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力:《慈善法》推动中国全民社会治理进程(3图)

发布时间:2019-05-13 22:10 | 来源:人民网 2016年05月27日15:06 | 查看:1044次

 历经11年终于尘埃落定的《慈善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行。这是对慈善事业的现代规范,也契合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变化的要求,意义深远。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秘书长缪力女士参与慈善事业长达三十几年,专职做公益业已八年,经历了中国慈善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艰难发展历程,是一位重要的历史见证者和参与者。近日,她接受《善达网》的专访,对《慈善法》出台的意义及基金会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并对慈善组织如何迎接这种挑战出谋划策。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秘书长缪力

   《慈善法》为赋权提供保障

  善达网:历经十一年,《慈善法》终于于今年“两会”后落地,全国人大发言人傅莹曾强调其重要性“不可低估”。您的看法是?

  缪力:《慈善法》的出台对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乃至整个社会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在我看来,《慈善法》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其对于中国公民直接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国家民主进程的作用。

  对于《宪法》规定的自由结社、言论自由等,公众大多感觉“高不可攀”或不可企及。而《慈善法》在一些方面是能够让这“根本大法”落地的,因为公益慈善事业是普通民众最容易进入的一个领域,也是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最佳途径。

  善达网:民主的一个核心就是赋权,而现在的公益慈善也不再仅局限于解决困难群体的衣食住行的问题,某种程度是对他们进行“赋权”。杨团也说过,“慈善立法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为社会赋权,为愿意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公民赋权”。

  缪力:是这样的。《慈善法》赋予公众权利,可以说是淋漓尽致的。《慈善法》对公众的赋权,将为慈善带来更多的资源和动力,极大地释放社会财富向善的力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同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上一个新台阶。

  善达网:但是,慈善法也规定,社会组织要由民政部门认定。这样一来,会不会拒一些组织于慈善事业大门之外。

  缪力:我认为是不会的。因为《慈善法》界定的慈善组织的主要条件一是“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对慈善公益的范围界定又是非常宽泛的,既有对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救灾救援的工作范畴,又有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领域,因此慈善组织的业务会是丰富多彩的。只要是对社会建设有好处的社会组织,符合《慈善法》慈善组织条件的都会被政府认可的。从出台的《慈善法》来看,只要你为社会做好事,能够解决社会的痛点,让一部分处于弱势地位的百姓获得社会关爱,这类社会组织都会被顺利批准的。我专职公益8年,非专职也有几十年,亲眼看到我们国家慈善事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也证明了这一点。《慈善法》就是为这种结社和赋权提供了保障。

  善达网:在您看来,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变化?

  缪力:是的。而且我觉得随着人们在公益领域的不断投入与践行,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会更强,对国家、社区和家庭更有担当。不是有专家呼吁,希望公民社会能够建设得更美好吗?现在,《慈善法》的出台,将会指引公众在依法行善的同时,更好的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这本身就是一种公民社会的建设。

  善达网:从现实来看,慈善组织是不是应该更多的做扶贫济困等救急难的工作?

  缪力:现在社会两极分化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地方社会矛盾激化。我插过队,当过公社书记,又从事了这么多年公益事业,知道现在中国的贫困面还不小,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即使解决了温饱问题,又出现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如果慈善领域有一批关心百姓疾苦,愿意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公平的人与社会组织,不但能缓解甚至解决这些贫困群体的问题,对政府的管理而言,也是极有利的补充。随着社会组织在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建设方面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好,我相信,政府也就会赋予社会组织更大的权利。

  善达网:实事上,自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中国的社会组织有长足的发展。

  缪力:没错。1981时,我国只有4家基金会,第一家基金会是中国少儿基金会,还是党中央书记处批准建立的,中国人民银行也参与了。到1991年公募基金会数量发展到158家,2001年是477家,2011年时,有1204家,2016年5月就增加到了1552家。现在基金会总数已达到了4934家,社会组织速度增长得非常快。

  更令我惊喜的是,原来廖廖无几的非公募基金会,现在竟是“十分天下有其七”了,4934家基金中有3382家是非公募基金会,占比69%。除了基金会,各社会团体及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也是不可忽视的慈善力量。民办非企业发展得也非常快。如此多的社会组织的成立和发展,能够更好地让《慈善法》实施落地。

人才结构、环境舆论和法治政策的变化

   缪力:近年来,一大批有爱心、有善心,也不乏专业知识的年轻人摒弃了体制内工作,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慈善事业中来;同时,公益慈善专业人才的培养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这样一个人才结构的变化,也推动了慈善事业的发展,为《慈善法》的实施打下了人才基础。

  善达网:慈善事业的人才结构在悄悄发生变化的同时,也有这样一个现实:因为待遇低、缺乏发展空间,有些年轻人选择了离开。

  缪力:这在一、两年前的确是事实,但近两年来,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慈善组织的不断成长,年轻人的待遇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就拿我们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而言,这已经不再是问题了。因为随着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各种制度的完善,我们也以“公益的情怀、企业的管理”的方式形成了一种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和待遇留人的人才管理体系。也就是说,他们的收入结构体现了绩效和贡献。

  善达网:但如果完全按市场化的方式,可能也会引起一些质疑吧,做公益还拿那么多钱?

  缪力: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而留住人才的关键在于让公益人生活得有尊严,这应该成为全社会的的一个共识。现在社会氛围越来越好,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是在努力推动改革,逐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只有这样,年轻人才能得其所得,安心工作。

  事实证明,改革的效果还是不错的。有一次基金会招两个人,报名的有上百人,且大都是研究生,本科生都少。

  善达网:不与市场接轨,就吸引不了人才,基金会就不会有大的发展,甚或会面临被淘汰的危机。

  缪力:人才强,则公益强。当然,《慈善法》的落地还需要另一个基础,环境舆论也已今非昔比。几年前的“郭美美事件”把一家百年老店搞得一塌糊涂,这既暴露了公益事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但同时也推动了社会组织的自我觉醒和公信力建设,促进了慈善事业的前行。

  这其中,涉及到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那就是公益传播怎么做?我的观点是,媒体人和公益人的价值取向是一样的,目标也是一致的,张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共同推动国家的慈善事业进步。因此,我认为媒体人要做“专家型记者”,要了解公益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多为公益机构的建设性发展而做传播,而不是为了抓眼球,做一些猎奇的、肤浅的报道,那样对公益事业百害而无一利。希望我们共同从贯彻落实《慈善法》的高度来引导进程,宏扬亮点,促进繁荣。

  善达网:也就是说,媒体在进行公益报道时,要遵循理性、建设性的原则。

  缪力:除了人才基础、舆论环境,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法治政策环境也大为改善了,政府多次出台相关文件支持慈善事业发展。而《慈善法》的出台,更是历史性地把慈善事业推进到了一个前所未来有的高度。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为慈善组织提供了公平的制度平台,对慈善活动给予法律规制,对捐赠人的税收优惠进一步扩大,增设“慈善信托”一章节,使“公益信托”得以落地,这也是最大的亮点。总之,为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打造公益链,实现相关方共赢

  善达网:《慈善法》推进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和民主进程更多是一种社会意义上的诠释。那么,《慈善法》的出台对于经济的推动作用,您认为有多大?

  缪力:我不是经济学家,不敢妄言。但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毋庸置疑的。我们看到,每一次大的灾难发生时,许许多多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都慷慨解囊、积极奉献,在较短的时间里帮助灾区百姓重建家园,促进了经济的逐渐恢复和繁荣。

  另外,因为公益可以把那些有爱心的、有社会担当的企业更好的传播开去,使他们企业获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公益事业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我也一直在倡导,要用公益的情怀、市场的思维来做事。

  我曾提出一个概念,即打造公益链。在这个公益链上,捐赠方得到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快乐;受赠方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志愿者收获了历练获得了幸福;宣传者的创作成为了正能量的传播;公益机构实现了组织责任......项目的所有相关方都受益,实现共赢。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在公益项目的选择上坚持四个原则:一是政府所需,二是百姓所急,三是爱心人士所乐,四是公益机构所能。比如免费午餐项目,就是一个符合这些原则的公益产品。只有如此,公益才可持续,不至于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在商业社会,有没有一款好产品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对公益事业而言同样如此。而好产品的关键是要形成品牌,做好一个公益项目的最高境界,就是把它做成品牌,得到政府认可,变成政策,成为百姓的福利。

  善达网:据统计,我国社会组织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仅占0.2%,而这一数据在美国是8%。《慈善法》给了社会组织大发展的契机,这种发展应该对目前下滑的经济是一大利好。

  缪力:是这样的。社会组织就是社会服务,它不仅包含了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灾,而且涵盖了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展,还增加了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这是一个巨大的领域,也容纳成千上万的人就业,其创造的GDP必然是一个可观的数字。从某种意义说,社会组织为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慈善法》的出台将创造一个新的经济增长极。

  善达网:近两年,社会企业也成为公益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现象。对此,您怎么看?

  缪力:社会企业就是我们所说的民办非企业,对此我一直是持支持态度的。因为社会企业本身,是可以创造财富的,是可以自我造血的。所以说,社会企业做好了,既解决了社会问题,也是对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推动。

  比如说,有的社会企业帮助大小凉山的农民种植水果,既解决了当地青年就业,也提高了百姓的生活水平。

   公益市场也是市场,也需要竞争

  善达网:《慈善法》出台后,或逐步放开公募权。这对于公募基金会是个挑战,尤其是基金会的捐赠额,您会不会担心减少?

  缪力: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可以说起步,发展空间巨大,足够容纳极其多的慈善组织发挥作用,毕竟,我国现在真正投入慈善事业的企业还是少数。

  另外,很多企业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也有大量的文章可做。可喜的是,一部分企业正在觉醒,懂得了公益和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懂得运用公益的力量实现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企业的发展。

  善达网:如果其他慈善组织有了公募资格,那现在公募基金会不就没什么优势了?

  缪力:所以我们大家要有紧迫感,但同时,我也欢迎放开公募资格。公益市场也是市场,也需要竞争,只有竞争才能激发活力。一家独大垄断资源,这样的公益市场永远也不会发育成熟。为此我们应对的法宝,就是两个字:创新!不久前的中国慈善排行榜发布会上,我讲了一句话: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也是基金会发展的力量源泉。有了这个法宝,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永远比问题多,公益事业能够不断地进步。

  善达网:您能否详细谈谈基金会究竟应该如何创新?现在很多慈善组织也都在谈创新,但也只是泛泛而谈,并无什么具体的路径,导致公益项目的同质化现象严重。

  缪力:创新的最终目的是把项目做好,成为政府的一项福利政策。围绕公益的几大元素都有创新的空间。首先,项目要创新,这是一个慈善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比如说我们的 “免费午餐”、“社区发展基金”等都是项目创新。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的孤儿培训,填补了国家在这个领域的空白,政府连续给了4000万的资金,解决了3800多个孤儿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的问题。

  什么是公益?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政府想做还没下决心做的,你先做实验,成功后再推广,取得社会广泛认可,政府就会接棒买单。

  二是模式创新。公益模式是在公益实践中经过抽象和深化提炼出来的核心知识体系,是把一个公益项目真正落地的方法,这也是实现内容的重要手段,也是打造公益链的关键。比如说,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的“授渔计划”,通过基金会与企业、学校共同携力,让贫困中学生工学一体化,五年改变人生,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另外基金会与央视合作的“等着我”栏目,帮助了近6500多个求助者,寻人率超过60%,形成了持续的品牌影响力,而且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效果非常好。

  冰桶挑战也是模式创新,它采用“募用分离”的方式,基金会重点做好项目的顶层设计,募集善款工作,项目由其他专业NGO组织执行。解决了基金会又做裁判员,又要做运动员的难题。

  模式创新还有一个很好的案例,就是我们建立了全国首个联合劝募中心,为那些具备合法资质的草根组织提供募捐服务。我们主动下放公募权,零门槛吸引大批草根组织进来,赋与其权利。在此支持下,渐冻人、瓷娃娃救助、儿童医疗救助等一批批具有技能专长、素质优秀的民间NGO组织摆脱了资金困扰。情怀、专业和韧性是草根慈善组织的特点,一旦有了平台,它们的发展往往会出人意料。

  三是手段创新。包括募集资金的方式及对品牌的打造,比如说腾讯的99公益日 ,我们联合慈善组织一起进行互联网募捐,三天获得了3300多万元的善款。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与湖南广播电视集团合作了芒果V基金、和浙江卫视合作的梦想助力基金、和安徽卫视合作的海豚爱基金,以及和新华网合作的新华善举基金等等也都是通过手段创新,实现了1+1大于2的效果,是慈善组织与新闻媒体合作做公益的典范案例。

  手段创新尤其要重视的一个问题是透明度,透明是一个基金会的生命所在,不仅要结果透明,更要过程透明。只有透明,才有公信力,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

  最后是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一个中心思想就是要去行政化,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这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把基金会打造成为一个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能够很好地承担民事责任。我们说制度越创新,管理就越科学,投入产出比就越高越合理。让我们一起努力,真正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形成政社分开、责权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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