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志愿者日(图)

发布时间:2009-12-05 13:09 | 来源:百度百科 2007-12-05 | 查看:4022次

  1971年,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正式成立,它的宗旨是动员具有献身精神并有一技之长的志愿人员,帮助发展中国家尽快实现其发展目标。1985年,第40届联大确定从1986年起,每年12月5日为“国际志愿人员日”。1994年12月5日,由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发起的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北京成立。中国志愿者也从此在全国各地展开了活动。

  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社会呼唤更多志愿者

  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全国数百万志愿者近日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服务理念,以实际行动迎接自己的节日。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在中国传诵了几千年的名句,时时激励着人们友爱互助、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但目前,相对于基数庞大的人口,中国志愿者的数量还远远不够,相关的制度建设也非常缺乏。

  目前中国志愿者有8000多万,只占人口总数的7%,而且多为青年和在校大中学生,经常性参加志愿活动的人较少。在美国,这一比例为30%-40%。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志愿活动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经工作的成年人和退休的老年人占相当大比例,且志愿服务的科技含量大,许多志愿者终身从事志愿服务。

  目前,多数在中国开展项目的国际非政府组织(NGO)从国外招募志愿者参与他们在中国的活动。 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调查统计,中国约有80多万家县以上的NGO团体,开展活动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外基金会的资助和志愿者自酬资金两种途径。目前,中国企业家对环保等志愿活动的捐款较少,全社会对公益团体的实际资金支持不足,许多NGO的公益项目因资金不足而流产。中国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公益意识,需要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中来。

  中国的志愿服务还缺乏统一的权威性法规,很多志愿活动不够规范。目前,仅广东、山东等很少省市有相关的地方法规。广东省人大通过的《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已实施了三年,保障了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有序发展,完善了机制。

  发达国家的志愿服务制度大都比较完善,并有一定的激励和回报措施。日本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志愿服务有完善的法规。日本政府给派往国外的志愿者一定的生活津贴、医疗费、保险费等。美国、新加坡等都有针对志愿者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韩国学生的志愿服务活动被计入学分,占高中成绩的20多分。

  我国现有志愿者八千万 青年占大多数,中老年人渐多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统计,目前中国志愿者约有8千万人,其中青年尤其是大学生占了大多数。全国已建成2.4万个服务站,形成了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30多个省级协会、众多市县级协会组成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机构。

  十年来,中国各行各业的青年志愿者参加扶贫、教育、环保等社会公益活动已达1亿多人次,累计服务45亿多小时。1996年以来,已有1万多名青年参与了“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以定期轮换方式到207个贫困县开展服务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推广等志愿服务。每年暑假有近百万大中学生深入贫困、受灾地区进行短期服务。全国有250多万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得到志愿者的经常性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一些老教授、老学者成立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进行科普等志愿活动。而“一阵风”式的短期志愿服务方式,也日渐被相对固定的长期结对所代替。很多志愿者长期在红十字会、特殊教育学校、公益基金会、公益热线、图书馆等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服务机构任职。

(责任编辑:左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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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2011-04-14 20:03:5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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