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毒贩二审死刑,这些年有多少外籍毒贩在中国被判处死刑?(4图)

发布时间:2021-10-03 15:26 | 来源:新华网 2021-09-30 21:50:48 | 查看:1731次

加拿大籍毒贩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加(下面简称罗伯特)二审今天终于判了,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也就是死刑没跑了。估计加拿大政府、一些议员又要出来说事了,不过不会影响判决,毕竟又不是第一次审判外籍毒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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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算是一个贩毒的老油条了,从2003年就开始贩毒,当年就被加拿大政府抓了,然后判刑六个月,出来后又重操旧业。2012年再次被抓,判刑两年,气得其父亲要断绝父子关系。

2012年判刑的时候,加拿大法官还好心劝他:“你生在加拿大很幸运,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之一,它值得你更好的回报。你不是处在叙利亚、利比亚那种地方,身心饱受摧残;你也不是儿时被虐待,所以才长歪了。我明白你有你的难处,但你需要面对。不要小瞧了这种罪行的严重性。你现在正处在你人生的关键时刻。你要做的是努力戒掉毒瘾(自己也吸毒上瘾了),改过自新。我希望这是你最后一次出现在法庭。”

当时,罗伯特为了博得法官好感,还痛哭流涕地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然而,2013年释放后,2014年又跑到中国,伙同他人准备将大量冰毒走私到澳大利亚,结果在广州被抓,查获222包冰毒净重222.035千克。

2018年11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并没有重判,认为罗伯特只是从犯,因此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谢伦伯格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事后再驱逐出境。

可能还以为是在加拿大,觉得判刑太重,一审宣判后,罗伯特立马提出上诉。结果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看案件,就觉得一审处罚不当,都两百公斤冰毒了,还只是有期徒刑十五年,立马打回重审,建议根据新线索查证情况,依法惩处。

于是,上诉就变成了重审,最终一审重新根据新线索,以及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有期徒刑十五年都受不了,死刑就更不用说了,罗伯特继续上诉,今天看来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我国尽管在某些方面对“国际友人”有些“过度热情”,但是在禁毒方面基本没有,这个现象可以说基本没有。

外籍人员只要在中国贩毒被抓,不管其所在国政府如何求情、威逼,都不为所动,真正做到判刑与国内毒贩一视同仁。

1997年,韩国人毒贩申玉斗和3名同伙是在中国被逮捕,他们被控告制造毒品,并走私运往韩国。最终,申玉斗被判死刑,于2001年执行枪决。

1997年1月1日,一外国籍人在深圳某宾馆出售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576克,后从其租住处查获大麻脂40克。2001年4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对该名外籍贩毒分子执行枪决。此次是深圳首次处死外籍人士。

2002年3月,缅甸籍女毒贩周卓芬被四川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2006年4月,老挝籍大毒枭陈培林因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被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2003年7月,日本籍森胜男试图从沈阳机场走私1250克冰毒到日本,在机场落网。2007年10月23日,辽宁省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森胜男死刑。日本外交部门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减免他的死刑,但被中方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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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法籍华裔毒贩陈森落网,牵出五个跨国、跨区域毒品犯罪集团,中国警方通过该案宣破、串并历年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达41宗。2010年8月7日,陈森被广州l市中院判处死刑。

2006年9月,大连海关缉私局禁毒警察从日本籍游客赤野光信,以及同伙石田育敬行李中分别搜出了1516克和1008克冰毒。2008年6月赤野光信一审被判死刑后,被告提出上诉,2009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

2007年9月12日,阿克毛从塔吉克斯坦携带4公斤海洛因抵达新疆乌鲁木齐被查获,后被判死刑并于2009年执行注射死刑。而在阿克毛被处决前夕,英国政府曾展开与中国的“疯狂谈判”,时任英国首相布朗不仅向中国领导人递交请求书,甚至要向中国人大申请“宽大处理”。而英国媒体也是着力渲染阿克毛的案子,给中国政府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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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缅甸籍毒贩晏宽被云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2009年6月23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起贩毒案件,包括一外籍主犯共4人一审被判死刑。其中尼日利亚籍毒贩罗伯特贩卖海洛因5978 .1克,堪称“毒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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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外国国籍被告人犯罪案件5件14人,并首次对1名外国籍贩毒罪犯执行死刑。

2011年2月11日,菲律宾5名毒贩被中国最高法院终审判决死刑,3人立即执行,2人缓期2年执行。当时,时任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在替毒贩求情时,甚至拿两国关系说事,称中国是否宽恕毒贩“将测试已承诺改善的两国关系”。而一些不够冷静的菲律宾议员甚至要求政府重新考虑废除死刑的决定,以与中国“公平对等”的方式处死在菲律宾贩毒的中国人。

2011年12月12日,一名南非妇女因贩毒在中国被执行注射死刑,行刑前,她的两名姐妹与她进行了一个小时的会见。南非政府曾通过各种途径、甚至在德班气候会议期间为其求情,呼吁中国取消死刑判决,但没有成功。

2011年11月,俄罗斯女子洛帕金娜因从中国澳门携带2公斤海洛因进入中国内地,被中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2013年11月18日晚至19日凌晨,公安机关将负责包装夹藏、交付行李箱的摩西(几内亚籍)和阿里(马里籍)抓获,在两人住处共查获甲基苯丙胺18.15千克。2019年11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阿里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0年6月10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澳大利亚籍被告人卡姆·吉莱斯比走私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毒品罪判处其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然,并不是走私毒品超过50克以上就一定是死刑,现在我国除了讲究少杀慎杀之外,还要看是否有立功行为,及时交交代上线,协助破案,就有很大概率是死缓,或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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