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老娘 四个子女都不愿管

发布时间:2018-09-23 19:54 | 来源:钱江晚报 2018-09-18 A0006版 | 查看:651次

法官出面调解:住在小儿子家

大儿子每月出150元,医疗费四人摊

  本报讯 刘奶奶83岁,有四个子女,大女儿61岁,小儿子也已经48岁。但这样一位大家都以为多子多福的老奶奶,不得不上法庭打官司。

  案子到达萧山法院后,法官组织调解。最后,母亲和子女达成调解协议,刘奶奶住在小儿子的附房里,由大儿子每月支付小儿子房屋租金150元;若刘奶奶居住的附房被拆除或其生活无法自理时,两个儿子保证其吃住;医疗费由4位子女分摊。

  本以为,刘奶奶的事情算是妥善解决了。可是,小儿子又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说每个月150元的租金哥哥不肯付。萧山法院执行局徐法官接手案件后觉得蛮棘手,赡养问题原本就是家事,弄得不好,老奶奶日子就更难过了。

  徐法官先是多次拨打刘奶奶大儿子的电话。大儿子百般推脱,“法官,不是我不付钱,的确是不‘愿意’付。我弟弟提供的住房很破的,窗户玻璃都不给换块新的,夏天进雨,冬天漏风,这哪是在好好赡养老娘!那我又凭什么把钱给他!”到后来,大儿子甚至跟法官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执行法官都擅长“因案施法”。徐法官通过走访刘奶奶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决定绕开大儿子另辟蹊径,从大儿子的儿子也就是刘奶奶的孙子身上入手。

  孙子蛮通情达理,一接到法官电话,就说马上来解决。第二天,孙子来到法院一开口就是:“此次赡养纠纷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不能耽误了奶奶的养老。我平日在外工作,无暇顾及家里,现在愿意马上替爸爸付款。”

  徐法官还是有顾虑,毕竟大儿子没亲自到场,说明他心里对于此次赡养纠纷还没认识到错误。孙子付掉这900元钱,形式上来看,老人这半年的住宿问题得到了解决。实质上,家人之间的心理隔阂仍然存在,无法真正让老人今后的生活有所保障。

  最后,徐法官决定暂时不收取孙子的钱,并希望他能劝爸爸本人前来法院处理此案。在法官的劝导下,大儿子将半年总共900元租金交至法院,还写下了检讨书。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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