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4 21:57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1/12/24 6版 | 查看:535次
作者: 罗慕赫
汉文帝画像。(资料图片)
考古学家经过多年探索,确认西安白鹿原上的江村大墓为汉文帝陵墓。这是江村大墓与薄太后南陵出土的部分文物。薄太后是汉文帝母亲,其南陵与江村大墓距离很近。新华社发
近日,考古学家确认西安东郊白鹿原上的江村大墓为汉文帝霸陵,至此西汉十一座帝陵的位置得以全部确认。汉文帝及其子汉景帝共同开创了“文景之治”,这是中国进入大一统王朝时期后的第一个治世。
重农崇俭
班固在《汉书》中曾这样评价“文景之治”:“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在班固看来,“文景之治”可以媲美西周成王、康王在位的时代,那时天下不用刑罚四十余年,人民知礼敬法、安居乐业,流风甚美。
社会风俗的变化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古人深知此理,有道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从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刘邦、项羽在秦末农民起义中崭露头角,到公元前202年项羽兵败垓下,历时四年的“楚汉之争”以刘邦获胜落下帷幕,八年战乱让神州大地元气大伤,经济破败,民生多艰。
汉高祖刘邦一统天下之后,天子出行所乘马车凑不到四匹毛色一样的马,而大臣出行有时连马车都没有,只能改乘牛车,由此可见汉初经济之凋敝。为了让社会经济得到恢复,汉初采用“无为而治”的行政哲学,将“与民休息”放在首要位置。无为而治并非什么都不做,而是不要妄为,应当根据当下自身的情况决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先做什么后做。汉初成书的《淮南子》批评“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的观念,而赞同因势利导,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人们修建水渠将其导入田地中,就像庄稼春种秋收一样,人们顺应作物生长规律就有收获。
古代中国以农为本,汉初“与民休息”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鼓励百姓积极从事农业生产,无违农时。汉初田税税率很低,汉高祖所定的“十五税一”已较战国时代的“什一之税”更低,汉文帝在位时曾减为“三十税一”,公元前167年,他更是下令免征田税,此后直至汉景帝于公元前157年即位的十多年中都免征田税,这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汉景帝即位后,恢复“三十税一”的税制。
除了田税之外,古代农民还有服劳役的负担,一般安排在农闲时节,汉文帝将“一年一役”改为“三年一役”。不论是减免田税,还是减轻劳役,其目的均是让百姓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把自家的小日子过好,才能让社会安定,并积蓄能量投入到更大的事业中。
汉文帝一方面通过亲耕礼等方式,向社会传达首重农业的执政方针,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有人曾向汉文帝进献一匹千里马,汉文帝却而不受,他说:“天子出行,前有鸾旗开道,后有随从护卫,一般情况下,每天行走五十里,如果率军出行,每天只走三十里,我坐上这匹千里马,又能先走到哪里呢?”汉文帝还下诏天下郡国不要进献珍稀宝物。
《史记》称汉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汉文帝曾打算建造一座露台,台是高于平地可以登临远处的建筑,那时宗室成员间颇有一种建高台的风气,西汉宜春侯曾在城中建了五座高台以便游览,建高台花费不少,汉文帝自然也知道,但听到建露台要花费百金,立马取消了修造计划,他感叹道:“百金相当于十个中等人家的家产,我继承先帝留下的宫室,常担心自己的一言一行使先人蒙羞,怎能建造高台呢?”
治狱务宽
在汉文帝、汉景帝的施政措施中,减轻刑罚也是一项重要内容。刑罚作为一种治理社会的手段是必要的,汉初对于秦政多有因循,沿用了许多严苛的刑罚。
汉文帝即位之初便废除了连坐之法,在他看来“法者,治之正也”,法令公正、量刑适当,百姓自然心服口服,社会风气也会向善拒恶,将罪犯予以惩处理所应当,但旁及无罪的亲人则有失公平,也与法制止暴行、导民向善的根本目的相违背。
汉文帝还废除了残忍的肉刑,历史上著名的“缇萦救父”说的就是这件事。缇萦是齐国太仓令淳于意的女儿,他犯了罪要被施以肉刑,缇萦不忍父亲受此刑罚,来到长安向朝廷陈情,表示一个人一旦施以肉刑,肢体遭到摧残就再也不能复原了,她愿没入官府为奴婢来换取父亲免受肉刑,保住肢体的完整,给未来改过自新回到正常生活留下可能。汉文帝得知缇萦的陈情后,为其孝心而感动,要知道汉文帝本身也是一位孝子,其生母薄太后生病时,亲尝汤药亲自喂养。更难能可贵的是,汉文帝能据其陈情而反求诸己,“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汉文帝下令废除肉刑,改为笞刑。
不过,汉文帝时的笞刑仍是很重的刑罚,而且在执行过程中不规范,汉景帝时,朝廷规定了笞刑要采用怎样的刑具、笞刑只能施加在犯人的臀部而不能施加在其他部位,并连续两次减少鞭笞的数量,第一次“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第二次“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汉景帝曾下诏,刑狱乃国之重事,相关官员不可不谨慎从事,地方如果有拿不准的案子应当交朝廷处理,“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经过“文景之治”,汉朝呈现出了这样的景象,在经济方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汉代的铜钱内方外圆,中间用一根绳子串起来,串钱的绳子腐朽,乃至无法算清到底仓库中存了多少钱;在社会风气方面,“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谊而黜愧辱”,百姓将犯法看成是十分严重的事,纷纷以仁义为先,厌恶做令自己令他人感到羞耻的事。
汉文帝、汉景帝的时代是一个养精蓄锐的时代,面对北方匈奴的进攻,汉朝基本处于守势,面对南方的南越国,汉朝与之保持良好关系,汉景帝时平定了“七王之乱”,但没有彻底解决同姓诸侯王坐大的问题,这一切都有待汉武帝来解决。汉武帝依赖“文景之治”奠定的雄厚经济与社会基础而得以大开大合——南平南越、北击匈奴、行推恩令、独尊儒术,一个大有为的时代来临了。
发现霸陵
以俭约而著称的汉文帝,生前曾交代自己的后事,据司马迁的《史记·孝文本纪》记载,汉文帝对当时厚葬以致家庭破产、服丧过度以致损伤身体的行为表示反对,他下令减少为他服丧的时间,以往按照礼制需服丧九个月的减至十五天,需服丧五个月的减至十四天等。对于陵墓的修建,“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欲为省,毋烦民”。
霸陵也写作灞陵,因在灞水边而得名,灞水是“八水绕长安”中位于长安东边的一条河。霸陵经常出现在诗歌中,如李白有一首词《忆秦娥》:“箫声咽,秦娥梦断秦楼月。秦楼月,年年柳色,灞陵伤别。乐游原上清秋节,咸阳古道音尘绝。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霸陵所在的区域在进出长安的交通要道上,这里不知见证了多少依依惜别。
古人对汉文帝霸陵所在的区域是清楚的,但具体地点却是个谜。《史记》《汉书》这些典籍中都没给出具体地点,倒是元朝一位叫骆天骧的学者在《类编长安志》中,明白写道霸陵在白鹿原北凤凰嘴下。明清学者接受了这一观点,清代著有《续资治通鉴》等作品的大学者毕沅在陕西做官时还在凤凰嘴下立了一块正名碑,告诉世人这就是汉文帝的霸陵。
事实果真如此吗?2011年,考古学家对凤凰嘴开展考古勘探工作,因为有古人的明确记载,考古学家最初也认为这里就是霸陵,可是从山底探到山腰再探到山顶都没有发现人工开凿痕迹,证明凤凰嘴下没有陵墓。尽信书不如无书,考古学指出了一个流传七百多年的错误,但仍然没有找到霸陵的具体地点,这时凤凰嘴两公里外的江村大墓进入了考古学家的视野。
2002年,六件西汉陶俑出现在美国的一场拍卖会上,这六件陶俑来路不正,是盗墓贼盗走再转卖到国外的,在拍卖会开始前二十分钟,我方成功将其从拍卖名录中撤出。一年后,六件陶俑回国。这六件陶俑原本被认为出自白鹿原上的窦皇后陵,这位窦皇后是汉文帝的妻子,窦皇后陵是典型的西汉帝后陵,地表有高大的封土,很像古代量米的器具“斗”倒扣的样子,故称“覆斗状封土”,后来考古学家确认陶俑其实出自窦皇后陵旁的一座墓,因为在江村而得名江村大墓。
考古学家对江村大墓展开勘探后,惊讶地发现种种证据显示这是一座西汉帝后级别的高等级墓葬,经过考古学家多年努力,如今可以确认江村大墓为汉文帝霸陵。不同身份的人,逝世后享用的葬制也是不同的,江村大墓墓室东西南北面各有一条墓道,从空中俯瞰其形状,像是繁体字中的亚,这种亚字形陵墓一般只有皇帝或皇后级别的贵族才能享用,这是一条重要的证据。另一条重要证据则是考古学家发现有一道东西长1200米左右、南北宽860米左右的夯土围墙,将江村大墓和窦皇后陵围在一起,西汉人赞同“夫妇一体”,死后也应合葬在一起,采用“同茔异穴”的葬制,即夫妇各有墓穴,但在一个陵园中,可与窦皇后合葬在一起的,只能是其夫汉文帝。
江村大墓地表没有高大的封土,这似乎与西汉帝后陵的规模不相匹配,但却印证了《史记》中汉文帝要求“不治坟”的记载,而霸陵外藏坑出土的文物也较为朴素,印证了汉文帝的俭约。应当指出的是,考古学家并没有对霸陵墓室进行发掘,而是对墓室外围的115座外藏坑中的8座进行了发掘,发现了大量陶俑、金银器、明器官印等,外藏坑俨然是一座地下官署。
在西安市北郊的渭水畔,坐落着汉景帝的阳陵,汉阳陵博物馆如今是国家一级博物馆,观众在这里可以看到西汉帝陵外藏坑的样子。考古学家挖掘了阳陵10座外藏坑,博物馆建设者在外藏坑上铺上厚玻璃,观众可以行走在其上,低头便能看到两千年前外藏坑中密集排布的陶俑。
这些陶俑如今赤身裸体,但在下葬时,他们的身上包裹着丝麻等织物,时光流逝,外衣逐渐被侵蚀,而陶俑却还保留着昔日的神态,他们或抿着嘴唇,或低眉颔首,或面露微笑……
让两千年前的微笑再度绽放,拉近今人与历史的距离,这也许就是考古学的魅力。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