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27 14:02 | 来源:《红旗文稿》2018/21 2018年11月13日 13:4 | 查看:1745次
作者: 刘同舫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人类发展和世界前途提出的中国理念、中国方案,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和热烈响应,成为中国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文明进步方向的鲜明旗帜。人类命运共同体将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等价值追求熔铸于一炉,有力地回应了人类社会普遍关切的安全、发展和秩序问题,为世界擘画了光明未来和新的发展方向。不断扩大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必须深刻把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意义,正视和破解影响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现实难题。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解决全球问题的根本方案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各国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日益密切,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新兴市场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快速崛起,日益改变国际力量对比。同时,世界经济深刻调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体制受到冲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风险挑战加剧。西方的理念、体系和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的国际格局和时代潮流,各种弊端积重难返,甚至连西方大国自身都治理失灵、问题成堆。国际社会迫切呼唤新的理念和方案,构建新的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体系和秩序,开辟人类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第一,安全问题。当前,国际安全形势动荡复杂,区域冲突等传统安全威胁和恐怖主义、难民潮以及气候变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安全问题的内涵和外延都在进一步拓展,同时人类越来越利益交融、安危与共,任何区域性问题都有可能产生全球影响。经济全球化加快了风险的传播速度,扩大了风险的覆盖范围,释放出更为强大和持久的破坏力。应对不断出现的全球性风险问题,维护人类社会的整体安全,成为困扰世界各国的共同难题。在这种新形势下,冷战思维、军事同盟、追求自身绝对安全那一套已经行不通了,迫切需要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
第二,发展问题。在如何实现发展以及如何分配发展成果等世界性难题上,由西方世界主导构建的“中心—边缘”体系,其实质是纵容少数国家和利益集团维护自身的垄断地位,尤其是利益分红机制。“中心—边缘”体系长期将广大发展中国家置于生产和价值链末端,不但难以弥合经济发展的区域性差距,反而进一步拉大了发达及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差距,带来了愈加严重的全球性经济结构及秩序失衡。
第三,秩序问题。当今世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快速崛起,国际力量对比更趋均衡,世界多极化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成为大多数国家追求的共同目标。但是,个别国家仍然从一己私利出发,破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无视多边规则,制造大国矛盾,影响全球发展,加剧全球问题,成为当前国际秩序面临的主要矛盾。
在此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回应国际社会的共同诉求,准确把握当今世界全球性问题和国际秩序的现状,先后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和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演讲,提出了中国的全球化观、全球治理观,全面阐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主张就是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发展不要贫穷,要合作不要对抗,要共赢不要单赢,其核心就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直面当今世界最重要的问题,是在总揽人类社会高度依存现状的基础上,主动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化解国际社会风险,体现和平与发展时代要求的必然选择。人类命运共同思想体超越意识形态藩篱、超越社会制度对立、超越发展水平差异,是一种真正具有全局性眼光和世界性视域的发展理念,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性。
二、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地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大力倡导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理念和构建实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赏和广泛认同,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世界各国携手合作的社会实践,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需要锲而不舍地探索与努力,使之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从而实现人类和平、安全、发展、包容、美丽等美好愿望。
第一,大力宣扬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力促增信释疑,达成普遍深度共识。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达成全球范围内的深度共识,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前提。2017年2月10日,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将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写入“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的社会层面”决议。2017年3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关于阿富汗问题的第2344号决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被载入安理会决议。2017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个决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首次被载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2018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7届会议呼吁,各国共同努力,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在联合国文件里,第一次把“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两项中国理念同时写入。从中国倡议到国际共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和热烈响应,并且产生了日益广泛而深远的国际影响。
然而,也必须看到,不同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接受,少数发达国家对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充满了警惕和猜忌,凝聚共识的工作任重道远。为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需要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进行深入研究,挖掘其价值内核、理论资源和现实意义,将这一创新思想打造成为中国原创话语体系,在革新全球治理和稳定世界秩序的宏大舞台上发出中国声音。要加强高层对话,利用重大的国事活动和大型的国际交流活动,不失时机地宣扬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宣传上,要根据对象的差异性和具体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精准宣传。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要重点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四不”特征——不挑战现有国际秩序、不触动各方既得利益、不建立“势力范围”、不争夺发展主导权,以此打消其猜忌、戒备心理;对于发展中国家要着力强调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推动经济发展、缩小经济差距、扩大经济总量、改善物质民生等方面的发展前景,为观望者注入参与信心。
第二,建立广泛而稳定的利益联系,推动形成发展成果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夯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基础。共同利益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全球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决定了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联互有差异。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被边缘化的国家和地区极易滋生极端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等不利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思潮,而少数发达国家则极易恪守自身利益优先、排他的固定思维,松散的利益联系难以使人类社会结成休戚与共的“攻守同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站在人类整体利益的角度思考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各国政府相向而动,形成持之以恒的共同意志。需要做大共同利益“蛋糕”,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发展成果共享,将参与主体“拧成一股绳”。
当前由我国着力推进的“一带一路”“亚投行”等新倡议、新平台,都是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据统计,自2013年至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货物贸易额累计超过5万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超过700亿美元,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和地区推进建设75个经贸合作区,为东道国贡献税费22亿美元,创造21万个就业岗位。在国际舞台上,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80多个国际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功举办,成为推动全球发展合作的机制化平台,赢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下一步,要拓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空间,充分发挥“一带一路”“亚投行”对资本、人力、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和资源的配置功能,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搭建起经济桥梁,刺激沿线国家经济增长,为参与主体带来更多现实利益,让相关国家民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密切各参与主体之间的经济往来,减轻以至消除利益分歧和利益争端,倡导发展成果共享,逐步将由欧美等西方国家主导形成的“中心—边缘”体系改变为“平行网络”体系,变发展的零和对抗模式为合作共赢模式,推动形成稳定而均衡的利益共同体。
第三,处理好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整体目标和局部目标之间的关系,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目标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纽带。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积极推动参与主体之间达成各种阶段性的共同目标,以强化彼此的共同联系。这就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整体目标为各阶段性目标,厘清各阶段的构建思路、重点难点和构建路径;强化以政策为纽带的利益联合机制,针对合作各方的利益需求找准利益结合点,加快出台促进双方利益增长的经济、军事、文化和外交政策,推动局部的、阶段性共同目标的达成。
第四,着力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尤其是大国关系,发挥大国的牵引和推动作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实质,就是要走出一条国与国交往的新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辟道路、积累条件。大国因其具有经济、文化、外交等诸方面的优势,应在全球事务中主动承担更大责任,发挥牵引作用。大国要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管控矛盾分歧,努力构建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新型关系。应进一步密切与大国在国际重要事务上的对话、交流和协商,搭建高层互动、人文交流的多层次合作网络,以重大合作项目为纽带,推动信息、技术、资源的互通共享,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的有机互动。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责任和使命,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要按照各自能力分别承担相应治理责任,形成一种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责任共同体。
(作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