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汉斌:为救落水群众献出生命(图)

发布时间:2019-12-29 18:49 |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29日 03版 | 查看:736次

葛汉斌像 新华社发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郑州12月27日电(记者何娟)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办公楼的南侧,有一条穿过市区的河流,名叫“湛河”。20年前,年仅38岁的葛汉斌在这条河里,为抢救落水群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葛汉斌,河南省商城县人,汉族,高中文化。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机动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三级警督。

  1999年7月15日16时许,平顶山市天使集团职工陈国民带着女儿在交警支队附近的河岸游玩,为打捞女儿的一只鞋子,不慎落入水中。时值湛河汛期,水位上涨,上游的白龟山水库正开闸放水,陈国民很快被激流冲到新华路桥东侧的橡胶拦水坝。

  16时10分,时任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大队长葛汉斌接到市公安局110指令,称交警支队南边的橡胶坝有人落水。接到指令后,葛汉斌大步冲出位于一楼的办公室,一边跑一边甩掉身上的衣服,到岸边后纵身跃入水中,向落水者游去。

  在橡胶坝坝底,葛汉斌同激流展开英勇搏斗,奋力搜寻落水群众。但他被河里的漩涡卷来卷去,逐渐体力不支,最终被卷入河底。由于无法靠近激流中的漩涡,随后赶来的支队民警和其他救援力量在河两岸扯起长绳,拉着绳子跳入水中进行搜救。当葛汉斌被托出水面时,他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葛队长出生在长江边上,水性很好。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橡胶坝底下有漩涡呢?是救人的本能推动着他义无反顾地跳进河里。”曾和葛汉斌共事的民警赵彦伟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如果他遇到漩涡时及时后撤,是有生还希望的。但他没有,反而扑向更深处的漩涡。”

  时至今日,谈起葛汉斌,曾和他共事的每一名同志仍充满着敬意。现在在平顶山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工作的郝振宇入警之初被分到葛汉斌负责的大队。“葛队长舍己救人不是偶然的,这源于他对工作的兢兢业业和对人民的赤诚忠心。”

  葛汉斌生前所在的机动大队承担着市区交通巡逻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大型活动交通警卫等任务。面对生死关头、危难时刻的一次次考验,葛汉斌选择忘记个人生死得失,永不懈怠地为人民服务。

  1995年12月2日凌晨,一辆从郑州开往南阳的大客车栽进路边两米深的水塘。葛汉斌和8名队员将49名落水乘客从冰冷刺骨的深水中救上岸。葛汉斌被冻得浑身乌紫,手脚不听使唤,讲话直哆嗦。因为他的突出表现,市公安局为他荣记个人三等功。

  1996年1月14日清晨,一辆长途客车因避让抛锚车辆坠入水塘,葛汉斌带领队员从零下5摄氏度的冷水中打捞出近十万元的货物。支队原计划为他请功授奖,但被他婉拒,主动把机会让给了其他队员。

  葛汉斌1980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战斗在交通管理执勤执法第一线,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严格执法,为警清廉,创造了一流的工作业绩,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1999年8月24日,葛汉斌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葛汉斌牺牲的时候,他的儿子葛起良才10岁出头。“我印象中的父亲很少回家,特别严肃,但他穿制服的样子特别帅。”葛起良循着父亲的脚步,2008年从警校毕业后成为一名民警。“父亲影响了我的一生。毕业后我选择到基层派出所工作,与人民打交道的过程让我明白了警察的使命和担当,也让我更加理解了父亲20年前的选择。”

  葛汉斌烈士的墓地位于市区边缘平顶山脚下的聚仙陵园。交警支队政委于峰说:“每年清明节,支队民警都会前往陵园扫墓,到现在已有20年。这成了支队的传统,时刻激励着我们奋勇向前,做人民的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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