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18 13:53 | 来源:中国社会报 2015年09月23日 第A01版 | 查看:1097次
徐付群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第四届中国慈展会上强调,要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中国社会报》9月21日第1版)。这再次说明了企业在慈善事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
发展慈善事业,核心任务是不断壮大慈善捐赠主体的数量,从而不断增加慈善捐赠款物的数量。从这个角度说,企业是慈善事业发展的火车头。据透露,在近几年我国慈善捐赠中,企业是最大的捐赠主体,企业捐赠占全社会捐赠总量的六成到七成。目前企业是我国慈善捐赠的主力军,这反映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值得企业界自豪和骄傲。
与社会公众相比,企业应该有更强的慈善意识。企业自身发展和利润增加,得益于国家社会治理政策和经济政策的成功,企业是现行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的受益者。因此,企业应该具有维护现行各项根本制度的自觉。积极参与慈善捐赠,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就可以让暂时处于困境的群体得到及时帮助,从而维护社会和谐,让社会在健康轨道内运转。社会和谐,基本制度稳定,是国家社会持续发展的保障,也是各类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企业家应该充分认识到慈善助人就是助己这个道理,并在慈善活动中主动担当更多责任。
曾有分析指出,西方国家的慈善资金来源主要由个人捐赠、基金会捐赠、遗产捐赠和企业捐赠构成,其中个人捐赠占绝对主体地位,而企业慈善捐赠所起到的经济作用非常微小。比如,在慈善事业最为发达的美国,企业慈善捐赠占社会捐赠资金总额的比例,长期徘徊在5%左右,远低于个人捐赠(75%),也少于基金会捐赠(12%)和遗产捐赠(8%)。
与此相对照,我国目前企业捐赠仍占绝对多数。这固然是企业的光荣,同时也意味着企业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一项使命:在全社会树立企业和企业家慈善形象,做好慈善榜样,吸引、带动更多的社会个体参与进来。
企业家关于慈善的言论和行为,有较大舆论引导效应,所以,关乎慈善的话题企业家应三思而论,关乎慈善的行动企业家应三思而行,以确保用正向力量影响和促进公众的参与意识。企业的慈善活动往往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所以,企业的捐赠行为以及企业发起成立的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符合程序,做到公开透明,成为慈善领域规范运作的模范。
企业慈善的示范带动将动员社会公众有更多参与,从而把中国慈善事业在总体上推进到新阶段。当社会公众慈善捐赠占更大比例时,将标志中国慈善事业的更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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