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13 22:00 | 来源:解放日报 2017-02-07 11版 | 查看:1555次
在动机层面,与功利有关的争议,主要来自于个体或组织在参与公益慈善时,是为了博眼球、出名,还是为了献爱心、帮助他人。除了一些“慈善明星”在这方面引发争议之外,其实还应该关注企业的慈善公益活动。
近年来,企业的慈善公益活动非常活跃。一些企业界领军人物纷纷提供大量捐赠,作出不少贡献,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也受到社会好评。
现实情况表明,企业作为具有强大经济实力的群体,在推动慈善事业中的作用不可低估。2013年,国家有关方面推出慈善公益组织直接登记注册的改革政策,释放出对慈善公益组织全面接纳的信号。
有效性是慈善公益组织评价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实现“做好事”和“做得好”有机统一的内在标准。当前,提升慈善组织的效率和活力,可以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是对社会需求的准确把握。立项时,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受助者需求的一手资料。同时,必须考虑项目与政府政策的相关性以及社会关注度,以获得更多的公共支持和社会认可。
其次是对自身优势的准确把握。不同的慈善公益组织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人员结构和管理经验。只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慈善公益,才能轻车熟路、游刃有余,进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最后是对可行性的准确把握。项目设计的创意很好,但实施难度高,会产生更多的风险,复制和推广也不易,结果难以产生良好的效果。因此,必须充分考虑可行性,以保证慈善公益项目的效果,避免资源浪费。
特别是,互联网的兴起、微信等社交平台的普及与活跃,使求助的范围迅速扩大。这对慈善公益而言,有积极性的一面;但同时,网络求助和公开募捐的实际区别由此变得模糊,给慈善行为的规范、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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