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8 17:35 | 来源:教育部 2020年11月20日 | 查看:4259次
教体艺提案〔2020〕431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进民族音乐教育进校园的提案》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民族音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美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以民族音乐为重要载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课程建设
教育部将民族音乐作为学校美育课程的重要内容,努力构建大中小幼相互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
一是科学定位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学前教育阶段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的心灵,懂得珍惜美好事物。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传授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帮助学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审美理想。高中阶段满足学生不同艺术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丰富学生的审美体验,开阔学生的人文视野。高等教育阶段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强化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推动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逐步实现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
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要求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开设音乐课程,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课程课时量占九年总课时的9%-11%。《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弘扬民族音乐作为音乐课程的一项基本理念,强调要把我国各民族优秀传统音乐作为重要教学内容。除国家课程外,鼓励各地各学校结合地域特色,开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加强民族音乐教育。在教材建设方面,强调包括音乐教材在内的美育教材要扎根中国、融通中外,充分体现思想性、民族性、创新型、实践性。目前,根据课程标准编写并审定的义务教育音乐教材充分体现了有关民族音乐的学习内容,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和人民音乐出版社义务教育音乐教材为例,中国作品占比分别达到64.7%和69.7%。
普通高中阶段。《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规定,普通高中艺术(含音乐、美术)课程必修6个学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强调,中国各地区、各民族的民歌、器乐、歌舞音乐、戏曲、曲艺和民间舞蹈等传统艺术形式,汇聚了中华文化的精华,是民族音乐文化的根脉,理当是音乐课程的重要内容,在高中音乐教学中应得到强化。在教材建设方面,根据课程标准编写并审定的普通高中音乐教材充分体现了有关民族音乐的学习内容,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音乐编创六个必修模块的教材,在选材上均以中国作品为主。以人民音乐出版社高中《音乐鉴赏》教材为例,中国作品占比为65%,包括民歌、民间器乐曲、戏曲音乐等各类民族民间音乐作品。
高等教育阶段。《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在开设《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限定性选修课程基础上,鼓励高校开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方面的选修课程,并要求学生至少要在限定性选修课程中取得2学分方可毕业。教育部鼓励高校积极探索构建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
三是加强音乐学相关专业建设。支持高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点,依法自主设置音乐类相关本科专业。目前,支持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高校设置440个音乐学本科专业点。发布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2018年发布包括音乐类专业在内的音乐与舞蹈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师队伍、教学条件等方面要求,推动高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民族音乐学、中国传统音乐等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主干课程列入相关专业课程体系,提高相关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民族音乐相关课程建设。鼓励高校加强相关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目前,南京晓庄学院、南京艺术学院、贵州师范大学等高校建设了“中国民族音乐”“民族音乐学概论”“贵州少数民族音乐”等精品在线课程,面向社会开放。
下一步,教育部将着力完善各学段相互衔接的美育课程与教材体系,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强化民族音乐教育内容,继续支持高校加强民族音乐相关专业建设,让广大学生在学习民族音乐的过程中了解中华文化变迁,触摸中华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的精髓。
二、开展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是学校美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教育部坚持面向人人的理念,积极推进各地各校开展包括民族音乐在内的美育实践活动。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以项目推动为抓手,以点带面,因地因校制宜,努力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生动局面,努力让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项美育实践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
一是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2006年起,教育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共同主办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普惠性艺术教育项目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累计投入10亿元。活动始终坚持导向性,注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作为重要内容。十余年来,组织中央民族乐团等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全国高校演出民族民间音乐歌舞、京剧、昆曲、话剧、交响乐、歌剧、芭蕾舞等优秀经典剧目4000余场;组建全国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赴中西部地区高校举办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篆刻)、审美、影视等艺术教育专题讲座2000余场;引导和鼓励各地组织高校学生乐团在本地学校和社区演出民族音乐、交响乐、戏曲等优秀作品近万场;组织高校学生走进大剧院、美术馆等公共艺术场馆观看经典演出和精品展览1000余场,为学生近距离接触、体验包括民族音乐在内的经典艺术提供了丰富优质的资源。活动关注教育公平,针对中西部教育资源相对缺乏的现状,不断加大向中西部地区高校倾斜的力度,覆盖更多中西部地区的学校和学生,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效果。
二是建设传承学校和传承基地。为切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引领青少年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教育部从2010年起,在全国中小学建设了1484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传承项目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舞蹈、戏曲、书法(篆刻)、民族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等。在全国高校建设了106个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围绕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方面,组织开展包括民族音乐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实践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是开展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教育部每三年各举办一届全国大学生和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展演活动按照学校开展活动、省级集中展演和全国现场展演三阶段推进,全国中小学校参与面超过了85%,高校参与面超过了90%。展演活动始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所设项目均为群体性合唱、合奏、群舞等。在展演活动中不断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和内容,如在艺术表演类声乐项目中要求至少演唱一首中国作品;在器乐项目中专门设置民乐专场;在舞蹈项目中鼓励创作民族民间舞蹈;在戏剧项目中增加戏曲内容。活动专设优秀创作奖,近年来,通过艺术展演搭建的平台,有效促进各地各校建设高素质的美育教师队伍,创作编排了一大批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凸显民族审美元素和中华美育精神的优秀校园文艺作品。
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民族音乐的创作、推广、普及。2010年起,文化和旅游部与财政部联合实施“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对于民族音乐的传承保护、曲目创作、人才培养、普及推广、理论研究、交流传播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主办两届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吸引艺术院校学生音乐团体积极参与。2018年主办首届全国优秀民族乐团展演,中央音乐学院民族室内乐团、上海音乐学院竹笛乐团入选,展现了在校学生的高超技艺。举办六届全国青少年民族乐器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搭建了民族音乐教育交流平台,促进了优秀作品创作和民族音乐表演人才、优秀教师的脱颖而出。
下一步,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将进一步加强协同联动,统筹整合资源,为学生参与民族音乐实践活动提供更加优质丰富的平台和资源。
三、建设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建设是美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来年,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多措并举,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美育教师源头培养。从2004年起,教育部持续推进全国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与教学改革,研制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就培养目标和规格、课程结构和专业设置、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课程实施与评价等提出了指导意见。在课程与教学改革中,高度重视民族音乐教育内容,要求在专业必修课中设置《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3个学分)、《中国民族音乐》(3个学分)等相关课程,在任选课中设置民族音乐历史与文化、少数民族乐器、民间音乐采风、民间音乐教学研究等相关课程。在全国45所高校开展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为实施《方案》和《纲要》提供了鲜活的实践经验。
教育部每两年分别举办一届全国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为提高我国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水平搭建了诊断、交流、展示的平台。基本功展示活动聚焦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美育师资队伍的目标,在项目设置、展示内容等方面不断改革创新,推动和引领高校音乐教育专业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强化民族音乐教育教学,在基本功展示的各项目中均提倡和鼓励中国作品,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做民族音乐的继承者和弘扬者。
二是整合资源充实教学力量。2017年,教育部印发《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鼓励各地通过统筹整合学校和社会美育资源的形式,聘请宣传文化系统与社会文化团体的艺术工作者、民间艺术家等担任学校美育兼职教师,破解当前学校美育教师紧缺的难题。201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支持艺术院校在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基地”。为统筹整合高校力量支持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美育改革发展,2019年教育部启动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支持西北师范大学等20所师范类和艺术类高校为18个省的38所农村中小学校,在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等方面提供持续性的定向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加强音乐教师培训。2007年以来,教育部面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对中小学音乐学科骨干教师、音乐教研员、高等院校或幼儿师范院校以及幼儿园从事学前音乐教育教学骨干教师等持续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培养了一批“种子教师”,很好地辐射带动了各地音乐教师队伍建设。在培训内容上,以合唱教学为主,精选民族音乐素材,提高音乐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在“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下,近年来,各地在省、市、县级教师培训中不断加大音乐教师培训力度,对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20日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112号(教育类17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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