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7-02 01:24 | 来源:南方网 2010-06-10 10:13:00 | 查看:1271次
财经杂志封面文章。
一群横跨商务、工商、外汇领域的青年技术官僚,如何自设外资审批“双向收费站”,牵涉华人首富李嘉诚、内地首富黄光裕以及西门子、飞利浦、首创等知名企业
《财经》记者 饶智 王延春 实习记者 康逸梅
这是一群青年技术官僚的集体倾覆。
他们家世普通,但拥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大学毕业即入部委工作,而立之年已是权重一方的司局级领导。过去十年里,中国涉外贸易法律法规大抵出自他们之手;若无贪腐事发,未来20年之于他们可谓海阔天空。
他们分别是:原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原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原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资本司司长邹林,以及曾是政界同事、后为纽带的律师张玉栋、刘阳。
郭京毅1965年5月生,自1998年任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下称外经贸部)条法司投资法律处处长,至2008年以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身份“落马”时止,受贿跨度整整十年。张玉栋系其北大法律系同学,两人与许满刚、刘伟、邹林年龄相仿,最大相差仅两岁。1947年出生的邓湛虽年长近20岁,但进入仕途仅先于郭京毅4年。
这个封闭而自足的联盟,以2008年8月郭京毅被“双规”为拐点,互相揭发,瞬间瓦解,可谓“最坏的联盟”。
2010年5月12日,郭京毅因受贿845.09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死缓,现已上诉。窝案其他六名被告相继一审宣判,张玉栋以行贿罪领刑5年;因受贿罪,邓湛、许满刚各判12年,刘伟11年,邹林6年;“双面”刘阳因受贿罪与行贿罪,并罚5年。
趋轻的判决背后是沉重的案情。与普通的腐败官员不同,这群技术官僚深通律法,仕途风顺,未来将是主政者乃至国之倚重的栋梁。然而,他们最终围绕着合资企业上市、外商投资审批、企业并购和反垄断审查等,利用立法设租、审批游说、咨询代理等方式组成一条罕见的审批腐败流水线。其设租寻租手法高明,除了自身出卖公权牟利,更将法律模糊地带的自由裁定运用至极。
若以犯罪时间推算,七份判决书在不同的三个时期勾勒出一幕幕鲜活的权力寻租图景:
——WTO前过渡期(1998年-2002年),正值中国加入WTO前后,由郭京毅、张玉栋成立的“思峰村委会”小试牛刀,行贿者如新飞、首创、新奥等;
——商务部成立初期(2003年-2006年),此为内、外贸管理统一之后,外商在华投资、内资赴境外上市出现井喷。行贿者如和记黄埔、长实投资,以及黄光裕运作国美电器在港上市等;
——反垄断时期(2006年-2008年),彼时相继启动的反垄断审查如国美并购永乐、法国SEB并购苏泊尔案等,本来的监管机制沦为寻租空间。
对应于这十年,外商在华直接投资金额出现三次波段,其中1998年至2000年间呈下降趋势;而2001年至2003年、2007年至2008年则两现高增长。外资在华涨落之间,正是相关政策更迭之时。判决书中任意个案,均现一条阡陌相交、利益共沾的外资审批寻租链;而郭京毅、邓湛、许满刚、邹林、刘伟、张玉栋、刘阳系列案的完整版本,则展现了由“链”变“网”的系统性制度腐败。一个依托权力而生的利益共同体,从监管者到寻租者仅转身之间。
中国人文官僚主政历史悠久,而兴于上世纪90年代的技术官僚,可谓官吏史上一次结构变动。反观郭京毅系列案,其背后的制度弊病既拷问对技术官僚的监管,亦对中国外商投资制度设计极具镜鉴。
实际上,无论商务部还是外管局,均在此案之后稀释审批大权,前者将注册资本1亿美元及以下外商投资性公司审批权下放至省级;后者将外汇监管由审批制改为事后审查。但谁来监督监管者,仍然无解。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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