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包分钱”这样老套的骗局还是有人中招

发布时间:2016-04-11 08:46 | 来源:钱江晚报 2015-01-15 N0008版 | 查看:966次

  本报讯 王某是贵州人,近年来一直在浙江转悠,没有正经工作,自然也没有稳定收入。时间久了,王某便动起了歪脑筋,联合三位老乡顾某、郑某、何某在宁海开始诈骗。

  2013年12月的一天,四个人盯上了独自行走的陈大姐。

  王某骑着摩托车从陈大姐身边经过,故意将装有8000元现金的皮夹“掉”在地上。这时顾某出现了,当着陈大姐的面捡起钱,并示意陈大姐不要声张。紧接着,郑某也骑着摩托车出现了,假装看到了事发经过,要求一起分钱。得到“同意”后,郑某载着陈大姐到了一个僻静处,讨论如何分钱。

  不一会儿,“失主”王某就出现在了三人分钱的地方,顾某赶紧把钱藏到了一个角落。

  王某假意问:“你们有没有捡到钱,我刚刚丢的。”顾某和郑某当然说没有,还把身上口袋都翻了出来。王某不依,称三人可能将钱存进了银行,要求三人将银行卡交出来,查查有没有进账记录。老实的陈大姐照办了,郑某跟着陈大姐去家里取卡。

  回到现场后,王某佯装给银行打电话查询,并从陈大姐处套出了密码。趁着打电话之际,一旁的顾某却已将银行卡偷偷交给了郑某,郑某找了借口离开去附近的银行取出了卡里的5000余元现金。这一边,王某一直以查询失败等理由拖延时间,直到郑某回来,才把卡交回给陈大姐。

  三人离开后,陈大姐才感觉到了不对劲。去银行一查,发现卡内钱都被人取走了,赶紧报了警。

  四人用类似的手法,先后实施了4次诈骗,共取走现金9万余元。2014年4月,王某在义乌被警方抓获,其余同伙依旧在逃。近日王某被宁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本报通讯员 于珊婉 本报记者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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