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2 18:01 | 来源:人民日报 2018年07月20日 14 版 | 查看:1748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热烈庆祝第三十四个教师节,广泛宣传新时代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优秀事迹,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更好地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现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一、推选范围
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并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选名额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产生候选人(原则上每省推荐2位候选人),从中产生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三、推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四、活动流程
1.推荐候选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推荐候选人。
2.确定候选人
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确定64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公示投票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刊登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央广网、中国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等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投票时间从7月20日至8月15日,公众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http://uc.jyb.cn/static/myVote/km2018.html)进行投票。
4.确定结果
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实际情况,从64位候选人中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五、宣传表彰
教师节期间,将对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进行宣传表彰。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从7月20日0:00至8月15日24: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候选人共64名。
3.报纸投票方式:参与投票者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右侧),进入投票系统,查看候选人事迹,按提示投票选择支持的候选人。
4.网络投票方式:点击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央广网、中国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专题”页面链接,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投票。
5.每个用户全程限投10票,对同一候选人限投一票。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6.本次投票一律免费。
7.本次推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举办单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10—82296625,监督邮箱jiandu@jy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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