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普及志愿理念 大力弘扬志愿精神——三论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0-07-13 07:3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0-07-01 | 查看:3180次

  6月25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全国志愿服务工作研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致信祝贺。会议期间,与会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并围绕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行了深入研讨。从今天开始,本网将陆续推出一批评论文章,深刻解读志愿服务活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反映了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要求,是志愿服务的核心,也是推动志愿服务活动长期深入开展的内在动力和有力支撑。

  近年来,我国志愿服务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志愿服务的社会认知度还不够高。志愿服务的前提是自愿,自愿的前提是自觉,但自觉和自愿都不会是自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广泛地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环境。

  新闻媒体是思想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是传播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的主渠道。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大力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大力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舆论氛围。

  精神文化产品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在弘扬志愿精神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要通过生动感人的文艺作品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积极展现志愿者的良好风貌和高尚情操,寓教于乐、寓教于文,形成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良好文化环境。

  青年是志愿服务的生力军,学校是开展志愿服务教育的主阵地。要把志愿服务精神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体现到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要大力宣传广大志愿者的感人事迹,特别要宣传他们发自内心、感人肺腑的心得体会,把志愿服务精神的种子播撒在每个人心中,使志愿服务理念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接受和认同,吸引和感召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务的行列,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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