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9 19:31 | 来源:人民日报 2020年04月29日 15 版 | 查看:590次
据新华社电 (记者李志浩)13年前,年轻的警官屠海力生命驻足在25岁,为救人壮烈牺牲。
2006年11月,24岁的他如愿考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公安局。2007年2月13日,屠海力正式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进入猛进派出所工作。
2007年7月13日18时,猛进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十二三岁的少年在猛进干渠边玩耍时,不慎落入水中,被激流冲走,随时会有生命危险。1名民警和3名协警员迅速前往营救。
此时,正在办公室电脑前录入资料的屠海力听说后立马跑出去要求同往。同事说:“你两个月没回家了,所里不是安排你回家吗?你不要去了。”屠海力跳上车,“多个人,多一份力,走吧!”
到达干渠边,大家发现了从上游漂下来的孩子。屠海力一边向下游跑,一边脱去衣服。眼见他准备下水救人,同事着急喊道:“水太急,下去危险!”
“来不及了,这孩子还有救!”说罢,屠海力纵身一跃,跳进了湍急的渠水中。他抓住落水少年的腰,挣扎着把孩子推向岸边,无奈水流湍急,几次都没有成功。最终,冰凉的渠水无情地吞没了他和少年。
7月17日上午,雨水如浇,2万多名市民从四面八方赶来,冒雨送别这位年轻警官。
从警仅仅5个月,他纵身一跃,为人间定格了一个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高大身影。
一位普通警官走了,没有豪言壮语,但他留给人们的却是一种弥足珍贵的品行。
他走后,公安部追授他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共青团中央追授他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兵团党委追认其为中共党员,兵团公安局党委为他追记个人一等功,自治区人民政府追授他革命烈士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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