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慧轶:铿锵玫瑰绽放在公诉一线 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犯罪及被害预防工作(图)

发布时间:2019-09-14 16:4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9年9月1日 | 查看:811次

人物故事:

  董慧轶,,广西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2013年以来,先后荣获广西优秀公诉人、广西首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并入选广西公诉人才库及专门型(命案)公诉人才库,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所办理4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对近百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毒品、爆炸等重大案件提起公诉,无一败诉,且公诉意见得到法庭采纳率接近100%,所办的龙建国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年度“广西精品抗诉案件”;梁先华故意杀人案、卢一敏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年度广西十大“优秀公诉庭”。她爱岗敬业,率先垂范,率领的市检察院公诉科先后荣获第三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等6个自治区级荣誉,创建的四项工作经验获得上级院的充分肯定在全区推广,为建设平安贺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强化思想引领,牢铸就政治过硬的钢铁意志,在处理重大、敏感案件,特别是涉及面广、各方诉求复杂、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案件时,能从政治安全、经济稳定、社会公众利益的大局出发,合理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案件,从事公诉工作以来,所经手处理、指导的上千件案件中,没有一件出现因公诉环节工作引发的上访、信访事件。

  2017年6月,该同志获贺州市委评为贺州市“党员先锋岗”,所在公诉科获评为贺州市“党员先锋号”,2018年4月,获评为贺州市“十佳党小组组长”。

  以党建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独特的精神感召力、思想引导力和内心驱动力,推动公诉团队建设。确立“公正司法、正义先锋”为公诉党小组党建品牌、“崇德尚法”作为公诉科训,提炼“对党忠诚、对人民忠心、对法律敬畏、对检察事业执着”作为公诉人核心价值观,建设集党建工作、公诉荣誉展示、公诉历史、团队风采于一体的公诉文化长廊,先后开展“五有”团队建设、“先锋成长计划”等专题队伍建设,以浓郁的检察文化促进公诉队伍团结奋进、携手齐心,以丰富的党建载体铸就公诉团队政治过硬的钢铁意志,带领公诉团队真正成长为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铁军。

  短短几年时间,将贺州公诉打造成全区品牌团队,出色完成“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贺江水污染系列案”、滕某受贿案以及杨某滥用职权、受贿案等一大批在全国、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出庭 公诉任务,案件工作在全区检察系统年终评比中连年均获满堂红,广西首届未检业务竞赛、广西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等各项公诉业务竞赛均获得优秀成绩,公诉业务核心数据保持全区先进行列,“智慧公诉”、公诉文化、未检工作、重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等4项工作经验获得自治区肯定,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区推广,2次召开全区现场会,仅2018年全市公诉部门获得19项全国、全区集体和个人荣誉,未检工作迎来全国多个省市的同行前来学习交流经验,案件质量得到最高检评查组高度肯定,公诉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作为最高追求目标。在“五加二”、“白加黑”的高强度工作环境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所办的案件努力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不枉不纵,不冤枉一个无罪的人,但也不放过一个有罪的人,努力让所办的案件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办成铁案。她所经手办理的案件一直保持着“四个无”的纪录,即无错案、无违法违纪办案、无投诉或者举报案、无超期办案。她专啃硬骨头,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了包括“2018.4.4”特大杀人案件、“2016.2.21”六路爆炸案、“2015.8.16”特大杀人案、孔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等一批在我市、自治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其中“2018.4.4”特大杀人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的庭审直播点击率接近500万,获中国法院网评为年度最受关注直播案件;龙建国故意杀人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精品抗诉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的梁先华故意杀人案、卢一敏故意杀人案分别获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广西年度十大优秀公诉庭。

  2012年开始,她担任市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围绕“保护、挽救”两大工作主题,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推动我市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犯罪及被害预防工作:

  参与创建并运行广西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努力提升未成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专业化、集约化;创建广西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干预机制并正式运行,为涉罪未成人和被害人未成年人提供提供心理疏导、心理评估等服务;依托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女童保护项目”,建立了广西第一个“女童保护”工作站,招募培训了一支拥有23名志愿者、2名少年儿童基金会认证的专业讲师的工作团队,深入校园、社区开展法制宣传,目前已经为4941名儿童及家长免费提供了未成年人防性侵知识;创设了广西首个性侵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努力避免被侵害的孩子受到“重复伤害”;参与建立广西首个未成年人办案基地,为全区检察机关建立专业化、一体化的未成人工作提供贺州样本;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办案的各项特殊机制,培养了一支作风优良、战斗力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团队,2人获得全国先进个人表彰,6人次获得自治区级荣誉表彰,所办3件案件入选“全区检察机关十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2017年4月,全区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专题推介贺州开展未检工作的经验;北京、湖北、内蒙等多批省内外的同行专程到贺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未检工作得到全国范围内的肯定。

  她身先士卒,坚守法律底线,无偏无私、无惧无欺,自觉拒腐防变,不违反规定与律师、当事人会见,不私下接受律师、当事人宴请,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做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的表率。近年来,她拒绝宴请30多次,拒收当事人的财物10多次,其中有4次为5万元以上的财物,铁笔无私赢得当事人交口称赞。在她的带领下,市院公诉团队几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的投诉、举报、控告。

  有一种尊严,它来自法律的力量;有一种神圣,它来自正义的光芒;有一种追求,它来自无悔的信念;有一种骄傲,它来自职业的选择。当权利得以维护、公平得以伸张;当手中的起诉书承载起正义的理想;当每一滴心血和汗水凝聚成智慧;当胸前的检徽在阳光中闪亮,董慧轶,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就像一朵铿锵玫瑰,在公诉一线上肆意绽放,野蛮生长,绝代芳华!

来源:广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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