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8 00:31 | 来源:新京报 2019-05-07 B02版 | 查看:11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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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筹应该明确规定相应的求助制度和募捐规则,既能保证求助人得到及时救助,也能保证爱心人士的捐款落到实处,帮到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近日,德云社相声演员吴鹤臣家人涉“百万众筹”事件引发公众关注。据悉,4月8日,吴鹤臣因突发脑出血住院救治,其家人为之在众筹平台“水滴筹”上发起筹款,拟筹款100万元。但有网友发现,吴家的经济状况较好,在北京有两套房产和一辆车,却在众筹时勾选了“贫困户”标签。
水滴筹的“聚沙成塔”互助模式其实是个不错的尝试。笔者身边就有很多生活条件比较困难的人,在遭遇重大疾病时,通过水滴筹平台筹措了数量可观的捐助款,完成了治疗的心愿。通过水滴筹,小到1元、2元,大到上百、上千,通过数量不等的爱心接力式捐赠,病人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爱心帮助,解决了“治不起病”的难题。可以说,众筹互助平台确实为很多看不起病的人提供了“看好病”的希望和“活下去”的勇气。
然而,此次德云社相声演员吴鹤臣家属发起的“百万众筹”事件,却再一次暴露出众筹互助平台在管理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和漏洞,也进一步对“求助者”的社会良心形成拷问。众筹互助平台是否真的在帮助穷人?被帮助的是否都是真的穷人?生活条件中等偏上的人,在遇到困难时,是否有资格向他人(甚至包括生活水平不如自己的人)求助?
从水滴筹平台负责人对网友关注问题的回应情况来看,众筹互助平台对求助人的经济情况、众筹金额、贫困户识别和监督审核等方面,并没有一个明晰的监督规则和管理制度,因此导致类似的事件出现。在此前的2016年,众筹互助领域就曾出现过罗一笑“诈捐”事件。可以说,从当年的罗一笑“诈捐”事件到今年的相声演员家属发起“百万众筹”事件,足以说明众筹互助平台并没有从这些敏感事件中得到教训,也没有为防止再次出现“诈捐”、“骗捐”事件而筑起一道制度的防火墙,平台监管和审核机制的缺位,恰恰为相关“求助者”的“诈捐”、“骗捐”开了后门。
更奇怪的是,在“两套房产、一辆车等资产”曝光后,吴鹤臣的家属不仅不为自己“该不该发起公开募捐”而反思,却忙着以“不明白平台规则”为由为自己辩护,这一态度和处理方式更是让那些通过众筹平台献出爱心的慈善人士心生“被利用”之感,对社会爱心的传递和众筹平台的公信力形成了次生伤害。
慈善可以不分贵贱,但众筹平台至少应该划条线。通过众筹互助平台获得社会爱心捐赠是一项权利,但在行使这个权利时,必须要遵守相应的规则及制度。水滴筹作为一家众筹互助平台,应该明确规定相应的求助制度和募捐规则,既能保证求助人得到及时救助,也能保证爱心人士的捐款落到实处,帮到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只有这样,众筹互助平台才能形成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为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既是众筹平台存在的价值,也是平台管理者的目标。
在制定规则、履行审核和监管责任过程中,众筹互助平台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本也无可厚非。事实上,众筹互助平台的管理费也是爱心人士将捐款的具体事务在一定程度上让渡给管理平台的一种体现。从这个角度来看,众筹互助平台实际上形成了替爱心人士把关审核救助对象信息真实性的契约关系,众筹互助平台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准入门槛和捐助规则,并对捐款使用情况严把审核关,防止“诈捐”、“骗捐”行为的发生,确保捐助款实实在在地落到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手里。
另外,政府相应职能部门也不应袖手旁观,应对众筹互助平台的实际运行情况予以必要的监督。对那些规则不明确、监管不到位的平台,应及时督促整改;对屡查屡犯的平台,要勒令其退出市场。只有这样,才能让众筹互助平台真正发挥桥梁作用,推动中国慈善事业良性发展。
木丁(财经评论人)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德云社演员也有求助权利水滴筹不该只收费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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