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22 21:02 | 来源:北京晨报网 2015年11月12日 第A04版 | 查看:948次
是否禁止一切烟草慈善行为,成为正公开征求意见的《慈善法(草案)》的争议焦点。而由此引申的话题却少有人关注,即:其他差评企业是否也应一律屏蔽?
以保健品为例,如今一些公司专盯中老年人,两句甜言蜜语,一点蝇头小利,就可能把他们哄得团团转,再不行,就办大会、喊口号、造氛围,总之不把你的钱骗到手,誓不罢休。遂使许多老人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变成了业务员们的业绩,像这样的企业,却天天扮演“慈善明星”,则慈善岂不成了他们的帮凶?
不否认,现代慈善有功利诉求,帮助弱势群体,钱越多越好,应该广开源头,但也不能忘掉,这些弱势者是怎样产生的,如果不能在源头上加以控制,就会出现这样吊诡的局面:越救助,需要救助的人就越多。
以烟草行业为例,它诱使消费者形成不良嗜好,将他们转化为持续产生利润的对象,他们因而罹患了恶疾,成了弱势者,烟草企业再拿出利润中微不足道的部分加以补偿,而为了弥补这部分额外支出,烟草企业又要生产更多的烟,让更多人吸食,或鼓励已吸者多吸,结果是进一步增加了受害者的数量。如此抱薪救火,只能让问题越来越严重。
商业发达会推动社会进步,这毫无疑义,但像世间一切事物一样,商业也有幽暗面,对此应有所警惕,找到应对之策。尤其是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市场尚未成熟,不规范操作屡见不鲜,尤其需要制定好规则,画出明确的道道儿来,这既有利于社会成长,对商业本身亦有好处。
屏蔽差评企业,在操作上并不困难,如今工商部门都有企业信誉档案等,相关评估体制也正在建设中,只要打通部门间的隔阂、实现信息共享,就能有效操作。当然,部分差评企业身份、背景特殊,这倒是需要花点工夫,逐步去解决。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