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1 13:54 |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4-10-31 09:14:36 | 查看:1081次
摘要:如何寻找官方与民间最亲密的合作切口,公益慈善领域一直被众人寄予厚望。就此而言,政经影响力略有下降的国家级中心城市广州,却在该方面几乎具备了最为优越的条件。
多元时代的中国,如何寻找官方与民间最亲密的合作切口,公益慈善领域一直被众人寄予厚望。就此而言,政经影响力略有下降的国家级中心城市广州,却在该方面几乎具备了最为优越的条件。其原因可能在于下述几点,即拥有相对开明的官员,拥有相对敢言的媒体以及拥有相对活跃的社会组织。10月16日,广州市民政局官网公布了《广州市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引发了社会组织、媒体领域一阵喧哗之后,催生出的是于10月30日举行的针对该意见稿的研讨会。
昨日,由安平公共传播公益基金牵头主办的“在规范与激活之间:社会治理创新论坛”在中山大学马丁堂举行。会议按照NGO代表与广州市民政局宣传法规处官员对话的框架,汇聚了数十位广州本土的学者、律师、人大代表、媒体人和公益从业人员,深度介入相关法规的讨论。令人意外的是,原本气氛相对紧张的网络炮轰一落地,讨论本身却呈现出温和、理性而不失力量的情形。
有理有据、去情绪化,这几乎是官民同一场合坐下来谈一谈最重要的要求。具体到意见稿研讨,主要争议在于第三条第一款:擅自开展社会组织筹备活动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广州本土公民领袖巴索风云直言,我国民间组织虽然在快速增长,但还处于成长期,与民政部门的关系还处于破冰期,新规做法可操作性存疑,也没有上诉机制。
相比之下,专业上更有优势的中大法学院教授于海涌则提出质疑,新规的目的到底是为了激活还是打击社会组织。他指出意见稿第四章“立案、调查取证”环节,民政机构的权力过大,且第八条公安的调查与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的调查取证、第十六条案件承办人及时调查、收集、进入相关场所进行检查彼此间存有矛盾。
此外,广州公共观察成员苏少鑫则举番禺打工族服务部这样未经注册却已经在行动的组织为例,表达细则一出可能会打破原有官民之间的默契,成为掀起双方冲突的一根导火索。公益律师郑子殷则提出修改方案,建议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这一法律也列入工作细则,即把听证、处罚等程序也列入了法规本身。
对于NGO代表的疑惑,学者、律师、媒体人们的质疑,广州市民政局宣传法规处副处长李锐给予了诚恳的回应,除了略显客套地表示感谢各界提出意见之外,当场表示最具争议的第三条第一款将考虑予以废除。李锐的表态让在场的公益从业人员松一口气的同时,也感受到了略显特别的广州气质。当然,必须要承认的是,即便是广州市的民政局局长加入座谈,在很多大政方针层面,他也无法撼动其原则。
然而,研讨会本身真正的意义恐怕不止限于一个工作细则操作共识的达成,而在于广州官方与民间在社会组织的发展层面,乃至在社会治理的谋篇布局上,已经基本形成了一种良性沟通、渴求共识的态势。10月30日在中大百年建筑马丁堂举行的研讨会,已是近年以来广州各界就社会领域新法规意见稿进行互动研讨的第三次。或许,我们可以精心总结马丁堂一聚的经验与不足,若干年后,“马丁堂共识”便有可能成为广州社会领域实现官民共治的重要起点。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广州能否形成“马丁堂共识”?》)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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