的合同进行了项目验收,对2020年11月以来签订的合同部分进行了项目验收。
(40)关于“个别支出不够合理”的问题
一是按照规定购买保险。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条例》第37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为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的规定,为注册志愿者购买保险。目前此项工作已成为我市志愿服务的常态化保障举措。二是开展关爱慰问。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做好志愿者关爱服务工作,2021年8月,携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开展关爱慰问防疫一线人员活动。
(41)关于“个别项目未开展跟踪评价”的问题
一是做好工作衔接。因未成年人不能使用手机和网站实名注册要求难落实等原因,“文明小博客”网站于2020年6月15日关闭停办。目前已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内容并入厦门文明网。二是提高经费使用效能。抓好厦门文明网专栏管理,开设“文明播报”“主题活动”“好人365”等多个专栏。开展跟踪评价,根据实际宣传情况调整拨付经费。
1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42)关于“预算不准确”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预算的法规意识,针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新变化新要求,如需调整公益广告宣传成本补助等资金,严格按程序向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报批,避免出现未经报批或比审核意见多支的现象。
(43)关于“未按规定编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的问题
一是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教育谈话,要求认真学习财政规范性文件,确保财务支出规范有序。二是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要求制定年度出国计划和编制出国经费预算,从严控制出国经费。
(44)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到位”的问题
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对荣誉室、会议室和文化室进行改造提升,盘活利用该笔资金。2021年8月,制定改造提升设计方案,得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同意;11月,按程序启动改造提升。
(45)关于“收支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核算,明确会计核算科目,目前对上级单位的补助款项均已计入其它收入科目。二是安排会计积极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向兄弟单位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室务会制度不完善不规范
(46)关于“议事规则不完善”的问题
修改完善《室务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室务会、主任办公会的会议职责、会议制度、会议议题、组织原则和执行落实等,并对经费研究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47)关于“内容安排随意混乱”的问题
严格执行《室务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实行会前议题收集和审核把关制度,坚决杜绝“一事多议”“重复学习”和临时增加议题,切实提高室务会会议的规范性、严肃性。
(48)关于“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室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记录,2020年6月之后已安排专人分开记录,室务会会议记录也已区分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二是加强经常性督查,由分管办领导或综合处处长不定期对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49)关于“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查摆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优化更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8月,办领导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是2021年8月,召开室务会会议,全面分析半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四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督导机制,将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列入室务会议题,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必查内容。
(50)关于“各处室工作总结和计划均只谈业务工作,未就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计划”的问题
一是明确要求各处室负责人既要抓业务,也要抓党建、带队伍,在汇报分析工作、制定工作总结和计划时均须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二是2021年8月4日召开室务会会议,听取各处室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
(51)关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开展集中谈心交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集中开展谈心交心。二是规范谈心谈话制度。2021年8月,制定印发《谈心谈话规定(试行)》。三是加强制度落实督导。把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情况列入分析检查重点内容。
(5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根据“三定方案”对全办人员定岗定责。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风险等级明确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三是落实分级风险防范措施。依据风险防控手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按风险等级落实廉政风险点各项防范措施。四是动态更新风险防控手册。结合工作职能及岗位变化,及时修订完善风险防控手册。
(53)关于“内控制度建设较为滞后且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关键岗位轮岗制度、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二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内控制度,推动本办内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54)关于“制度制定与执行存在两张皮”的问题
一是办主要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二是从2021年7月开始,全面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暂行规定》执行采购事项,严格落实采购物品验收制度,并把验收清单作为入账凭证。
(55)关于“风险防范意识缺失,合同瑕疵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对合同签订、履行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合同的风险防控。二是压实责任,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本处室的合同审核把关,确保合同内容无瑕疵、合同履行无风险。三是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升合同签署过程的规范性、严密性。四是聘请法律顾问,帮助做好合同的审核把关。
(56)关于“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制定实施《合同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财务报销手续。二是进一步明确合同监督执行、检查验收相关程序规定,严格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三是对合同履行中货物接收核验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报销审核。四是制定《经费支出预审表》,严格实行经费支付前审批制度。五是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签订的付款日期支付款项。
(57)关于“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多项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一是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包括电子阅读机等全部登记入账,并举一反三,杜绝同类事情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力度,指定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
14.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58)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落实室务会党建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党支部年初制定工作要点,每半年听取1次支部建设情况汇报,年底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2021年7月,组织召开支部建设形势分析会。二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三是加强党务工作力量配备,明确1名在编干部以党务工作为主定岗定责。
(59)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反思“三会一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规范落实。二是提高党课质量。严格落实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的要求,对党课教育开展评教评学。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党日活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加强对主题党日的筹划组织。四是完善制度落实督导机制。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列入全面从严治党必检内容,列入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必议内容。主动邀请党建专家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
(60)关于“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有关规定。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二是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坚持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加强党性锻炼。2021年7月,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广泛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8月,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各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分析。
15.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
(61)关于“调动干部担当作为动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和作风建设,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理想照耀中国”主题展,到马塘村、陈嘉庚纪念馆、英雄园等地开展现场教学。二是突出干部实绩,激励干部勇挑重担、争先创优。2021年,共有3名同志晋升职级。三是开展干部轮岗交流。2021年9月,召开室务会会议,研究确定在同一个岗位工作满10年的同志内部交流方案。四是完善常态机制。制定出台关键岗位轮岗制度,从适用范围、交流期限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62)关于“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召开室务会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进一步熟悉人事工作流程和要求。二是2021年8月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进行全面自查和完善。三是对人事干部进行批评谈话,要求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63)关于“年度考核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反思,认真总结教训。二是对人事干部及人事工作处室负责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掌握规定要求,认真吸取教训。三是召开室务会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熟悉掌握人事工作相关制度规定。
(64)关于“职责分工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将社工处负责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检查评比和管理工作”职能调整为创建处负责,全面统筹推动全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到位”问题
2021年11月,邀请装修公司对会议室改造提升进行设计;12月上旬,进行招投标并确立中标人;12月底,将历年结余款支付给施工单位,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
四、下一步计划举措
下一步,市委文明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成效。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为载体,引导党员干部持续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强化党性修养,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勇立潮头、勇毅前行,推动全市精神文明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把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推动任务清零,补齐制度短板。持之以恒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整改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到位”问题,加大督促力度,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明确责任,倒排工期,确保清零。坚持个别问题整改与共性问题整改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继续健全完善组织人事、财务内控、评选表彰等方面的制度机制。
(三)压实主体责任,深化机关党建。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和模范机关,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文明我先行”党建品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文明传播,确保所属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四)加大成果运用,提升工作质效。把整改成果运用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方面,锚定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目标,着力打造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高标准范例。进一步在思想引领上下功夫,发挥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导向作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作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进一步在文明培育上下功夫,弘扬主流价值、强化道德涵养、培育文明风尚,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进一步在文明实践上下功夫,提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构建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巩固提升“爱心厦门”建设效果,让厦门更加温馨暖心;进一步在推动文明创建上下功夫,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奋力从文明“高地”攀向“高峰”,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更高水平文明城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58895;通信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78号财经大厦18楼,邮政编码:361013;电子邮箱:wmb@xm.gov.cn。
中共厦门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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