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劳模精神 助力东北振兴

发布时间:2018-11-24 22:30 | 来源:北国网 2018-11-20 08:51 | 查看:1935次

  张志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劳模精神是一种推动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精神动力,集中表现为劳动者的精神的能动作用和创新意识。新时代劳模精神基本内涵是“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这是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宝贵精神财富和强大精神力量。彰显劳模精神魅力的劳动模范广泛存在于东北振兴的各个领域和行业,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敬业奉献,可产生重要的带动效应。用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感召社会,用劳动模范的优秀品质引领风尚,使之真正成为新时代东北振兴的强大动力,符合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基本规律。将劳模精神转化为勇克难题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道技合一的完美境界,既有助于满足当前东北振兴的社会文化发展要求,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和凝聚社会创造力,是新时代东北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

  新时代新使命呼唤劳模精神。新时代呼唤的不仅是技艺超群的技术能手、职业先锋,更是广大劳动者爱岗敬业、创新创业的劳模精神汇聚,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弘扬劳模精神的独特价值还在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工艺创新、产品创新和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突破,加快转型、发力创新,把助力东北振兴和辽宁振兴发展作为使命担当。

  弘扬劳模精神,助力东北振兴,有以下途径。

  构建劳模精神引领的东北协同创新体系。创新创造是劳模精神的核心,劳动的特质就是创新创造。在东北,劳动模范潜心钻研、不断创新、勇于超越,不同时代的劳动模范在技术创新、生产工艺革新等方面都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他们勤于思考、善于探索、勇于革新,在平凡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劳模精神的带动作用为推动东北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集聚新动力,已成为引领时代进步的主流价值取向。

  强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是第一资源意识。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改革的日益深入,东北地区的机制性和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东北振兴弘扬劳模精神,就是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增强迎接挑战、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以劳模精神引领创新文化,用工匠精神雕琢创新人才。在工业领域,就是要在弘扬劳模精神的基础上重塑工匠精神价值,精心打磨每一个零部件,满足个性化、高品质消费需求。劳动模范在劳动技能、创新方法、管理经验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传承劳模精神使其深深地扎根于企业文化之中,对做强做优做大东北国有企业具有重要价值。东北振兴要进一步向质量、效益、内涵、集约方向发力,特别需要强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是第一资源意识。同时,需要出台富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用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建设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东北振兴提供雄厚的人力资源保障。

  东北振兴需要形成劳模精神引领的社会风尚。弘扬新时代劳模精神,有利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义与利、奉献与索取、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模范的社会风尚。实践证明,在劳模精神鼓舞下和劳动模范带动下,沈阳机床的科研团队不断注重技术研发创新,历时5年时间成功研发出i5智能机床,实现了从“追赶者”到“超越者”的角色转变,从而打破外国企业在这一领域的技术垄断,成为“中国制造”升级新范本。由此可见,弘扬劳模精神,强化劳动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于提高企业创新创造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独特的重要作用。“中国制造2025”提出要以智能制造为突破口和主攻方向,未来东北尤其需要弘扬新时代劳模精神,实施“互联网+”先进制造行动计划,推广应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先进生产制造方式,加快在关键核心技术、重大装备等领域取得突破,夯实东北振兴的坚实基础。

  营造用劳模精神涵养创新的制度环境。进入新时代,东北需要着力培育具有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职业素养的产业工人,引导其弘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在此基础上打造优秀企业文化。优秀企业家是劳模队伍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家精神的核心是冒险和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需要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制度完善,二是政策稳定。当前,东北需要用活、用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的若干政策,先行先试,主动作为。应坚持和践行创新发展理念,营造用劳模文化涵养创新的制度环境,培养和激励劳动者不断提升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目前,东北制造业企业中涌现出一批“能征善战”的创新尖兵,以劳模精神引领创新文化,用工匠精神雕琢创新人才,带动更多劳动者在东北振兴的主战场为国家创造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伴随着低成本要素优势减弱、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经济运行潜在性风险增多,东北振兴的新旧动能转换势在必行。东北要形成新优势,必须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通过制度建设乃至立法,规范政商关系,让企业家精神为东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助力东北振兴。

  (作者系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北(辽宁)老工业基地‘劳模文化’史料编纂及当代价值研究”(课题编号15ZDB052) 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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