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实:“小政府”为什么不适合中国(3图)

发布时间:2016-09-21 14:30 | 来源:观察者 2016-09-15 08:11:11 | 查看:936次

近十几年间,有些人一直在中国的舆论场制造声音,推崇所谓“小政府”。他们认为,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应该最小化,在社会治理方面应该“少管闲事”;发展经济应当完全依靠市场,政府当“守夜人”就好。

“小政府”其实是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学的理念,属于典型的舶来品。然而,这个舶来品在中国大地上一直水土不服,遭到朝野上下的普遍抵制,直到现在也没打开市场。于是“小政府”的拥趸备感失望,四处抱怨“政府保守僵化”、“人民愚昧无知”——总之,不是他们做的鞋太小,而是别人的脚长得太大;只要不肯剁掉脚趾头穿他们做的鞋,那就是“缺乏深化改革的勇气”。

“小政府”为什么不适合中国国情,其实涉及社会科学的深刻原理,值得认真科普一下。人民群众掌握的社会科学知识越多,就越不容易被忽悠。

公权力必定妨碍个人权利吗?

“小政府”的理念认为,政府不过是为了维持社会不散架、不乱套而存在的“必要的恶”;强大的公权力必定损害公民的个人权利;只要将公权力限制得极小,美好的“公民社会”就会到来。

公权力损害个人权利的情况,历史上确实发生过: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沙俄政府曾经将数以万计的革命者流放到西伯利亚;国民党杀人如麻的白色恐怖更不用说。但是,如果认为强大的公权力“必定”损害公民的个人权利,这种归纳就有问题了——在当今中国,强大公权力的存在是公民行使个人权利的必要保障。公权力萎缩不仅不会带来个人权利的“茁壮成长”,反而会造就基层社会生态的灾难。

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对社会的控制力总量是一定的,而且是零和的——控制力此消彼长,如果政府失去一部分控制力,这部分控制力必然被其他势力攫取。渺小的个人没有能力攫取社会控制力,所以攫取控制力的必然是形形色色的社会组织,形成事实上的“地下政府”。“地下政府”有多种形态,例如带有封建色彩的宗族势力,帮会等黑社会组织,还有对教民实施严格控制的宗教组织。公权力未触及的社会治理,必然被“地下政府”接管。公权力的萎缩不会释放出个人权利的“红利”,只会使“地下政府”坐大。苏联解体后的公权力萎缩使得俄罗斯的黑社会迅速发展壮大,贩毒、绑架、贩卖武器、组织非法移民成为家常便饭。1999年,美国联邦调查局破获了一个以纽约银行为基地的俄罗斯黑手党洗钱网络,涉案金额高达70亿美元,其实力可见一斑。

没有强大公权力提供保护,弱者的个人权利无从谈起。当黄世仁这种土豪劣绅掌控“地下政府”之时,喜儿的个人权利在哪里?只能被活生生逼成“白毛女”。反过来说,在强大公权力的保护下,某些个人权利才得以实现。解放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主张男女平等,反对事实上构成压迫和人身控制的旧婚姻,包括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童养媳、纳妾等。从旧婚姻中获利的旧势力当然是不情愿的,所以新政权用强大的公权力促进了法律的实施,首先瓦解农村的封建势力,消灭豪强、宗族把持的“地下政府”。先破除基层社会的阻力,再帮助女方解决不情愿的婚姻关系。1950-1956年,全国累计约有600万例离婚,这场“离婚潮”其实是清理旧中国的历史欠账。妇女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恰恰是在强大公权力的保驾护航之下得以实现的。

白毛女:基层公权力缺位的时候,我的个人权利在哪里?

从历史实践来看,“公权力必定妨碍个人权利”的观点是狭隘的,并未考虑社会制度的因素。在少数剥削阶级占据统治地位的社会中,公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侵害体现了国家机器的镇压职能,何足为怪?麦卡锡主义横行使得美国好莱坞的进步演职人员几乎被一网打尽,被迫告别文艺圈,“自由世界”的境界不过如此。而对于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权来说,强大的公权力恰恰是消灭不公平、保障弱者行使权利的基石。在公权力萎缩的基层,宗族势力、黑社会组织和宗教门宦便横行乡里,旧中国不就是这个样子吗?在政府和“地下政府”之间,人民群众更需要谁,不言自明。

政府不该为经济发展布局吗?

“小政府”的推崇者一贯认为政府是低效的,而市场是高效的、尽善尽美,所以政府不应该为经济发展积极布局,只要将一切交给市场便可。

这种“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理念早在古典经济学时代便已有之,它的基本假设是: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能够自动带来全局利益的最大化——所以经济运转仰仗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需要政府以“全局规划者”的身份出场。然而,上述基本假设不仅缺乏客观依据,而且经常被社会实践证伪。正因为对基本假设的证伪会动摇庸俗经济学的意识形态基础,庸俗经济学家对此往往采取掩耳盗铃的态度。

能够用于证伪的反例不胜枚举,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们谈一个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例证。这就是城市公交系统的运营。

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说,公交公司应该尽可能提高票价,然后只运营热点线路、力保载客人数,这样才能实现盈利。从城市经济发展的全局来看,这种运营方式却极其糟糕。提高票价导致上班族出行成本剧增,从上班族的个体利益出发,乘公交倒不如自己开车划算。于是,越来越多的上班族被迫买车通勤,造成道路的严重拥堵和交通效率的下降。这就是历史上英国公交改革失败的沉痛教训。只运营热点线路则影响到城市规划:刚建设起来的新城区还未繁荣起来,所以公交载客人数不多,边际效益不足以弥补公交系统的建设、运营成本;但是如果不在新城区超前发展公交系统,很多人就不会过来上班,新城区的企业和经济就很难发展起来。这是在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真实出现的情况。

带动整个江宁区发展的南京地铁1号线延长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很多城市都曾经尝试公交私有化,将公交线路交给私人资本运营的效果可谓一塌糊涂:私企运营的公交系统不仅无法与城市发展的全局利益协调起来,而且频繁制造飞车、闯红灯、抢客、拒载、漫天要价等恶劣行径,在沈阳、长春等东北城市体现得尤为明显。于是,深圳、东莞、沈阳、长春、盱眙、十堰等尝试过公交私有化的城市,最后都被迫走上了同一条道路——将公交运营权重新收归国有。

时下中国各大城市已经普遍形成了这样的格局:城市公交系统由地方国资委旗下的国企运营,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财政补贴维持低票价。公交系统的发展一般紧密围绕地方政府的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布局,新城区规划往往伴随着公交系统的超前建设。尽管超前建设意味着公交系统的载客人数在一段时期内低于设计水平,但是由此带来的土地增值和商圈繁荣能够创造丰富的财税收入,远超过对公交系统的前期投入和补贴。举例来说,南京江宁区的商品房价格在2010年以前曾长期低迷,在6000元/平方米附近徘徊,与南京中心市区相差很多;这是因为此地当时交通不便,前往中心市区需要换乘多次小公交,单程耗时2小时以上。南京地铁1号线延长线在2010年通车,江宁区到中心市区的通勤时间被压缩到30-40分钟。此后江宁房价一直呈指数上涨,现在多在22000元/平方米以上,基本追平了中心市区。而且,地铁在江宁催生了新的百家湖商圈,金鹰天地、瑞都购物广场等高端商业地产喷薄而出,江宁区也由此成为南京市财税收入增长最快的区县。

在五花八门的尝试之后,中国各大城市最后不约而同地采取了由国企掌控公交系统的格局,因为实践证明这种格局最为合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于:将国民经济视为整体看待,允许以个体利益的让步换取全局利益的最大化;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做出让步的个体也会获得合理的补偿。政府作为全局规划者的角色不可或缺。

中国政府为何无法成为“小政府”?

中国政府不是“小政府”,它承担的社会责任远超过西方国家的政府。中国老百姓习惯于向政府表达迫切的利益诉求。例如,中小型私企较多的浙江省,近年来频繁发生欠薪老板卷款跑路的事件。遭到欠薪的工人经常去找地方政府“讨说法”。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强制性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某些行业的私企和有欠薪“前科”的私企,必须将一定数量的资金存入政府指定的工资保证金帐户。一旦老板跑路,政府就会使用账户中的保证金给工人发放工资。

这种事情在西方国家是难以想像的。按照美国的思路,如果老板欠薪跑路,工人能做的只有报警。然而,在跑路老板被缉拿归案、法院做出判决之前,工人不可能拿到任何欠薪和补偿。哪怕穷困得一塌糊涂,地方政府也不会替他们出头。假如工人聚集在地方政府,以游行示威敦促政府解决欠薪,将会面临“破坏公共秩序”的严重罪名,受到警棍和辣椒水的“热烈欢迎”。美国地方政府的逻辑很简单——欠薪的是跑路老板,不是政府,妨碍我办公做甚?冤有头债有主,命苦不能怨政府。

同样的事情,美国地方政府可以不管,但是中国地方政府却不能不管,这是为什么?原因在于,毛主席等领导人在新中国创立之初确立的政治伦理,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深远而持久的影响。这套政治伦理涵盖以下内容:

1、人民政府对群众的福祉承担终极责任

2、人民政府致力于使群众享受实质正义,特别重视对弱者的保护

3、人民政府必须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

4、人民政府承担对群众的教化职能,不断改善社会风气

在这套“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伦理之下,浙江工人的做法就很容易理解了:我们认真工作、没有做错任何事情,遭到欠薪意味着实质正义受损;既然政府对群众的福祉承担终极责任,那就应该听取群众意见,设法实现实质正义。

正是这套政治伦理,造就了新中国与旧中国政治生态的根本差异。旧中国没有这套政治伦理,所以才有“衙门八字开,没钱别进来”的民谚,普通百姓将与政府打交道视为畏途。而共产党通过营造新的政治伦理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由此取得革命胜利、奠定了当今政权的民意合法性。

对浙江地方政府来说,处理企业欠薪可是头等大事

“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伦理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与之相比,“小政府”的理念纯属开倒车:不追求共同富裕、不在乎实质正义的政府,还能给群众解决多少问题?政府一旦放弃了庄严承诺,就丧失了民意合法性,群众基础立刻地动山摇。中国各级政府不可能冒这种“为天下之大不韪”的风险,所以注定无法成为 “小政府”。

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是法治框架下的“有为政府”。中央政府在国有经济发展、医疗卫生改革、扶持科技创新等领域出台的诸多政策,充分体现了这种理念。这不免令“小政府”的推崇者肝肠寸断,直呼“中国没有前途”。真应该送他们一句周总理的话——“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你不喜欢,你算老几?”

在中国最热衷鼓吹“小政府”的群体,其实就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些暴发户,以及他们在体制内外豢养的利益代言人。这类人群鼓吹“小政府”的实际意图,就是希望政府将社会的管理权让渡给私人资本,以便他们换取对社会的控制权。试想一下,倘若公权力萎缩,基层不就变成他们的天下了么?黑老大刘汉这样“黑白通吃”的人物将会层出不穷。倘若国有经济被瓜分殆尽,丧失了经济基础的政府就会变质,最后沦为私人资本的“家丁”。鼓吹“小政府”的野心家在乎的是一己私利,他们眼中标榜“宪政民主”的“理想社会”,对于广大劳动人民来说必然是无尽的噩梦。

徐实  生物制药专家,投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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