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案法官阿布列林(3图)

发布时间:2017-02-15 20:35 | 来源:新京报 2017年02月07日 A12 | 查看:1770次

  

阿布列林工作照。受访者供图

阿布列林向焦裕禄家人赠送照片。 李浩然 摄

2015年,阿布列林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蔡增乐 摄

天山脚下,哈密的冬天比别处来得更早一些。11月,风已经刮得暴烈,卷着枯叶沙砾,啪啪敲着窗户。

  67岁的阿布列林·阿不列孜拎着一袋馕在街上走,隔几米就遇到熟面孔,和气地打个招呼。退休后他胖了些,脸庞显得柔和,笑得中规中矩。他腰不太好,走快了就呼呼喘气,藏在一群维吾尔族老人之间,看起来很不起眼。总之,不像个凌厉的检察官。

  但在哈密,他名声不小,被人“又爱又恨”。

  同行们尊敬他。在哈密市检察院、法院系统工作31年,从助理检察员到副检察长,再到法院院长,他经手案件超千件。做检察官时,无一错捕、错诉;做法官时,没有一起案件改判。

  被人恨也在此。他以铁腕、冷酷著称,一位案件被告,把判刑时间刺进胳膊,出狱后在大街上追着他打。

  退了休,心思还在法庭上。谈到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他边叹气边摇头,“可不能错啊。”去年9月,“法官终身责任制”政策出台,法官将终身负责自己的每一起案子。

  回忆起从业的31年,种种人生况味,这位维吾尔族老检察官、法官不无感叹:“我一生谨慎,从未有愧。”

  执法生涯的“惊魂一刻”

  退休的7年过去了,阿布列林家的书房,如今依然被案卷材料和法学书占领。柜子、书架,装订材料的大文件袋密密麻麻挤在一起。搬了几次家,这些材料阿布列林还舍不得扔。

  从业的31年也过去了。阿布列林的从业史,与哈密的法治发展史同步,也与中国的法治史紧密相连——调入检察院时,他还“不知道检察官是干什么的”,《刑法》都还未出台。退休时,他已历任副检察长、法院院长,刑法修正案已经到了第九版。

  1979年,阿布列林还是工厂翻砂工。当时国家决定恢复被“文革”几近摧毁的公检法体系,从转业军人和青年工人中抽调人才。那年12月,阿布列林被调入哈密县检察院,做助理检察员。两个月后,我国的第一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开始施行。

  在家里,阿布列林翻出20多年前的照片,当年他还很清瘦,眼神深邃,他穿着制服站在检察院的平房前。门口停着标志性的28式自行车。老同事阿卜杜热依木·阿皮孜和阿布列林共事了近20年。他回忆,那时的检察院,还没有分科室,几间小平房,几辆自行车,就算全部财产。

  横跨天山的哈密,南北距离约440公里,东西相距约404公里。但检察官必须了解案件发生的地理环境。年轻的刑检科检察官们,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哈密所有的山、村、戈壁滩。

  阿卜杜热依木·阿皮孜至今记得天山的那种冷,像是被巨大的铁锤一锤一锤地锻打过,坚硬不已。

  做这行都要能吃苦。但当被问到对于一个检察官来说,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几乎每一个检察官都回答,是严谨和正直。他们认为,这正是阿布列林身上珍贵的东西。

  阿布列林常唠叨,“同意批捕”四个字重如山。在他这里,办错案是不可承受之耻。“审查批捕的责任相当重,只要有一个案子逮捕错了,起诉之后判无罪,那一年的工作百分之百是错。”

  手中有权力,则有缝隙。做检察官时,案件当事人的家属上门来送礼,当时4岁的女儿拿起人家一个核桃,阿布列林急了,打了她一巴掌。妻子气极了,带着女儿回娘家,要跟他离婚。

  与阿布列林结婚20多年,妻子跟着他,受了不少惊吓。

  1988年9月,她已怀孕3个月。某个晚上,阿布列林骑车带着妻子到岳母家吃饭,上坡时,从路东边飞出来几块石头,其中一块击中了自行车,幸好人没事。肇事者没抓着,只见两个黑影消失在树林里。

  1990年开斋节前,夫妻俩参加完同事小孩的割礼回家,一开门,感到地上烫脚,一看——是柴草刚刚烧过的灰烬,窗户玻璃全被砸碎了,过节准备的几十个碗盘都被摔烂。

  最惊心动魄的一次,是在1996年5月。法院以流氓罪判了哈密当地出名的一个“小混混”八年。宣判时,混混曾说,我出来以后一定要杀你。八年后出狱,他如约拿着斧头找上了阿布列林的门。

  当时阿布列林一家三口都在,小混混冲着地上、墙上一顿乱砍。阿布列林掏出枪来,拖延小混混进屋,妻子则翻出院墙,去市检察院求救,警车开到,小混混跑了,才躲过一劫。

  检察官手中两把剑

  检察院里,流传着一句经典的顺口溜:“检察院两把剑,一把插公安,一把插法院”。说的是检察院对公安、法院行使监督检察权。

  作为检察官,不但要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打交道,也要与体系内的法院、公安合作与制衡。

  1995年,检察官杨兵冰调入哈密市检察院刑检科,阿布列林是分管刑检科的副检察长。杨兵冰记忆深刻的是,阿布列林对证据链条有洁癖般的坚持,得罪同僚也浑然不觉。

  那段时间,法院错判后检察院抗诉的案子,公安局证据不足检察院要求撤案的案子,都不在少数。

  上世纪90年代,哈密辖下某公安局办过一起盗窃案,12人涉嫌盗取大量槽型钢。这是个大案。首战告捷,阿布列林牵头的监察委员会却泼了一盆冷水,觉得证据链不闭合,反复发回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

  公安局被折磨得恼火,但阿布列林坚决把这个案子顶了回去,补充侦查之后,案子才尘埃落定。

  检察院也监督法院的工作。阿布列林的职业生涯里,对“抗诉”慎之又慎。所谓抗诉,是检察院对法院的判决提起异议,从而让法院再审一次的制度。

  阿布列林做副检察长时,办过一个强奸幼女案。由于被告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法院判了八年,但国家法律规定最低判十年。阿布列林提出抗诉,上级法院最终改判。

  世事皆有“情”与“理”,人们常常用正义感来理解检察官。但阿布列林是“法治派”的拥趸,始终强调的是,根据量刑标准,该案没有从轻的情节,没有减刑的条件,法律的界限不能突破。“这里只有法律,没有人情。”

  矛盾与摩擦,有时甚至来自检察院内部。

  1988年,一个小伙在馕店拿了一个馕,因为与卖馕的伙计相识,他没付钱,打了伙计一下,说我饿了先吃馕,明天给你钱。馕店老板发现,报警说小伙子抢劫。

  阿布列林找到卖馕的伙计,伙计承认,小伙子打得很轻,且两人相识。阿布列林认为这个案子不构成抢劫罪,不需逮捕,刑检科的同事也同意他的意见。

  他们把不同意逮捕的决定发到公安局,公安局第二次审查发现这个案件不构成犯罪,释放了小伙。

  但检察院内部有不同意见,依然坚持申请重新逮捕。最后的事实证明,不批捕决定是完全正确的,公安局释放决定也是正确的。

  执法语言的平等

  天山山脉横亘于哈密,把整个城市分为山南山北。北麓多哈萨克族,有广袤的雪山、草场,莽莽苍苍。南麓则多汉族和维吾尔族,绿洲被戈壁、大漠环抱。

  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之间,文化、语言与生活方式迥异。

  对公、检、法的部门人员来说,多民族案件,是躲避不开的难题。难不仅在于语言,还有情绪的处理,政策分寸的把握。

  1992年,阿布列林升任哈密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主管刑事案件。出台的第一条政策就是,多民族的案件,要由多民族的检察人员联合办。比如案件当事人分别来自汉族、维吾尔族,那么案件从头到尾都要有汉族、维吾尔族两民族的检察官参与。

  后来他调到哈密市法院做院长,也是因为语言问题,一上台就遇到下马威。

  有个案子,维吾尔族被告被判了十五年。法官发给被告一个汉语判决书。被告拿着判决书找到阿布列林办公室,往桌上一摔,“你们混蛋!为什么不出两种文字?”

  从那时起,阿布列林就定下制度,涉及几个民族的案件,要用当事人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来办。如果案件当事人有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那么起诉书和判决书都要准备三种语言,“既体现民族平等,也保证诉讼合同的合法性。”

  20多年过去了,在哈密检察院和法院,他定下的这些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阿布列林说,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一帆风顺,遇到特殊情况,只能委曲求全。

  2008年,巴里坤哈萨克族自治县有个破坏变压器的案子。几位哈萨克族大学生破坏了四个县区正在使用的19台变压器,抽出里面的铜线,拉到哈密市区倒卖。

  在公安局侦查环节,因为犯罪嫌疑人为哈萨克族,办案人员征求意见,问可否用哈语办案,嫌疑人同意。到了检察院起诉环节,用维吾尔语办案,嫌疑人也同意。到了法院审判环节,嫌疑人却写了申请材料,要求用汉语办案。

  办案人员“一个头两个大”,但阿布列林说,这是他们的诉讼权利,我们应当保障。最终用三种语言文字开庭。用汉语主审,检察院用维吾尔语,再给被告翻译成哈萨克语。一个简单的案子,开庭花了整整一天。最终用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三种语言出了判决书。

  执着一辈子的“追星族”

  这些年,阿布列林获得了很多荣誉。在检察院、法院系统,他几乎年年是先进个人。家里的奖状、证书,堆了整整一柜子。

  退休后,来采访的记者一波接一波,但他与一些“典型人物”不同,不是那种因为别人来写他的“先进事迹”就欣然配合的人。比起谈私人生活,他更爱谈论自己的“偶像”。

  高中时,阿布列林也曾“追星”,但不是大众明星,而是当时的榜样,河南兰考县委书记焦裕禄。

  那时,他在学校阅报栏里看到关于焦裕禄的文章,写他如何在不毛之地治沙,曾经的少年深受感召。

  1968年春,他和同学坐火车去了兰考。48年过去了,他仍对那趟“朝圣之旅”记得不差分毫。

  初春时节,兰考满城都是盛放的泡桐花。他们到了焦裕禄的墓献了花篮,还见了他的家人。焦裕禄的妻子蒸了甜滋滋的红薯招待他。

  他们在焦裕禄家门口拍了一张合照。阿布列林穿着棉袄站在后排,是一张年轻却严肃的脸。

  此后的48年间,随着哈密城市改造、房屋拆迁,他一共搬过8次家。从知青到工厂工人,再到检察官、法官,每次搬家,这张照片都作为最珍贵的家藏,被他小心翼翼地从客厅取下来,再仔仔细细地安放到新家客厅最醒目的位置。

  在同事们眼里,阿布列林工作时严谨,极度遵守法律和规则。而私下里,他持重、温和,连爱好也是中规中矩的打乒乓球。大家对他印象最深的,也是他对焦裕禄的“执念”。

  哈密市花园乡法庭庭长牙合甫·司马义是他的老部下,他记得,法官们最初也很惊讶,“一个维吾尔族法官、检察官,对遥远河南的一个汉族官员有这种感情,最开始确实不能理解。”

  哈密当地一位与阿布列林相熟的记者认为,“他成长于那个年代,这种感情是真切的,现在的年轻人和那个年代相隔太远,很难理解,也是真的。”

  “管闲事”的老阿同志

  2002年,阿布列林卸任哈密市人民法院院长。52岁了,是时候找个清闲的岗位歇着。他偏不,要求到刑庭做审判员,在曾经的下属手下做事。人们对他的称呼,从“阿院长”,变成了“老阿同志”。

  因为懂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三种语言,刑庭的多民族案件都是他来办。每周,他要从哈密城出发,翻过天山,到巴里坤哈萨克族自治县,帮县里的法庭判案。

  一路上地势越来越高,风越来越猛烈。四面群山起伏,荒野空旷寂静。这样的生活一过就是八年。

  法院是个小圈子,大家常在一块讨论圈内趣事。同僚们常打趣阿布列林,说他“爱管闲事”。

  老部下牙合甫·司马义还记得,哈密中院民一庭的副庭长曾向他“吐槽”。

  这位副庭长办了个涉及两个民族的案子,准备了两种语言的判决书,第二天要发给当事人。他翻译好拿过去给阿布列林把关,阿布列林发现有个字用得不恰当,让这位副庭长下班后再琢磨琢磨。

  下了班,副庭长把这事儿给忘了。夜里十二点多,他已经睡下了,电话不停地响起来,他满心怒气接起来,那头是阿布列林一本正经的声音:哎,庭长,今天回家之后我翻了好久资料,那个字确实用得不对,应该怎么怎么改……电话这头,庭长哭笑不得。

  老阿同志也有生气的时候。他在刑庭的领导、刑庭庭长帕提古丽·排祖拉说,他生气的最高表现是黑着脸,不说话。

  他很少生气,最不能忍受的是判决书里出现错别字。校对判决书是书记员的工作,他眼尖,小错误也逃不过他的眼睛。最开始他还和书记员生气,次数多了,干脆自己搬个小板凳,坐到打字员边上,逐字逐句修改。

  这段日子,他身体太不好,两年住了八次院,糖尿病、颈椎病,都找上门来。他扶着腰,絮絮叨叨,“这个嘛,好不了了。”

  但讲起案子,还是兴致很高。说起去年,他在一个全疆的表彰大会上见到推动“张氏叔侄案”的石河子市检察官张飚,两人同桌吃饭,他上去搭话,说得不多,但两人间互有敬意。那是一种吾道不孤之感。

  最近,他起草了一些材料,想趁着身体还行,给后辈们再做做法制宣传。讲稿里,他提到这些年的冤假错案,“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赵作海案”……

  浓重的维吾尔族口音,皱着眉,反复念叨一句话,“哎哟,可不能错啊。”

  新京报记者 罗婷 新疆哈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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