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01:21 | 来源:新浪网 2010年01月18日06:36 | 查看:1801次
要是她能活过来,不管是残了还是痴呆,我都会娶她;要是她活不过来,我一定要为她戴上婚戒。陈黄断断续续、哽咽地说完这些话
天蓝色的T恤配着淡蓝色的牛仔裤,耳朵上有两只白色的大耳环,一头飘逸的长发陪衬着高挑的身材,眼神里透出一股青春的活力。看着女友的照片,陈黄泪如雨下,因为这位22岁的姑娘此时正趟在省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在出事后的第一天陈黄就已经收到了三次病危通知书。
等待归人 却等来噩耗
1月14日晚上9时30分,在武侯祠大街一家酒楼当服务员的高敏下班了,便独自赶回和男友在肖家河西一巷的“蜗居”。为了省钱,高敏一般都是走路回去。
晚上10时10分许,高敏走到离家不足1公里的高升桥东街,此时陈黄已做好饭菜,等着女友回家。然而,就在此时,一场车祸却在高升桥东街岷山拉萨大酒店前的斑马线上发生了。“当时,我左右两边都仔细地瞧了瞧,确定周围没人后,我就在斑马线前调转车头。突然听见‘砰’的一声响,我立即刹车,发现车子右后门的位置躺了个女孩,我赶紧拨打了120。可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是怎么撞上她的。”40岁左右,开着车牌号为川ATV302的出租车司机温金泉说。
希望渺茫 男友不离不弃
10时40分许,高敏被送到了武侯区妇幼保健医院,医生为高敏清理了伤口,给她腿上打了石膏后,建议将她转到华西医院;15日凌晨2时30分,已在华西医院的高敏被告知,人太多了,没有病床,建议转移到省医院;3时许,高敏被转移到了省医院。
送到省医后,医生诊断后说:“病人脑挫伤非常严重,加上拖延的时间很长,存活的几率不到万分之一。这种情况,基本上没有活过来的。”
从15日住进省医院,高敏一直靠呼吸机维持生存,在15日当天,陈黄收到了3次病危通知。“每次收到病危通知的时候,我整个人就基本瘫痪,可看着女友在一次次病危后挺了过来,我就充满了希望。”陈黄握着女友的手久久不放。
想要救人 哪知四处碰壁
“转到省医院的第一天,医生让我先垫付15000元,到了16日医院说,我们已经欠了14000元。最后找成都的朋友借了2万元,才把医药费垫上。”高敏的姑妈高建秀说,“从14日出事到17日,肇事司机只在15日中午来了一次,然后在17日中午,和他搭档开出租车的黄先生,送来5000元,此后再也没人来过。”
而肇事司机温金泉说:“17日让黄师傅送去的5000元也是借来的,我现在也在想办法凑钱。我不会逃避责任的,18日就去交警一分局等处理结果。”
昨晚8时许,高建秀致电温金泉出租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方称,可以出钱,但前提是要将医院出具的账单和个人身份证先交过去。“没有钱,医院就不开药,不开药哪来的账单啊?”高建秀说。
要是她走了也要为她戴婚戒
陈黄说,他是在2007年7月28日认识高敏的,“她为人特别善良节俭,从来不买名牌衣服。上个月领了1075元,她存了500元,而我们两人一个月的生活费只花300元。我们想着,今年结婚后,把存下来的钱拿到老家内江去买两套房子,一套是我们自己住,一套给她爸爸妈妈住。”“以前她经常问我‘什么时候结婚’,一个月前去春熙路一家婚纱店,说好今年结婚时,请他们拍照。没想到,她居然出了车祸。要是她能活过来,不管是残了还是痴呆,我都会娶她;要是她活不过来,我一定要为她戴上婚戒。”陈黄断断续续、哽咽地说完这些话。
早报记者杨法礼 摄影肖潇
律师说法
保险公司应先垫付
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孙顺发说,从保险公司的赔偿程序上来说,确实需要出具账单、在病人出院后,才能报账。但从民法的角度说,发生事故后,应该先救人,相关单位必须先把钱垫付上。虽然民法的要求跟保险公司的赔偿程序是有冲突的,但从法理精神的角度来看,任何情况下,救人都是第一位的。保险公司应先行垫付,不能让条条框框束缚死。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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