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6 20:52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9年5月27日 | 查看:1671次
人物故事:
刘一泉,男,199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市通州区纪委区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干部。
2019年1月,被共青团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评为2017-2018“青年榜样”;被北京市通州区文明办评为“2018通州榜样”年度榜样。
自2017年转隶至今,刘一泉先后独立承办及参与办理了百余起违纪违法案件。转隶伊始,时值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期间,北京市通州区纪委区监委率先探索使用留置措施。特别是在查办北京市第一起留置案件过程中,刘一泉作为该案主要承办人,他白天,外围调查取证、开展谈话;晚上,研判案情、撰写材料,干到凌晨两三点是常态。他和同事秉承忠诚、干净、担当的信念,出色完成了全国首例审结的留置案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刘一泉严守纪律规定,认真负责做好审查调查的每一项工作,同时加强对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和监察法的学习理解,着重强化审查调查等业务知识的储备。在这片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刘一泉和同事们肩负人民的嘱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唱响了副中心纪检监察战线上的“青春之歌”。
有一种热爱,叫全情投入
2017年,曾经在通州区反贪战线工作了四年的刘一泉,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步伐,转隶到通州区纪委区监委,成为纪检监察战线的一名新兵。身份变了,但不变的是他反腐的坚定决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期间,北京市通州区在全市率先探索使用留置措施。当时,留置措施如何具体操作,全国尚无先例可循。作为纪检新兵,刘一泉刚刚转隶到岗就作为主要承办人,投入到了专案组的工作中,开始了使用留置措施的“破冰之举”。
“我们是2017年4月1号转隶的,我和同事4月2号就开始着手办理李某的案件。”刘一泉说,“留置措施的使用,既要突出政治效果,也要突出法律流程的规范和严谨。从人员配置到办案模式,我们都处于积极探索的阶段。”
李某在通州区永乐店镇财政所从事出纳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761万元公款挪用于股票交易。李某涉嫌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严重违纪违法,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双立案”,同步进行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白天,外围调查取证、开展谈话;晚上,研判案情、撰写材料,干到凌晨两三点是常事。作为北京市首起留置案的亲历者,时至今日,刘一泉依然清晰地记得当时的工作节奏。从被调查人安全到案的预案,到留置后及时通知被调查人家属;从被调查人留置期间的讯问,到对其心理疏导的安排;从留置文书的文号、版式的确定编排,到纪法衔接的内部转换以及案卷材料的最终移送……所有周密的细节都倾注了刘一泉与同事们的心血和汗水。他一心扑在了工作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确保把每一项工作做到极致。
在对李某使用留置措施时,从派人将李某带至区纪委监委谈话到送至留置场所,刘一泉和同事们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儿。他和同事轮流值守,累计达100余人次。此外,他们从开始使用留置措施起就坚持录音录像,全程留痕,留存了长达470分钟的影像资料。
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是刘一泉和同事们开展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在李某被留置期间,他们在对李某依法讯问的同时,引导其重温入党誓词、抄写党章,唤醒其党员意识,促使其主动撰写反思材料,配合制作警示教育片,以其违纪违法事实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有了刘一泉和同事们的努力付出,该案历时66天圆满审结。随着法锤落下,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通州区出色完成了北京市首例实施、全国首例审结的留置案件。
“法庭充分考虑李某的认罪悔罪态度、主动全部退赃等主客观情节,依法从轻判决。” 刘一泉说,“我们从事的监察调查工作,不是仅有刚性的硬度,我们追求的效果是他能从错误中吸取教训,重新融入社会,从根本上‘治病救人’。”
在参观“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时,刘一泉在一块展板前久久驻足,感慨良多。因为,上面就是他们对被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时的工作场景,以及相关文书,作为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大成果展出。
第一起留置案刚刚结束,刘一泉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转身投入到第二起留置案中。通州区监委对宋庄镇翟里村党总支原书记邓某采取了留置措施。
“这个案件比较复杂,纪检监察部门主责审查调查,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两个机关联合办案。案件涉及金额巨大,人员众多,一一询问取证,工作量很大。”刘一泉说。
邓某在留置期间,刘一泉和专案组的同事密切监控他的行为。有一次,在监控中,刘一泉发现心怀悔恨的邓某有自扇耳光、疑似咬舌的行为,他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措施。不仅如此,刘一泉还积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特别是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审查调查中,密切关注被调查人的思想动态。刘一泉说:“我们与邓某谈心谈话,对他明之以法、动之以情,能够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实事求是跟组织说清楚。通过政策宣讲和亲情感化,早日悔过自新,重拾希望人生。”
刘一泉和同事们高效办理一桩桩案件,有效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转隶以来,刘一泉先后承办及参与查办了百余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他和同事们秉承忠诚、干净、担当的信念,践行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担当,唱响了副中心纪检监察战线上的“青春之歌”。
有一种清醒,叫时刻准备着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对于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而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储备新能量。
怎样正确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妥善处理好纪法衔接问题?刘一泉虽然有坚实的法学基础,但他仍然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他一方面加强对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和监察法的学习理解;一方面着重强化执纪审查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纪检监察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需要,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四种形态”、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监督管理……这些曾经陌生的字眼儿,在刘一泉的头脑中逐渐鲜活起来、深刻起来,成为了他学习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线,特别是办案部门的干部,纪律要求是重中之重。刘一泉在调查措施使用、涉案款物处置等方面严守纪律规矩,以认真负责、勇于担当的态度做好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每一项工作。
有一种情怀,叫无悔选择
如果把单位比作一个大家庭,那么自己的“小窝”就是小家了。在办案过程中,刘一泉几乎没有休息日,自己的小家他根本顾不上。
在第一起留置案调查期间,刘一泉的爱人已经怀孕九个多月了,随时可能生产。夫妻俩都是外地留京大学生,长辈离得比较远,每次产检,他的爱人都是自己去医院,迈着沉重的脚步楼上楼下地跑,而她对丈夫的理解体谅,也是给予丈夫的最大精神支持。
2017年4月28日,刘一泉的“小家”迎来了新成员。刘一泉回家的时候经常是深夜十一二点,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却没有什么机会抱抱初生的孩子、陪生产后的爱人说上几句慰藉的话。放弃休假陪产的惭愧,他更是深深埋在了心底。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难处,时时面临这样那样的选择。刘一泉从来没有抱怨,他上班时间认真负责,晚上和周六日加班也从不缺席。
在第二起留置案调查期间,刘一泉依旧和专案组的同事一起加班到深夜,回家后还要照顾爱人和孩子。到了夜里,他往往要起来两三次给孩子冲奶粉、洗奶瓶、换尿布。第二天,他又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跟组织上提过任何特殊要求。
在通州区纪委区监委103办公室里挂着三面锦旗,在刘一泉看来,这些群众赠送的锦旗是他和同事们收到的最珍贵礼物。诚挚的话语、鲜红的底色,体现着反腐败工作的人心向背,是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肯定与支持。“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我们不仅要精准办理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更要通过每一起案件去倾听一方百姓的心声诉求,去洞悉一方的政治生态,从而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刘一泉说,“有人曾把纪检监察干部比喻为啄木鸟,是区域政治生态的守护者。我想,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忠诚、干净、担当,当好北京城市副中心政治生态‘护林员’。”
2018年5月1日,刘一泉和他的战友们又收获了一个全市第一的荣誉。那就是,北京市通州区监察委员会被授予“首都劳动奖状”,是全市第一个获此殊荣的监察委员会。作为这支队伍中的一份子,刘一泉和他的战友们既兴奋自豪,又感到任重道远,使命艰巨。
有一种战场,虽没有硝烟,但却充满了奉献;有一种责任,看似寻常,却见证了不平凡。刘一泉的网名是“观心”,静坐观心,真妄毕现。他抱定一份清醒明静,一扫天下尘埃,守护风清气正的大气象。
来源:首都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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