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22 20:54 | 来源:腾讯网 2015-11-11 第3340期 | 查看:1588次
尴尬潜规则:保障用血优先,“血头”比献血证管用
“血荒”下,许多需要用血的病患方得求助于互助献血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参加过无偿献血是换得了一个用血优先的保障,当家人需要用血的时候,可以先于别人得到满足。在一些城市也确实如此。
然而,到了“血荒”的时候,“优先用血”的保障很可能就没有了。举个实例,2012年,浙江温州,一位10多年间累计献血达1600毫升的女士,在其丈夫需要用血时,却被告知因为血站缺血,得去献血。
一般,医生会告诉病人及其家属,因供应紧张,用血需要首先满足急诊和危重病人,其他人都得排队等。但是互助献血可以帮助优先拿到血。简单地说,只要病人的亲属、朋友去血站献血,拿回了相应的证明,他们就可以得到输血安排了。
一旦“血荒”来临,无偿献血的红本比不过“互助献血”有用
病人家属往往需要求助于地下“血头”,滋生了一条很难斩断的黑色链条
尽管互助献血是让病人的亲属、朋友去献血,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就变了形。
一方面,病患亲属等人不一定适合或者愿意献血,并且有的病人是需要长期输血的,这让亲友怎么献得够呢?
另一方面,“血荒”严重的往往是北京等医疗资源丰富的大城市,因为各地的人都会聚集到这里看病、动手术。外地人又如何能找到和说服他人去献血呢?
由此,便滋生出了一条黑色的“卖血”链条。有需求便有供应,同时还有桥梁。“血头”串起了供需的两头。他们通过小广告、网络信息等方式找到需要血液的家属,而后再把经济窘迫的贫寒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介绍给家属们去“献血”。这种景象已经变为公开的秘密。尽管“血头”们涉嫌触犯了法律,刑法中有“非法组织卖血罪”这个罪名,不过利益之下很多人可管不了这么多。
北京刘家窑地铁口外的“有偿献血”小广告
潜规则不仅让献血者、用血者寒心,更威胁到了公共健康安全
献血者、用血者很容易对无偿献血制度极不信任
自己献了血,关键时刻家人却没有“用血优先权”,亲历者伤心。而即使只是一个献过血的旁观者,想必对此也充满疑惑,担心万一哪天自己家庭需要用血了,也得去“互助”,那么献血还有什么用呢?
于用血家庭而言,本身自己或者家人有病已经够烦恼了,还得为了用血到处想办法,乃至去找人“互助”,无论从情感还是经济上都难以接受。太不人道。
这些无疑都会增加整个社会对于无偿献血制度的疑问和不信任感,一些亲历者甚至会很伤心地放言,以后再也不去献血了。反过来又助推了“血荒”。
献了血却得不到预期中的用血优先,会让一些人很寒心
更重要的是通过互助献血得来的血液安全性更低,实际上威胁的是大家的安全
通过互助献血,病人得到的是“优先用血权”而已,并不是直接用“亲属朋友”献上来的血。一是因为,血液需要检测时间,并不是抽了便能用;二则是,直系亲属间输血会增加罹患叫“移植物抗宿主病”的输血并发症风险(除非通过辐射手段预先做处理),所以并不被提倡。
通过互助献血这个渠道收集的血液基本都到了血液供给的系统大盘里。互助献血自然是一个影响很多人的公共健康问题。
用血者都有碰到通过互助献血渠道采集到的血液的几率,而互助献血和有偿献血都是不被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
即便没通过“黑市”,而真的是病患的亲朋好友来献血,血液质量也比不上无偿献血。因为存在被迫、压力大、身体健康实际不佳却不得不献等情况。
而那些打着互助献血名号的变相有偿献血则问题很大。有偿献血者患有血液传染疾病几率更高。因为他们队伍混杂,甚至一些有吸毒等高危问题的缺钱者可能也会被“血头”招募。在长沙、兰州等多地的血液相关机构工作人员所著的论文里,都提及对比互助献血和无偿献血的质量之后会发现,前者比后者一些血液性传播疾病的检测阳性率高。比如,《长沙地区2012年互助献血与街头自愿无偿献血分析》一文的研究结果是,“互助和街头自愿无偿献血血液检测的总不合格率分别为9.31%和5.69%”
血液质量和安全又太重要了,举例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官方数据,在传播途径上,如果输入了有艾滋病毒的不安全血液及其制品,那么病患感染的几率为95%—100%,是在所有途径中最高的,比较起来,母婴传播是11%—32%,性传播是0.1%—10%。
福建一名高度疑似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毒的幼童
也许还有人会说,血液会被检测啊。可是检测总归有质量之说,还有“窗口期”的说法(以艾滋病为例,是指人体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到外周血液中能够检测出HIV抗体的这段时间)。今年的“福建小女孩疑似因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相信很多人记忆犹新。而就算先进的技术能够让“窗口期”缩短,可目前也还没有办法完全避免。
互助献血并非个别现象。根据一些媒体的报道,卫计委规定了互助献血率须在5%这条红线以内。而在一些地方,“血荒”期间,互助献血可能会大幅上升。变相开启了“卖血”之路的互助献血确实是个巨大的公共健康问题。
因此,必须对互助献血叫停
不能靠互助献血来提高献血率,开源也好,节流也罢,都另有方法
我国台湾地区也曾经大力地提倡过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等到血源紧张的时候,又开始互助献血。然而,相关政策制定者意识到,“(这种刻意优待)并不是完全无条件的奉献,也有万一缺血又未能如愿领血时或日后无利可图即不再捐血的风险,都会影响日后捐血意愿。有鉴于此,自80年(编辑注:即公元1991年)开始,积极推动无条件、无补偿的完全捐献观念,废除预存血及互助制度,分阶段渐进式的倡导。”(台湾血液基金会资料)而现在,台湾的无偿献血做得非常好,血液保障充足。可见靠互助献血等措施来解决“血荒”并不对路。
破解“血荒”难题有很多办法,但是互助献血并不在其中
解决“血荒”有开源节流两个方面。所谓开源,当然是鼓励健康人群成为长期的无偿献血者,这也是世界卫生组织一直提倡的。而在中国,大家不愿意献血有许多原因——有人怕不安全,有人觉得自己的血液被卖了钱,还有人则担心献血对身体健康有伤害……要解决这些问题,互助献血不仅做不到,还可能让情况更糟糕。而不管是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采血服务,还是公众人物做表率都是很好的路径。
所谓节流,则是减少不合理乃至纯属浪费的输血。今年1月发表的《我国临床输血合理性文献的研究结果分析》一文中,林振平等研究人员回顾了40篇期刊文献发现:“我国输血病历中,病程记录合格率为72.66%;红细胞、血浆、血小板、冷沉淀、全血的平均合理输血比例分别为72.28%、31.03%、84.86%、60.40%、58.57%;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的平均合理输血比例分别为51.77%、32.83%、64.22%、90.12%。这些结果表明,我国的输血病历文书合格率不高,临床科学合理输血整体水平低,在不同成分之间、不同科室之间存在差异。”
不能只想开源而不问节流,不合理用血在我国广泛存在
法律应该堵住“互助用血”的后门
一定程度上可以异化为“黑市供血”的“互助用血”,正当性来源于法律。《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根据《互助献血风险控制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一文,互助献血在《献血法》实施前便存在,但是并未扩大到没有血缘关系者。而原卫生部在1997年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草案) 有关情况的汇报》中对该条款做了说明:“一旦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临床用血不足时,可以依法动员病人家属、亲友及单位互助献血。无偿献血制度实施初期,无偿捐献的血液重点保障急救用血,对择期手术病人可以实施自身储血,动员亲友和单位互助献血为主解决临床用血问题。”
显然,是时候废止这个条款了,因为它不仅无法解决“血荒”,还会带来变相“卖血”问题。
17年前的《献血法》给互助献血开了口子
而解决用血优先顺序问题理应做到公开透明
互助献血是用血优先的入场券。如前文,不少人被告知,血库紧张,血优先给了危急重症病人。不过,这也存疑。北京晨报去年8月的报道《揭秘贩血黑链》提及,“缺血”是一种假象。北京市血液中心副主任王鸿捷说,从库存量上说,供给手术都没有问题,但是不能保证所有手术都是当时要求当时就供血,大部分手术都可以择期,但是医生也不想等,患者也不想等,手术必须今天做。
那么,就有三个问题了:第一是,各种类型血液的库存到底有多少,是否真的不够了?第二则是,如果发生了全部或者某些血型的“血荒”,血液是否真的优先流向了“危重病人”?第三则是如果要排队等血,到底病患处于队伍的什么位置,几时能够用到血?
倘若这些信息能够做到公开透明,不仅能够帮助遏制住乱象,也能够安抚人心,甚至能够鼓励大家献血。
我国台湾的血液库存非常透明,更新及时
有逼捐的嫌疑而又有着公共健康风险的互助献血实在没有任何存在的必要。以此来解决“血荒”,不仅无果,还会恶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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