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09 22:59 | 来源:武陵都市报2016年05月27日 05版 | 查看:1726次
担心手术出现意外,签下遗体和器官捐献书
李自涛在宋巧玲的指导下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议上签字。
李诗素 任玉鑫 送水大叔名叫李自涛,今年32岁,本报在2015年3月12日曾以《一桶水赚3元,抽出1元献爱心》为题报道了他的爱心事迹。李自涛原本就是一个需要别人帮助的残疾人,他从小患有严重耳病,先后经历大小手术四次。
李自涛马上要面临第五次手术,担心手术出现意外,他于5月24日,在家人的见证下,在遗体和器官捐献书上签了字。
先后经历四次手术
李自涛是黔江区濯水镇桐木村二组人,8岁患上耳瘤病,先后进行大小手术四次未能康复,耳朵和颈子留下多处手术后的疤痕,嘴也向右歪斜,出现轻微面瘫。如今他的左耳已经失聪,经医疗部门鉴定为“听力一级残疾”。
“他耳朵的手术不能再拖下去,每隔半小时就要往外流脓,长期要服药和擦洗。外出时,挎包里都要携带一盒面巾纸。”李自涛的妻子高华说。
由于患耳瘤病带来的不便,李自涛只读到小学三年级。为了治病,他16岁时就到深圳、新疆等地打工。
“在新疆打工期间,我做的是第四次手术,花了8万多,当时从耳朵里面取出一颗很硬的颗粒物。那次手术和后期治疗,花去我全部积蓄,但仍然没有彻底得到医治。”李自涛说,再做一次手术,看是否能成功治愈。
担心第五次手术出现意外
因为先后经历了四次手术,李自涛也有些担心,怕万一这次手术出现意外,他就不能更好地照顾家庭,也不能和身边的志愿者兄弟姐妹一起献爱心了。李自涛与高华商量后,决定如果手术出现意外,将捐出自己的遗体和器官,提供给医学界,以作解剖和帮助需要的患者。
当天下午,经李自涛本人自愿和家人的同意,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宋巧玲与黔江红十字志愿者一起,来到李自涛位于新华中学附近的出租房里。
坐下后,宋巧玲问高华:“李自涛要捐出遗体和器官,跟你商量过吗,你是否同意?”
“就按照他的意愿吧,我没意见!”高华回答。
在家人的见证下,李自涛签了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协议。
无论结果如何,爱心会延续
“我老婆也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李三爱心群’就是她帮我建的。万一我有什么不测,她也答应要将人间爱心延续下去。”李自涛说。
李自涛先后为“再生障贫血”的刘于、患“M6型白血病”的男孩、患“地中海贫血”的吴兴桥,以及身患重症的邹霞、刘凡刚、刘福林,遭受火灾的陈秀芳、王秋云等家庭捐款。并承诺,每送出一桶纯净水,赚得的3元钱中抽出1元,用于帮助那些患重症孩子和特殊贫困家庭。
谈到这次在器官和遗体捐献协议上签字,李自涛说:“我这人什么事都想得开,签个协议也是做个预防,万一出现什么意外,与其埋葬在土里,还不如捐出去可以帮助别人。”
(记者 李诗素 实习生 任玉鑫 文/图)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