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见义勇为):刘丰收(图)

发布时间:2008-10-20 08:00 | 来源:央视网 2009年06月17日 13:00 | 查看:3312次

  刘丰收,男,45岁,中共党员,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国税局稽查局主任科员。

  2006年3月13日下午5时许,武汉市汉阳区江汉二桥下,某厂女职工胡秀英正行走时,突然冲出一名身穿黑夹克的男子,猛力夺走她的挎包后迅即逃窜,胡秀英边喊边追:“抓抢劫!”因公事路过此地的刘丰收听见呼喊求助声,立即意识到迎面跑来的“黑夹克”就是劫匪。他迎面截住“黑夹克”,大声喝道:“把包放下!”歹徒见状,调头加速逃跑。刘丰收一个箭步冲上去,伸手抓住歹徒抢来的包。歹徒突然从身上掏出一把20多公分长的尖刀向刘丰收刺来,刘丰收躲闪不及被刺中臀部。当过兵的刘丰收怒喝一声,忍着剧痛与其搏斗,几招就将歹徒重重地摔在地上,紧接着一脚踩住“黑夹克”握刀的左手。这时鲜血从刘丰收的裤子里渗出,洒在劫匪的脸上。路人纷纷上前相助,将劫匪擒住。几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劫匪带走。此时,刘丰收悄然拦了一辆出租车去医院治伤。

  第二天,他强忍着伤痛赶到单位上班。同事们见他走路一瘸一拐的,关切地问他怎么回事,他搪塞说痔疮病发了。刘丰收带伤将歹徒制服后,没留姓名离开现场。警方为了调查取证,通过电视台、报纸找到了这名见义勇为不留名的“平民英雄”。

  刘丰收在部队服役期间,多次受到嘉奖。在国税局,他深受领导和同事好评。面对劫匪他见义勇为,甘当无名英雄,刘丰收身上体现出当代公务员的浩然正气,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2006年3月,武汉市国税局为刘丰收记三等功一次,湖北省、武汉市国税局专门发出通知,号召全系统干部职工向刘丰收学习。

  2006年4月刘丰收先后被武汉市、湖北省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先进个人称号;2006年11月被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十大英雄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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