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9 11:59 | 来源:宁夏文明办 2022-09-12 | 查看:266次
郝永新,现年41岁,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由于业务精湛、为人随和、社会工作能力强,2010年4月份被县局任命为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他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几乎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全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先进个人”、“中卫市优秀人民警察、十大标杆民警”、“优秀公务员”,2次个人三等功的光环在他的头顶熠熠生辉,但他没有在荣誉面前沾沾自喜,俯视别人,而是谦虚谦虚再谦虚,努力努力再努力,这些荣誉的背后浸满了他的汗水和艰辛。
一年365天,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只要接到122事故报警电话,总是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治伤员、勘查事故现场、寻找目击证人、答复群众、调解纠纷,常年奔波在路上。他从警17年来,共处理和调解道路交通事故4000余起。2014年4月28日,因连续超强度工作,导致心脏病突发病倒在工作岗位上。
他曾经组织精兵强将,连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百余起。使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补偿,更告慰部分死者的在天之灵,还社会一个公道,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由于他擅长做群众工作,用心去体会当事人的疾苦,用朴实的语言和一颗爱心感动当事人、说服当事人,能准确运用法律知识,所以经他处理和调解的道路交通事故无一例上访或缠诉,用一个共产党员的誓言默默坚守在中宁县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上,捍卫着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
近年来,中宁县境内每年交通事故接处警都在3200起左右。2010年郝永新同志担任事故中队副中队长以来,带领中队11名事故处理民警担负着集勘查现场、侦破逃逸案、调查取证、调解处理等烦琐工作于一身的重任。工作中,他总是率先垂范,不分昼夜地开展工作,几乎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由于我县管辖面积大,公路里程长,事故频发,工作往往超负荷,但他就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连续运转,从不叫苦叫累,总是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着全队民警。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上,郝永新同志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他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将一个个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抓捕归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人民警察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1997年11月12日9时许,中宁县101省道135公里4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全挂重型货车驶入道路左侧,将骑自行车的4名群众碰撞,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大货车驾驶人弃车逃逸,案件侦破陷入僵局达15年之久。2012年12月份,“这块难啃的骨头”送到郝永新手里。郝永新当时生病在家休养,他忘记了病痛的折磨,知难而上,通过案件分析、寻找线索、网上协查等途径,精心设计了侦破方案。经过多方努力,初步确定嫌疑人在新疆阿克苏和喀什的活动轨迹,大队成立由郝永新任组长的侦破专班,远赴新疆进行抓捕。新疆地域辽阔,仅喀什、阿克苏地区的面积就有18万多平方公里,比宁夏全区面积大3倍多,两个地区人口500余万人,下辖19个县市,流动人口和外来人口多,想要在500多万人里将嫌疑人抓获如同大海捞针。特别是进入冬季后,降雪普遍,零下30度的气温滴水成冰,条件艰苦。并且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5年,嫌疑人体貌特征是否改变,这一切都是未知数,但这并没有影响郝永新侦破案件的决心。时间在一分一秒的飞逝,12月28日,嫌疑人行踪浮出水面,藏匿在喀什地区莎车县的张某欲再次潜逃时被成功抓获,此案得以画上圆满句号。此案的成功侦破,使中宁县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开辟了崭新的天地。
2014年1月6日18时10分,中宁县滨河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小轿车逃离事故现场,除了遗留在现场的一块保险杠的残片外,没有任何有助于破案的线索。郝永新主动请缨担任专案组组长,对案件中涉及的每一个细微环节逐一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大量比对、监控辨认,最终确定了侦破方向,将逃逸车辆和嫌疑人锁定,案件出现重大转机。郝永新和办案民警通过线索得知嫌疑人在新疆某地的活动轨迹,经请示领导后赶赴新疆进行追逃。腊月的新疆天寒地冻,凛冽的西北风发出刺耳的呼啸,给侦查破案工作带来诸多考验。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郝永新和办案民警顾不上休息,迅速适应气候不利影响,立即投入到案件调查工作中。在新疆的六个日日夜夜中,他们充分发扬中宁公安吃苦耐劳,敢于碰硬的良好作风,一鼓作气全身心地开展案件侦破工作。1月18日,他们行程6000余公里,经过近半个月的循线追查,终于将嫌疑人抓获,案件成功告破。
二、爱民为民 救死扶伤
多年来,郝永新同志立足本职工作,多次为群众做好事,将百姓的利益时刻放在心中,在工作中多次救死扶伤,挽救他人生命,彰显了一个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2014年1月8日凌晨,郝永新在出警时救助了一名醉酒男子,为防止醉酒男子发生意外和冻伤,他和值班民警多方努力将其送至家中,得到了家属的赞扬和好评,当他们返回大队时,太阳已经露出了笑脸。
三、秉公执法 严于律己
为警清廉、不徇私情是郝永新的座右铭,他主管着全县交通事故处理的“大权”,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材料的整理、责任的认定,都要由他一一把关。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一等警察交警队,光天化日敢受贿”,但在中宁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根本寻不到这股歪风,这就是郝永新同志始终倡导自律严明的结果。2013年2月份,中宁县宁安东街万油子粮油店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将一过路的妇女碰撞弹出后,被另一辆路过的越野车再次碰撞,造成行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郝永新迅速安排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他得知驾驶小轿车的驾驶人是他堂哥。通过现场勘察及责任认定,郝永新的哥哥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任何一个人都有七情六欲,三亲四友,何况是其他。案发后,家族长辈、兄弟姐妹多次恳求郝永新能够看在亲情的分上,高抬贵手。面对家人乞求的眼神,他没有因为是自己的哥哥而置法律于脑后,果断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并做工作让哥哥嫂嫂尽快进行民事赔偿,最终郝永新的哥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驾驶证被吊销。其实,在旁人看来,只要郝永新稍加操作,打个招呼,责任就会峰回路转,哥哥不至于被刑事拘留,吊销驾驶证。但他没有那样做,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同事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能是自己的哥哥就放弃原则,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为此,郝永新在家族中落了个六亲不认,无情无义的坏名声,好多兄弟姐妹和他不再来往,但他觉得问心无愧,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默默坚守 甘于奉献
2013年5月,中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荣获“全国公安机关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先进集体”,郝永新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郝永新以其出色的业绩再一次证明了他是这个先进集体中最为璀璨最具活力的一颗新星。 郝永新同志出生于农村,家境的贫苦造就了他励志成才的品格,为了那份对人民警察的热爱和执着,为了兑现一名警察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郝永新义无反顾地将美好青春奉献给了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在交通事故处理的十几年间,他经常以队为家,时常整夜不休息,几乎没有完整休息过一个双休日,平时的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无法统计。在伤残人员停医停药的关键时刻,他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甚至自己拿钱垫付,为事故伤残人员送去生命钱;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疑难案件中,连续几天都不休息,排查、走访、比对、找线索一查就是凌晨两三点钟。妻子生病住院、父亲年老多病需要人照顾,他没有请假。用他的话说,亏欠家人的太多太多,他只有用努力工作来报答家人的理解支持,弥补自己内心的愧疚。
事故处理工作是交警部门的重要“窗口”,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直接影响着交警大队的整体形象。工作中,郝永新同志带领事故中队民警,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坚持依法秉公办案,以责论处,杜绝执法不严,违法违纪,徇私舞弊现象,有效地增强了事故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执法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他带领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每年处理3000多起事故,皆能达到当事者满意,杜绝了上访,缠诉案件的发生。
由于受社会风气的影响,近几年送礼者、说情者总不乏其人,郝永新同志已记不清拒收了多少礼品、现金。在金钱、人情关面前,他一次次经受住了考验,凡经他手处理的事故,不论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生人还是熟人,他都一视同仁,秉公处理,受到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多年来,经过郝永新手中办理的交通事故案件,没有一例引起行政诉讼,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多年来,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二十多面,感谢信10多封,郝永新为警清廉,作风正派在中宁公安系统已被传为佳话。去年4月18日,我县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件,为及时侦破案件,郝永新连日奔波,多次深入事故现场排查走访沿线群众,比对监控录像,鉴定事故痕迹,经过7天的不懈努力案件成功告破。由于连日高强度工作,在调解案件时,郝永新突发心脏病病倒在岗位上。
十多年来,郝永新同志凭着对公安事业的无比坦诚和对人民群众无比热爱,竭心尽力忘我工作,始终视党的事业重于一切,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他那憨厚朴实的工作作风,来自内心坚定的信念,就像他自己说的一样“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我今天能做一名人民警察,是我的光荣,我要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用我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培养,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这是对郝永新同志从事这份工作心情的最佳写照。今年他在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已经奋斗了十六个春秋,其中的艰辛只有他自己能体会,其中的乐趣也只有他自己能感受。作为人民的公仆,他将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价值扎根于为人民服务的土壤中,为民办事,勇担责任;作为一个兵头将尾,他将自己的无限爱心和真诚传递给警队同事,竭尽所能,提供帮助。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事故处理岗位虽然清苦,但郝永新同志依然保持着昂扬的斗志,毅然决然地选择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人民公安事业当中去,用奉献书写无华,用敬业彰显忠诚,自觉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为金盾增辉,为警徽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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