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9 14:53 | 来源:光明日报 2020年05月06日 10版 | 查看:915次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据新华社电(记者李志浩)1982年,屠海力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是军垦人。2006年11月,24岁的他如愿考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公安局。2007年2月13日,屠海力正式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进入猛进派出所工作。
这是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一级公安派出所。加入这个集体,屠海力感到自豪,也有了压力,在第二天的工作日记中他如是写道,“我会好好工作,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我是一个优秀的好民警!”
2007年2月17日晚,屠海力值班。他接到报警,一间舞厅有十几个人打架。他和同事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边7人,一边9人,正在大打出手,有人手里还拿着尖刀。
屠海力大步冲上前,一把夺过了最凶狠那人手中的尖刀。就在这时,有人趁乱将刀子刺向另一方,随后拔腿就跑。屠海力追上去,在百米外的大街上将其抓获。
1人对16人!回到派出所,同事暗自为他后怕。而那一天,是他刚到派出所工作的第4天。
朴实、谦和、孝顺、富有爱心……这是家人、师长、邻居对屠海力的一致评价。
父亲是一位厅级干部,但他的同学、同事少有人知。就连他的领导、猛进派出所的副所长陈娜,也是在屠海力牺牲后才知道他的家庭情况。
无论上学还是工作,屠海力每次回家、返岗坐的都是公交车,从没坐过父亲的公车。
2007年7月13日18时,猛进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十二三岁的少年在猛进干渠边玩耍时,不慎落入水中,被激流冲走,随时会有生命危险。1名民警和3名协警员迅速前往营救。此时,正在办公室电脑前录入资料的屠海力听说后立马跑出去也要求同往。同事说:“你两个月没回家了,所里不是安排你回家吗?你不要去了。”屠海力跳上车,“多个人,多一份力,走吧!”
到达干渠边,大家发现了从上游漂下来的孩子。屠海力一边向下游跑,一边脱去衣服。眼见他准备下水救人,同事着急喊道:“水太急,下去危险!”
“来不及了,这孩子还有救!”说罢,屠海力纵身一跃,跳进了湍急的渠水中。他抓住落水少年的腰,挣扎着把孩子推向岸边,无奈水流湍急,几次都没有成功。最终,冰凉的渠水无情地吞没了他和少年。
7月17日上午,雨水如浇,2万多名市民从四面八方赶来,冒雨送别这位年轻警官。
从警仅仅5个月,他纵身一跃,为人间定格了一个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高大身影。
他走后,公安部追授他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共青团中央追授他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兵团党委追认其为中共党员,兵团公安局党委为他追记个人一等功,自治区人民政府追授他革命烈士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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