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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企首次起诉美政府机构获胜(图)

发布时间:2010-10-20 10:21 | 来源:中国质检网 2010-09-17 08:49:41 | 查看:3065次

  ●宗 和

  “经历漫长对阵,最终我们取得了胜利!”9月15日,在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等有关部门的见证下,中国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伍胜在北京宣布,公司依法诉讼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取得完胜。这也创造了中国企业状告美国政府机构——ITC依法胜诉的经典案例,也是中国企业首次诉美国政府机构获得完胜。

  中国企业跟美国的企业打官司,由于技术,还有资金等等方面严重的不平衡,往往被称作是国王和乞丐之间的游戏。中国企业不像美国企业那样财大气粗,往往不是输在法庭上,而是输在去法庭的路上。而最近有这么一家中国的民企,却打赢了这样的一场“洋官司”。

  中国民营企业和美国政府机构,当这两者成为法庭上对决的主角,面对今天的胜利,有媒体把这一结果形容为惊天大逆转。

  一个看似很普通的插线板,就是这次中美企业诉讼大战的主角,而它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即便被浇上了水,也仍然不会断电。而这样一个插线板在美国所有的建筑当中都是被要求必须安装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一个市场空间巨大的小东西,让中国的多家电器企业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官司缠身,濒临破产。

  就是这个小小的断路器,可以说让中国企业吃尽了苦头。

  事件经过

  面对无理要求坚决打官司

  “我们赢了!”尽管这一胜诉消息已在8月28日早上通过越洋电话获悉了,但直到今日,陈伍胜仍很激动。

  2010年8月27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驳回了美国ITC“337”调查指控中国通领集团侵权的错误裁决,判定涉案的通领生产的漏电保护断路器(英文GFCI)产品不侵犯帕西西姆340专利和398专利及任何涉案专利;判令要求ITC根据本判决修改并解除对通领GFCI产品的海关有限禁止令。

  2004年,通领生产的漏电保护断路器刚开始销往美国市场,由于技术独创,而又具有很强的成本优势,2004年一进入美国市场,每年的销售额就达到5000多万美元,一举占据了美国10%左右的市场份额。这样的热销,自然会遭到美国竞争对手的强烈抵制。

  2004年4月至7月,美国电视巨头,世界500强企业的莱伏顿公司分别在美国三个州的地方法院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起诉通领公司的4家美国经销商。

  同年7月10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就美国莱伏顿公司起诉通领集团侵犯其专利案做出判决,判定由中国通领科技集团制造的销往美国的接地故障断路器产品,不侵犯莱伏顿公司的558号专利。这表明这场历时3年多耗费300多万美元的中美知识产权官司第一案尘埃落定。

  获胜36天后,美国帕西西姆公司,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通领集团等4家中国企业进行调查。2009年5月8日,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通领集团侵犯美国帕西西姆公司专利,并禁止通领集团等中国企业生产的涉案产品进入美国市场。这样的判决直接导致通领的产品销售额锐减五分之四,每年只剩下1000万元。

  2009年9月17日,通领集团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今年8月27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此前判决中国通领集团侵权行为属于错误判决,要求立刻解除对中国通领集团部分产品的海关有限禁止令。

  对于这次官司的胜利,中国通领集团董事长陈伍胜印象最深的就是1200万美元的诉讼费用,对于一个刚刚起步的民营企业来说,甚至等不到法院开庭的那一天,就有可能倾家荡产。

  同意和解招来类似诉讼

  莱伏顿显然是有备而来,针对同一专利、同一诉讼请求,该公司将通领的4家经销商分别在4个不同联邦法院上诉,由此,诉讼费提高了数倍。

  “一开始,我们就积极应诉,并向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法院提出两项动议,要求该法院将4个案子集中在该院审理;诉讼期间不允许莱伏顿公司以任何借口再起诉通领的经销商。”陈伍胜说,虽然遭到莱伏顿强烈反对,但该法院同意了两项动议,通领初战告捷。

  历时3年较量,2007年7月10日,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法院判定通领集团等被告胜诉。这成为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胜诉第一案。莱伏顿此时再度要求和解,提出双方以后不再互相起诉,通领答应了这一和解条件。

  “当时我们纯粹是从做生意的角度出发,答应了他们和解要求,没想到却是养虎为患。”陈伍胜说。几十天后的8月16日,美国莱伏顿的行业同盟帕西西姆公司,又以专利侵权为由,将通领集团等4家中国企业告到美国ITC。

  陈伍胜说,自己一辈子都记得莱伏顿公司技术副总裁当时说的话:“陈先生,在美国你是打不起官司的,莱伏顿有的是钱,我一定用诉讼官司打垮通领。”陈伍胜当时明确告诉莱伏顿方面:“通领就算倾家荡产,也要坚持打官司。”

  2009年3月30日,美国ITC裁定通领集团侵犯专利权,并禁止通领集团等中国制造商生产的涉案GFCI产品通过美国海关进口。

  2009年9月17日,通领集团被迫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起诉美国ITC,经过345天抗衡,最终于今年8月27日迎来了完胜。

  背后故事

  6年间花费千万 遭遇同伴退出

  陈伍胜告诉记者,经过6年漫长的诉讼,通领不仅没有退出美国市场,还每年都推出新的专利产品,以此获得的销售利润足够打这场跨国官司了。

  陈伍胜坚定地认为,我们哪怕是倒下去,我们也要清楚地让后来走出去的中国企业看到竞争对手的火力点在什么地方。

  他说,6年4场官司,最大的感受就是我们坚持创新,是我们能够给这场官司坚持到最后。官司关键的是产品不侵权,假如我们的产品有瑕疵,任何法官、任何最好的律师和法院都帮不了你笑到最后。在保证我们技术和产品不侵权的前提下,我们要勇于依法应对,不要看见人家一打我们就跑掉,一打就跑掉,就会形成中国企业在国际上自主产权维权的负面影响,就好像一个人见到警察就跑,碰到警察就跑,他第三次要碰到警察再跑的时候,人家就怀疑他是不是一个小偷。所以说中国企业首先不要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绝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的权利,这样我们才能够勇于应对、依法应对。

  “到目前为止,我们诉讼费用共计1080万美元”,陈伍胜说,4场官司最终能取得完胜,关键在于我们拥有自主创新专利产品。

  不过,巨额的诉讼费用也让国内另一些企业无奈退却。

  最新进展

  老对手莱伏顿卷土重来

  “树欲静而风不止”,9月3日,仅仅距通领集团胜诉过了7天时间,莱伏顿又用558专利的“孙专利”和“曾孙专利”124号和151号专利上诉美国ITC,要求永久禁止所有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目前我们只是接到通知,但正式立案还需要一个月时间。”陈伍胜笑着说,我们早就料到莱伏顿还会再来,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公司会全力以赴奉陪到底,这场官司我们也必胜无疑。“这次通领不只是应诉,还将代表中国行业采取一些措施。”陈伍胜这样表示。

  专家点评

  对中国企业具有借鉴意义

  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王贵清表示,2006年至2010年美国对外发起的“337”调查,涉及中国大陆52起,通领的胜利对中国出口企业具有借鉴意义,商会也始终会与中国企业站在一起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这次胜诉表明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创造”正在崛起。而对企业来讲,胜诉带来的思考更多。陈伍胜说,经过这几场官司,通领这些年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依靠自主创新已获得美国专利12项,国内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70多项。同时,陈伍胜还呼吁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社会保险体系商业化运作模式,构建自身的知识产权社会保险体系。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调查副专员夏翔表示,此次通领的胜利表明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利用法律维权能力不断提高。这是中国民企起诉ITC获得完胜的“第一案”,意味着中国企业首次颠覆美国政府部门错误判决,在中美知识产权诉讼官司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据多家媒体资料整理)

  《中国国门时报》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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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广东省广州市2010-12-01 20:17:17 发表
匿名网友:很激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