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06 21:42 |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06日 01版 | 查看:496次
作者:阿依努尔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乌鲁木齐11月5日电(记者阿依努尔)为了家园安宁,马建军献出了35岁的生命。一个人民警察,一个忠魂故事,一颗热爱人民的心,这短暂的一生,人民卫士马建军书写了太多传奇。
马建军(1959-199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人,回族,1979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是玛纳斯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副所长。1994年3月19日,在抓捕持刀歹徒过程中,马建军壮烈牺牲,年仅35岁。马建军牺牲后,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马建军的人生,在1994年3月19日晚23时终止。
因为正值防洪时节,一个月以来,马建军只回过两次家,尽管家离派出所不过几分钟的路程。当天傍晚,父亲来找过他,希望他回家看看,本来可以早些回去的他却将生病的指导员撵回家休息,自己又带了一个班。
就在这时,值班室的自动报警器骤响,显示警情来自附近商行。当马建军带着另外一个民警冲进漆黑的房间时,歹徒在黑暗中挥刀乱刺。马建军在与两个歹徒搏斗过程中,身中数刀,其中一刀刺入腹部,一刀刺入心脏……
由于伤势过重,马建军牺牲在案发现场。
15年的从警生涯里,他以热爱人民、为人民服务为信念,谱写了一曲曲英雄赞歌。
玛纳斯县城镇地区社情复杂,发案率占全县的53%,县公安局党委让马建军担任城镇派出所副所长,他到任仅仅七个月,社会治安就有了好转。当地民众中流传:“劣迹青年和犯罪分子听见马建军的名字就头皮发麻,见到马建军就双腿颤抖。”
1983年,玛纳斯县收容站关押了一批劣迹青年和流窜人员,马建军怀疑其中一个外地流窜人员与一个重大盗窃团伙有关,便只身做卧底打入犯罪团伙内部。经过各种考验,马建军终于赢得他们的信任,在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的大量罪证后,将他们一举抓获……
“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干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警察的天职。”马建军常说。
他生前做过太多“暖心事”:汉族老人杜家祥和俄罗斯族老伴无儿无女,生活无依,马建军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坚持多年照顾两位老人生活,为他们买面、买米、担水、劈柴、洗头理发、打扫卫生,甚至料理后事……
1987年8月14日、18日,玛纳斯县连续发生两起凶杀案。马建军受命去河南缉捕犯罪嫌疑人。在郑州下了火车就直奔扶沟县,将人抓获后当天就踏上归途。来去在火车和汽车上坐了七天七夜,回到家连续发了好几天高烧。
1989年一个寒夜,一位外地来玛纳斯探亲的中年妇女不慎掉进水渠,执勤返回的马建军听到呼救,马上跳进水渠将她救出,还把她带到派出所办公室取暖烘衣、准备饭菜、购买返家的车票。1993年,玛纳斯县团结路居民周丽萍家不慎失火,由于丈夫不在家,周丽萍抱着小孩急得直哭,马建军听闻后毅然冲进屋内,把两个随时都有爆炸危险的煤气罐拎出……
常年超负荷运转,使马建军积劳成疾,医生多次劝他住院治疗,他却总是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不把自己的病放在心上。有时疝气发作,他就忍住疼痛,继续坚持巡逻执勤。
牺牲的那一天是周末,他仍忙得顾不上家,这成了一家人永远的遗憾。不过,当地人民记住了这位英雄。每年清明时节,他的陵墓前总会摆满花圈、花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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