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烧过永和桥:一场超过百人的未成年人恶性聚众斗殴事件(组图)

发布时间:2020-06-10 21:34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0年06月10日 08 版 | 查看:3074次

  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万秀村出租的楼房 尹海月/摄

  万秀村里写作业的男孩 尹海月/摄

  斗殴现场

  斗殴现场

  张力在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万秀村 尹海月/摄

  2018年11月,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张力哭了。

  她刚刚18岁,两条麻花辫搭在肩膀上。命运送给她的成人礼是——一个长达8年的牢狱宣判。

  2018年2月25日的夜晚,10多个少年跟在她身后,骑着电动车,手持砍刀和钢管,与另外的10多个少年展开了械斗。后来加入的人越来越多,斗殴人数超过百人,其中,95%是未成年人。这场约架最终演变成一场恶性聚众斗殴事件,13人被判处两年三个月到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包括4名成年人,9名未成年人。

  费昌祥和赵慧玲是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这是他们10年来审理的最大规模的未成年人斗殴案件。互殴两方来自南宁市两个城中村:万秀和大沙田。而双方约架的起因竟是一场有关舞步原创者是谁的争论。

  费昌祥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近几年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尤为突出,在其审理的案件中,流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比高达70%。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曾于2013年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查,该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流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比例较高,“有些法院比例能达到90%。”

  有时,费昌祥甚至能预料出,下一个进法庭的是谁。有的孩子被抓时未满14周岁,法院没有处理,但在审讯中留下了名字,费昌祥会特意留意这些人,没几年,他在法院又见到了他们……

  两位法官感觉问题“非常急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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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场械斗带来的后果,张力说“从来没想过会这样”,以前,朋友打架,她也去,去着去着就习惯了,但她只是围观。

  这也是很多人去永和桥打架时的想法。有人在审讯时说,“因为无聊才去的”“想去看热闹”。还有的人去前甚至不知道为谁打架,为什么事打架。

  斗殴发生的前一天晚上,张力正在万秀村附近的一个网吧上网。大沙田村的一个女网友在QQ空间称,万秀的“四步舞”抄袭了大沙田的“八步舞”。

  张力很不服气,在下方评论,“四步舞就是我们万秀的,你们还在舞台上跳得这么开心。”

  张力和朋友常在酒吧跳“四步舞”,她们认为这种舞步是万秀的原创。其实,这种“社会摇”舞蹈没有固定动作,只需跟着节奏即兴摇摆。

  看到对方删掉信息,张力本以为,事情已经到此为止。没想到,大沙田村一个名叫李杰的男孩很快加了她的QQ,对她多次辱骂,并挑衅万秀村的年轻人,“觉得牛,可以开战喽。”

  双方随后在网上展开了长达几小时的骂战,并将互相谩骂的内容转到各自区域的网络群。

  “别人都骑在我们头上啦,我们跟他们打架吧。”在万秀的QQ群,有人说道。此前,张力和李杰互不认识。骂了几个小时后,双方最后约定,明晚永和桥见。

  张力随后将一些朋友拉入讨论群,商量如何前去应战。没想到,第二天现场,朋友拉朋友,直至双方100多人卷入这场斗殴。

  一位小轿车司机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回忆,2018年2月25日晚10点多,自己开着私家车回家,看到一群人在一起,“我感觉好像要打架,就开车跟在他们后面。”

  这位司机透过挡风玻璃看到,起初,有20多个年轻人骑在电动车上,前往永和桥的路上,后来,人越来越多,一辆又一辆摩托车汇入队伍,形成一股长达几十米的车流,随后停在永和桥底。

  整场械斗持续了5分钟。

  这位司机不敢摇下窗户,使劲按喇叭。街道早已乱作一团,很多司机按响了喇叭。

  一个穿着红色外套的男孩被十几个人围起来打。眼见大沙田村的人被打败,人群中开始响起欢呼声,“万秀赢了!”天空中放起烟花。

  此时,现场唯一的女孩张力,站在距现场十几米处,蒙了。张力后来在法庭上哭着说,当时的局面,她已控制不了。

  事后,大家才知道,被砍中的红衣男子名叫李宽,是大沙田一方的组织者。当时,李宽未满18周岁。当晚,他被警察送往医院,后被鉴定为二级轻伤。李宽说,斗殴前一晚,是李杰联系他,让他帮忙去永和桥打架。

  然而,直至斗殴结束,李杰都没有出现——那个晚上,他没去永和桥。

  “我是因为名声、面子,就和张力约架,但实际不想去。”在审讯室里,李杰抖着腿说。

2

  斗殴发生后,当地人不解,为何这些年轻人会为了舞步大打出手。法官费昌祥告诉记者,舞步只是一个导火索,真正点燃双方打斗的是地域上的互相谩骂与攻击。

  张力后来才知道,一些朋友与大沙田的人早有冲突。这已不是他们第一次斗殴,此前发生过,只是没有“闹得这么大”。

  费昌祥说,很多未成年人犯罪以团伙出现,少则三四人,多则十几个人。打架似乎已经成为这些城中村年轻人的家常便饭,而要不要去打,要看对方是否属于自己这一群体。

  有时,审判结束后,法院会进行回访帮教,费昌祥发现,当问到某个年轻人时,这个人的另一个朋友,犯下的案子也是自己判决的,“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存在一个圈子。”

  费昌祥将这些圈子设定为“亚价值文化圈”,“他们在主流价值观圈里容纳不进去,只能退而求其次,自己形成一个小圈子,从这个圈子里获得认同。”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100多个斗殴参与者的生活轨迹类似:几乎都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多数初中辍学,56%的父母离异,超过半数少年已脱离父母管教,独自生活。

  法官赵慧玲告诉记者,很多年轻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主要问题源于家庭。“有时候审孩子,背后实际上在审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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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分析了张力这个样本。

  来万秀村前,张力一直和父母、哥哥生活。两岁时,她跟随家人从100多公里外的老家来到南宁,开始了不断搬家的生活。

  张力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表示,11岁时,父母离异,她在一个夜晚离开了家,再也没有回去。张力说,父亲重男轻女,总是打她,有时打得她眼睛发黑,那里没有一丝家的感觉。

  父亲也常打母亲。每次打之后父亲向母亲乞求,接下来母亲又一次次地被打。直到母亲回了老家,哥哥也因打架进了少管所,她开始不去上学,很晚回家。她想,自己出去,父亲可能会很着急,结果父亲在网吧门口逮到她,拎起来就打,“那天晚上我就不再回去了。”

  她找朋友借钱租房,满脑子想着挣钱,有时在夜里被雨淋透,和10个朋友挤在一间酒店里。

  她回老家找母亲。但经营花店的母亲告诉她,不能在别人面前喊她妈妈,“那时候我心里真的好难受。”相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没喊过一声妈妈。客人进店,她就喊一声,“有人来了。”

  后来,母亲把她送回南宁,问她有没有地方住,“我就骗她说有,但我没地方住。”

  万秀村收留了她。张力在那里住了多年,先是住在每月250元租金的出租屋,后来住在每月800元租金的出租屋,再后来,她的很多朋友也住在这里,“一栋楼全是我们的人。”

  她和朋友一起做微商,开直播,卖护肤品和衣服,“慢慢就有钱了。”

  张力说,她喜欢这里。万秀村是南宁市面积最大的城中村,它呈井字型,嵌在车水马龙的城区里。万秀村总人口7.5万,流动人口占了7万。这里的居民楼相隔很近,看起来几乎要撞上去,胡同里,错乱的电线把狭长的天空切割得支离破碎。

  在这里,张力感受到了来自同龄人的温暖。他们陪她吃饭、陪她去医院看病,除夕在家里过完年,再出来陪她吃团年饭。张力说,她喜欢这种“她说什么,朋友们就会立马去做”的感觉,有时,她让他们去某个地方接她,他们真的很快就会赶来。

  大家都叫她“万秀大小姐”,因为她脾气火爆,说一不二,“一点小事都会争到自己赢。”但她对朋友义气,借钱给别人,从不催着还。谁没地方住,她就收留谁。

  张力说,他们在我身边,不会离开我那种感觉,让我有一种安全感,而这种感觉自己从来没有从家人那里得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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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说,这种 “共同的命运和压力”是流动未成年人犯罪背后凝聚的动力,“当他们被社会剥夺自尊心的时候,他们想通过暴力PK的方式重新树立自尊,释放压力。”

  法官费昌祥认为,凝聚成圈子后,时间越长,这些年轻人会越来越离不开圈子,“圈子多脏,他们就会被染得多脏。”

  实际上,永和桥斗殴事件只是这些流动未成年违法犯罪的一角,在此次涉案的100多人里,很多有前科:团伙偷铺面、偷电动车、电瓶、组织卖淫等。

  斗殴那天,未满15岁的刘强也去了永和桥,“因为待着无聊”。因为未成年,在看守所待了3天,他被释放了。

  除了打架,他还和伙伴去偷铺面、偷车。朋友负责偷,他负责把风,有警察来抓,他就跑。起初做这些事,他也有犹豫,不过后来“做了几次就不怕了”。偷来的钱用来上网、吃饭、喝酒、开房,“有了钱就开心。”刘强说,反正自己不到16周岁,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费昌祥说,这种想法在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中十分普遍。依据目前我国《刑法》中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14-16 周岁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仅需对故意杀人等八类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对其所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统计显示,这次100多名斗殴者中,30%已不是第一次违法。有的少年因为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过十几次,最后还是因年龄问题被释放。

  还有的少年对警察讲,“你抓了我,第二天不还是放我出来,我偷到16岁就不偷了。”“他们肆无忌惮。”费昌祥说。

  在费昌祥看来,这是圈子长久聚集的后果——久而久之,他们会形成自我的价值体系,内心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只服从于那个给他认同感的圈子。

  “每个人都是炭火,在熔别人的同时也在熔自己,最后只能形成一个圈子,这个圈子跟外界格格不入。” 费昌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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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昌祥认为,最有效的方式是将这些圈子打破,把辍学的流动儿童找出来,“让他们回归到正常的主流价值观教育体系里。”费昌祥告诉记者,目前,针对辍学儿童的普查仅限于有户籍的固定人员,流动人员还没有做到这一点,“这是一个漏洞。”

  对学校实在无法管理的学生,应当送入专门学校(指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开设的一种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教育。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送特殊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由于是学校或家长自愿提交申请,不具备强制性,该法规在现实中很难真正执行。不过,于2019年10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就此问题作出了修订,根据新增规定,对情节恶劣或拒不配合接受矫治的,公安机关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建议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治疗。

  苑宁宁介绍,此次草案就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暴露的诸多问题作出了回应。草案首次采取分级预防理念,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三个等级,并针对不同等级的行为细化相应干预措施。

  针对具体不良行为,公安可采取8项过渡性教育矫治措施,严重到一定程度的将被送专门学校,更加严重的,如出现杀人、抢劫、强奸行为的低龄孩子可能会被收容教养,“相当于我们对14周岁或16周岁以下、不予处罚的那部分未成年人的矫治措施进行了系统化的设置。”

  费昌祥告诉记者,这次斗殴也体现出明显的网络特征,“冲突发生、网络召集、作案工具都是通过网络。这个问题在近几年尤为突出,包括贩毒类案件。”费昌祥说,以前贩毒,未成年人参与基本是帮别人带毒,从5年前开始,他们开始自己线上找毒品和买家。

  对此,此次修订草案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保护的理念、网络环境管理等作出全面规范。不过,苑宁宁坦诚,“目前对互联网整个生态的治理、对互联网内容的管理,做起来比较难,这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此外,此次草案首次提出了“国家监护”概念,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将面临严重的处罚,其个人信息也将被纳入到征信系统当中。对实在无法履行监护的职责的父母,将撤销其监护资格,由国家监护。

  除了法律修正,苑宁宁认为,全社会应该思考更多,“单纯让未成年人承担赤裸裸的法律责任,我个人觉得对他们是不公平的。”

  费昌祥认为,根本原因仍在家庭。实际上,像张力这样完全脱离父母管教、在社会上流浪的未成年人是少数,很多有父母养育的年轻人也不可避免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6

  很多父母在家庭教育上显得有心而无力。刘庆国就是这样一位父亲。

  他不知道该如何和此次参加斗殴的儿子刘祥相处。儿子6岁时,他与前妻离婚,之后又组建新的家庭。在父亲眼里,儿子像一个陌生的住户住在家里,只是吃饭时,才会从房间里走出来,问一句答一句,很少叫爸爸。

  刘祥在接受采访时说,即使发微信问父亲要钱,他也从来不语音,“感觉跟他有种隔阂,不想跟他说话。”只有跟朋友在一起时,他的话才多起来。

  沉默的刘祥先是辍学,后来很少回家。斗殴发生前,刘祥已经多次出去打架,他曾因打架被拘留35天,有一次甚至被打得住院,刘庆国几次劝说儿子,也无济于事。

  刘庆国觉得,儿子走到今天,错在自己与他沟通太少。他很少陪儿子,不开家长会,也不过问学业。老师打电话来,问他为什么不去开家长会。刘庆国说,“我们家都没有哪个读好的。”

  他向记者连连叹气,“我不懂怎么教养小孩,我这方面真的有错。”

  相比之下,李宽的妈妈王凤对儿子的成长更关心。这个进城务工的家庭完整,9口人挤在出租屋里。儿子出事后,她整日哭。

  每天5点半,王凤夫妇从家出发,骑着摩托车,去几十公里外的工地上干活儿。有时回到家,已到晚上9点。他们希望儿子好好读书,但儿子初一就开始旷课,父亲用拳头解决问题。

  斗殴发生时,李宽从看守所出来不久——因偷电动车电瓶,他在里面待了7个月。那会儿因偷电瓶被抓到派出所时,王凤还在工地,她以为“没那么严重”,一晚上没去派出所。

  有时,李宽天黑不回家,王凤问儿子为什么不回来,“他说干吗回来,挨老爸骂。”

  后来和儿子一起被判刑的几个少年,王凤早就认识。这些年轻人常常来家里玩。王凤也没怎么在意,他们看起来都很乖,吃饭时,她一个个嘱咐不能去打架,他们都答应得很好,连连点头。

  她不知道儿子早在2016年就建了一个QQ群,还成为这个群的“大哥”和群主。一位参与者说,加入其中,是为了不被欺负,“听说这个群很厉害,如果被欺负,可以找这里帮我出头。”

7

  判刑后,有些人的妈妈埋怨王凤,“你儿子叫我儿子去打架,我儿子才白白去(监狱)两三年。”

  有个被判刑的年轻人已经20岁了,法庭上,家属说,“他还是小孩子,别人叫去,他有什么错。”费昌祥说,这种心态在他审理的案件中很普遍,“只要发生过错,家长都认为是别人叫去的,自己家孩子根本不懂事。”

  这种教育观令费昌祥痛恨,“这不仅是漠视法律,也是漠视别人。”

  在皮艺军看来,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子女受教育等方面无法享受与城市人同等的权利,“责任意识也非常淡薄。”

  皮艺军认为,相比城市孩子,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面临家庭、辍学、经济等各方面的压力,“家长没有沟通能力,没有时间与他们沟通,学校无法对他们进行管束,他们在整个社会处于边缘状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认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问题来源于家庭,但家庭问题不应简单归结为父母的教育错误,应当关注底层群体的生存处境,“我们一直要求父母要好好教育孩子,可是我们给父母留出多少教育的时间?那些生活底层的人,为了生存都已经很艰难,很多婚姻关系都不完整,没有家庭生活,孩子怎么能正常?”

  李玫瑾认为,社会应当重视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养育时间,并对其有一定投入,在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家庭提供支持,“各个基层政府有权帮助每个家庭,让他们有一个好的养育条件。”

  李玫瑾认为,对没有能力培养孩子的父母,妇联、教育部门、团组织等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他们不爱孩子可能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很少被人爱过,他缺乏爱的能力。这需要指导。”

  李玫瑾说,针对本案出现的一系列违法犯罪问题,家庭仍是源头,“家庭治理好,辍学问题也能相应的得到解决。”

  “培养一个好的人,他对社会是有贡献的,培养一个坏的人,他会危害社会。所以不要认为养孩子是私人的事情,它是社会共同的责任。”

  8

  一场斗殴改变了13个年轻人的命运轨迹。

  入狱前,他们有的已经找到稳定的工作,有的还在读书,还有的刚成为一名爸爸,审判那天,有个人的女儿在医院里出生。这些值得期待的未来都在那个斗殴的夜晚戛然而止。

  王凤每个月去监狱看儿子几十分钟。每次见面,穿着蓝色囚服的儿子总会哭,问她,“我坐几年牢出去,人家会不会看不起我,出去也没有前途。”王凤哭了,宽慰儿子,“什么都别想,在里面好好学习。”

  王凤后悔耽误了小儿子,把在广州打工的大儿子叫回南宁,拿出更多时间陪孩子,她希望孙辈不要走前面的路。王凤的丈夫称“6年后,儿子出来自己也老了”,他很想去监狱看儿子,老板不给请工假,但夫妻俩坚持“请也得请,不请也得请。”

  刘庆国探监时,儿子没有表情地问他,老家人知不知道自己坐牢的事情。

  “儿子在乎别人怎么看他的。”刘庆国也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自己以前从来没注意过儿子喜欢什么。现在,他拿出了更多时间陪伴女儿,他终于知道了女儿喜欢跳舞,游泳,给女儿报了兴趣班。

  只是,刘庆国又遇到了难题,女儿沉迷于刷视频,他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如何管教,于是和妻子开始商量对策。

  刘庆国与儿子的关系比以前好了很多。一个月前,监狱里开家属探望会,几十个家长围着一个大桌子,和孩子面对面交谈。在这个桌子旁,他第一次和儿子长时间对话,父子俩聊了一个小时。临走时,儿子抱着他的肩膀哭,“对不起爸爸。以前你的话我听不进去,还是爸爸好。”

  而张力最终也没有等到她的父亲。从她离家的那刻起,父亲就再没有过问过她。进监狱后,张力一直等妈妈给她写信,终于等到一封,看见信封上妈妈的名字,她瞬间就哭了。

  多年前,有一次,她喝醉了酒,在微信质问妈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一开始,她只是小心翼翼地说,在吗,好想你哦。“发了很多次,好多天,她都没有回我。”看到妈妈发动态,她忍不住质问,你就不该把我生下来,你有没有问我一句好不好?我看别的小朋友拉着妈妈的手,你知道我是什么感觉吗?这么多年,你都没有关心过我。

  “对不起,没有尽到一个妈妈的责任。”妈妈回她。她又开始跟妈妈道歉,“我很心疼妈妈,一点都看不了她哭。”

  张力后来在电视上说,舞步到底是谁先跳的对她并不重要,她决定与李杰约架,是因为李杰骂了妈妈粗口话,“我很生气,本来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的。”

  在监狱里,她告诉记者,19年来,自己最幸福的时光是在看守所待的那一年多。

  因为看守所有一位姓王的女警官“很疼”自己。她比妈妈小几岁,喜欢开玩笑,谈心,过年时会突然从口袋抓出一把瓜子给她,有时,偷偷塞给她鸡蛋、巧克力。

  起初,收不到妈妈来信的她一直哭,警官就找她谈心,宽慰她,在里头好好学知识。

  看守所外面开有两个大花圃,种满了红月季。情人节那天,女警官跟她开玩笑,“你得礼物了没有?”张力说,自己都这样了,怎么可能有礼物。女警官捡了一大把月季给她,张力哭了。

  去监狱那天,警官一直目送着她上车。入狱后,张力坚持每个月给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警官”写信,她说,她要一直写,写到出去为止。

  出事的那个春节,张力本来对未来充满了想象,她刚刚成年,打算去考驾照,再开一个美容美甲店。在外几年,她存了一些积蓄,她想为老家的爷爷奶奶重新起新房子住。好好一家人,像个家的样子。

  (文中涉及案件的少年及其家长姓名均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尹海月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野火烧过永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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