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发布时间:2017-07-18 20:14 | 来源:光明网 2007-12-04 | 查看:3524次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是民族的凝聚力和生命力的根本所在。高度重视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并把它作为战略任务提出,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高度自觉和强烈的历史责任感。

  精神家园是指一个人的精神支柱、情感寄托和心灵归宿。人不仅有物质生活需要,还有精神生活需要。有了精神家园的支撑,人就有了安顿感、温馨感和光明感,人的生活才有意义;失去精神家园,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而不知所措,甚至发生心灵扭曲和变形。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总是生活在一定的民族之中,个体的精神总是要走向沟通。因而,个体的精神家园也应座落在民族精神家园的“村落”里,形成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作为民族独特精神气质和价值取向的共有精神家园,是民族安身立命的所在、生存发展的支撑、身份归属的标志,是维系民族共同生命的最根本力量。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对于增强民族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具有巨大的作用,它是民族生命力的精神之母、民族创造力的精神之源、民族凝聚力的精神纽带、民族团结奋进的精神动力。尤其是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我国改革开放条件下,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我们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以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保持民族性。任何一种文化首先是一种民族文化。因为,一定的文化总是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民族区域产生、演变的,凝聚着民族对世界的认知和感受,积淀着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没有文化的民族性,民族精神、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便无从谈起。任何一种文化又都具有历史传承性。任何一个民族文化的延续发展,都是在既有的文化传统基础上进行的,否定传统,割断历史,民族就会成为无根的浮萍,民族的精神家园也无从安置。中华民族在五千年历史的长河中,创造了博大精深、丰富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优良的文化传统和特有的民族性格,并深深地融入到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基因和精神记忆,无疑也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撑和共有家园。几千年来,中华民族饱尝艰辛、历经磨难而生生不息、绵延不绝,其生存之根、力量之源就是那不朽的民族文化精神。保持民族性是维系民族认同感和归宿感、建设共有精神家园的基本保障。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建设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必须充分认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从而返本开新,再造中华文化的新辉煌,使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得以薪火相传,始终成为凝聚人心、促进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第二,以建设现代中华文化为重点,体现现代性。体现现代性,是任何民族文化在当代社会延续传承、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一种文化失去了时代性而过时落伍,就只能遭受冷落和抛弃。历史上一些曾灿烂于世的古代文明,之所以从辉煌走向衰落,其主要原因就是没有与时俱进、求变求新。中华文化只有在继承传统、保持民族性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其时代内涵,开辟出中华文化新的生长点,形成富有时代气息的现代中华文化,才能使我们的精神家园始终清新怡人、魅力常在。当前,建设体现时代性的现代中华文化,最重要的就是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吸取新鲜养分,不断丰富自身内涵。例如,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着力培育平等观念、主体观念、民主观念、自主观念、法治观念等顺应历史潮流、反映时代价值的新人文精神;特别是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努力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内核,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相衔接的现代中华文化。我们要清醒认识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趋势,敏锐发现社会变革的风气之先,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始终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同步,努力在人民群众的创新实践中创造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的继往开来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第三,以吸收外来健康有益文化为补充,增强兼容性。我们强调弘扬民族优良传统文化,并不意味着在文化建设上闭关自守、排斥外来文化,而是应在与外来文化的交流中吸收各种健康有益因素,促进民族文化体系更加丰富和完善,使民族精神家园得到更好地守护。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对外来健康有益因素的不断吸收和融合。中华文化历来是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的文化。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文化的繁荣发展更离不开与世界各种文明的对话与交流。中华文化应抓住这个机遇,建立具有民族性和开放性兼备的文化机制,积极学习借鉴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吸纳百家优长,为中华民族精神家园增添更多亮丽的风景线。

  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重在建设。我们要紧密结合新的实际,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培育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第一,开展民族文化宣传教育,丰富传播方式和载体。培育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离不开对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把握。要开展面向大众的民族文化宣传普及教育,通过出版读物、媒体宣传等各种形式,阐释民族文化精神,促进民族文化认同。把民族文化教育渗透到群众性文化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去,发挥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传承功能,开展丰富多样、健康有益的民间民俗文化活动,让更多的人喜爱传统文化,成为传统文化的承载者、传播者。要推动现代数字、网络技术成为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建立网上民族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在数字远程教育、数字娱乐产品、移动文化信息服务中融入民族文化教育内容,增强民族文化的吸引力。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扩大我国文化产品在国际文化市场的影响,最大限度地提升中华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第二,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增进文化产品服务。充分挖掘传统文化价值,提供更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建设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途径。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进行科学梳理、挖掘和提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建立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搞好规划、加大投入,有效保护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加快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扩大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不断创造新的文化样式,催生新的文化业态,把更多更好的表现中华文化的精神产品和食粮奉献给人民,以推进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

  第三,塑造健康民族心态,推进文化综合创新。培育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需要塑造健康的民族心态,健康的心态情感和高度的民族自觉是民族精神家园建设的基石。塑造健康民族心态要避免两种偏差:民族虚无主义与狭隘民族主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是民族情感、民族精神家园的基本支撑。要大力开展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教育,通过学习了解中华民族的光辉历史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激发人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同时要进行国格教育和国耻教育,使人们自觉维护国家权益和尊严,以唤起健全的民族情感。同时,要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注重引导人们保持谦逊理性的民族心态,以自信的姿态和敞开的胸怀对待世界各民族文化,在与世界各民族文化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中,综合各方之所长,不断丰富和创新中华文化。

  第四,把握思想文化发展规律,在尊重差异中扩大共识。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离不开每个成员的认同。我们要把握、遵循思想文化发展规律,在尊重差异中扩大共识,于包容多样中增进认同。大力弘扬民族文化,唱响中华文化主旋律,广泛吸引、动员群众参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在参与建设中扩大价值认同,在认同中形成共同的归属感,使全体人民的精神得以凝聚。把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作为建设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内涵,树立和强化差异互补、多样共生的意识,尊重个人的创造精神,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园”氛围。把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夯实形成社会思想共识的群众基础。(执笔:蒋斌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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