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2-07 08:50 | 来源:湖北日报 2010-02-03 第6版 | 查看:1896次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 李先宏 通讯员 刘健平 毛翠壁
“与弱者牵手,我毕生无悔。”
人都有同情弱者之心。而45岁的续辉不但从小就怀有这种同情心,而且把它化作维权帮弱的责任和动力,一干就是11年。1998年,通城县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局任公律股股长的续辉动了心,“能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弱势群体,多好呀。”于是,她主动请缨,就任中心主任。
说是中心主任,其实也就是她一个人。许多人对此不理解。有人说她傻,是自找苦吃;有人甚至说她出风头,肯定干不长久。
确实,作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其职责就是日复一日地与老、弱、贫、残打交道,苦和累不说,还时常要经受情感的冲击,如果没有一颗仁慈、博爱、坚强的心,谁也无法坚持长久。
一天,残疾女小何一走进续辉的办公室就号啕大哭。从她的哭诉中续辉了解到,小何经常遭受丈夫的殴打和虐待,坚决要求与丈夫离婚。
说完,小何卷起上衣,身上的新旧疤痕一个接着一个。善良的续辉忍不住流下同情的泪水。她对小何说:“你放心,我一定替你讨回公道。”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续辉冒着冷飕飕的寒风,骑着摩托车四处调查取证,并领着小何到县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轻伤。
但一审法院只判决准予离婚,对小何受伤害的事实未予判决。倔强的续辉将官司打到了中级法院。经过调查核实,二审法院认定了小何受伤害的事实,小何获得了8000元的民事赔偿。11年的坚守,这样的案子续辉不知代理了多少。她说,每代理一起这样的案子,就是一次情感的煎熬。但只要看到“小何们”的权利得到维护后露出的笑容,就一次次坚定了她继续坚守的信心和决心。她说:“与弱者牵手,我毕生无悔。”
“不仅要依法维权,更应用母爱温暖受伤的心。”
前不久,续辉收到一封来自武汉女子监狱的信。上面写道:“尊敬的续阿姨,是您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将化作积极改造的动力,争取提前释放。”
写信人小钟,广西人。小钟自幼失聪,父母离异。为给中风偏瘫的父亲治病及供弟弟读书,小钟年纪轻轻就外出打工,不幸被人骗到武汉并被迫加入盗窃团伙,在通城多次作案,盗得赃款赃物共计折款5万多元。
续辉了解小钟的身世和悲惨经历后,全力为她辩护。最终,小钟被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审判完毕,看到她寒冬腊月依旧衣着单薄、穿着拖鞋,续辉给小钟买来棉衣棉鞋。
穿上新衣新鞋,一股暖流融化了小钟冷漠的心。她突然呯的一声跪下,用嘶哑的嗓音发出两个清晰的字:“谢谢!”
这声从心底挤出的“谢谢”,让续辉震撼!自此以后,续辉就像关心自己的孩子一样,继续关心着小钟。不时给她写信,鼓励她努力改造,重新做人。去年冬,续辉又给她寄去3件棉衣、两双棉鞋、两双棉袜。
续辉说,未成年人犯罪,大多与缺乏家庭关爱有关。作为一个法律援助工作者,不仅要依法维护他们的权益,更应用母爱温暖他们受伤的心,让他们重新做人。
伟大的母爱,温暖了50多颗受伤的心,使这些失足青少年成为金不换的回头浪子。
“帮助别人,就是在帮助自己。”
湖南平江人熊正兴与30名同乡到通城林场打工,但林场承包人拖欠他们16.6万元工资,一直拒付。
接案的当天下午,续辉就与熊正兴赶到承包人家里,一笔一笔地核实账目。直到凌晨3点多钟,才把账目查清,结果证实欠款属实。
已连续工作10个多小时的续辉,趁热打铁地给承包人讲道理、摆事实、亮法律,与承包人协商还款事宜,当夜达成“年前保证付给民工6万元,余款次年2月付清”的还款协议书。
签完协议回到家中,已是凌晨6点多。有人说她,为外地人累成这样,何苦呢?
续辉却说,如果这些民工拿不到工钱,就有30多个家庭过不好年,就会造成30多个家庭不安定,作为一个法律援助工作者,有责任和义务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续辉常说,与人玫瑰,手留余香。帮助别人,就是在帮助自己。11年的艰苦努力,续辉所领导的法律援助中心,跻身“全省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行列。她本人也先后被评为通城县政法系统“十佳标兵”、“全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并被推荐到司法部接受表彰。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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