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08 11:19 | 来源:广州日报 2012年5月8日 02版 | 查看:1582次
连海平
广州从本月起,行业协会等八类社会组织不再像之前那样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同时,社会组织还将去行政化: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3年不得在4类社会团体内任职。
社会能管好的事还给社会,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社会组织“去行政化”以及降低准入门槛,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快速成长起来,承担起自我管理的职能,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大方向。但就目前的现实,被突然抽掉“拐杖”的社会组织能否迅速“站立”起来,迈开步子,恐怕还是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社会组织成为政府的“末梢神经”,某种意义上说是政府的从属机构或者延伸物,承担着政府不方便承担的职能,如一些学会、协会帮助政府对会员进行培训、认证、服务等。当这些组织完全“断奶”,脱离政府背景,是否还具有足够的力量去承担这些职能?因此,社会组织“去行政化”不是政府彻底甩包袱、当甩手掌柜的过程,而是一方面要把更多的社会管理权限放手给社会;另一方面要对社会组织“扶上马送一程”,对社会组织进行适度的指导、扶持,帮助它们发展壮大。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任何社会的组织都有准入机制,都有一个度的问题,过严、过宽都不利于社会组织的发育、成长,都会影响社会组织功能的发挥。所以,社会组织“去行政化”不能与放任不管混为一谈,甚至监督管理应该更严格、高效,否则难免要陷入“一放就乱”的怪圈中。
(责任编辑:曹子敏)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