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就发布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2-03-07 17:24 | 来源:人民法院网 2022-03-01 15:38:15 | 查看:464次

202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九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专访。

  问:请您介绍一下,与以往发布的典型案例相比,这次发布九起案例有哪些特点或特色?

  答:今天发布的九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是从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中精心筛选出来的,与以前发布的各类典型案例相比,这次发布的九起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类型多样。这九起案例既有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也有延伸帮教未成年被告人重回正轨的特色审判案件;既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变更抚养权、发出家庭教育令等民事案件,也有未成年人入住宾馆、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新型侵权案件;还有涉及未成年人社会保障给付的行政案件。这些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保护、综合保护的立场理念,是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实践。

  二是关注度高。案例的选取着眼于社会普遍关注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多发案件或典型案件。例如,案例一是利用教师身份强奸女学生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对这类行为的从严惩处,彰显了司法机关从严从重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坚定决心。案例五和案例六,是未成年人高额购买网络游戏账号被判返还,以及未成年人同意文身不构成侵权免责事由的案件,涉及到新生效的《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准确实施,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三是意义重大。这九起案例中,大部分案件都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审判的,对于有效贯彻落实新法具有重要的示范、指引意义。例如,案例三是在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发出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的典型案例,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反应良好。案例七和八,一个是餐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一个是宾馆对未成年人未严格落实入住程序,均属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要承担责任的案例。有关案例的审理、发布,不仅对其他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具有参考意义,更有利于敦促有关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义务。

  集中发布这些典型案例,一方面是为了彰显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不手软、坚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松懈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也希望全社会更加关心少年儿童事业,共同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问:请您介绍一下,随着民法典、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两法”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人民法院在贯彻落实这些法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多次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通过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等方式,深入贯彻落实涉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法律要求,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一是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案件。对性侵、拐卖、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打击。通过依法严惩,让为非作恶者付出代价,让受害的孩子及其家庭得到抚慰,让社会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社会观护、心理疏导、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保护,也重视对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的保护。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抚养、探望等各类民事案件,以及受教育权、社会保障给付、征收补偿安置等行政案件,确保未成年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还会根据情况及时采取司法救助、转学安置、家庭教育令等措施,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三是强化少年审判监督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对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的具体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织细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例如,为准确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我院正在起草《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贯彻落实教职员工犯罪从业禁止制度,我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起草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为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准确、统一、有效实施,我院正在综合各地法院的经验,着手起草实施细则,等等。

  四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发布典型案例以及推动法官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等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好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遵纪守法,自我保护和寻求帮助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与其他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落实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各项措施。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漏洞盲区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问:新时代的人民法院,在加强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将如何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

  答:少年审判三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充分证明,机构专门化、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加强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两法”,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三十多年以来,少年法庭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不断发展壮大。少年审判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是人民法院的一块“金字招牌”,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关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推动少年审判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发展进步。

  二是深化少年司法改革,完善少年审判制度机制。去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坚持并巩固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就加强少年审判的组织领导、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等作出全面部署。3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统筹全国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工作,同时在六个巡回法庭分别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为精准分析涉未成年人案件规律,完善了专门的统计指标体系。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示范、带动下,截止目前,全国法院独立建制或通过加挂牌子方式设立少年法庭共计2181个,开创了全国少年审判工作改革创新的新局面。

  三是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深化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目前,全国少年法庭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门法官和审判团队,有时不得不同时审理其他案件,影响了延伸帮教等未成年人审判特色工作的有效开展。下一步,我们将立足现实条件,积极推动实践创新,进一步落实少年审判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目标,推进实现少年法庭统一归口管理,建立适应少年审判特点的绩效考核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法院,成立专门审判庭负责审理少年案件,保障少年案件由专门法官办理、少年法官专审少年案件,通过专业审判,更加有效地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原则,更加有力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就发布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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