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绪:五旬老汉为救人 舍身跳入湖水中(图)

发布时间:2018-07-10 13:47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2年5月 | 查看:882次

Af925d1e4-4f1b-49b5-b5e4-6eff57e24e28.jpg

一名五十多岁老人,原本应该在家享受儿女的清福,但却因搭救落水的同伴,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就是绥芬河市旗苑街百顺食品批发商店的一名普通员工—刘明绪。

刘明绪,男,1954年12月25日出生,绥芬河人。生前在绥芬河市一家批发商店工作,工作中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是同事眼中的好榜样,由于性格开朗、生活乐观,刘明绪跟大多同事关系都很好。

2010年9月13日是旗苑街百顺食品批发商店老板娘马珊红的生日,百顺食品批发商店的员工刘会、于国双、马传保、刘明绪、陈淑英、高海洋、邓家宝、周刚一起商量凑份子请老板娘马珊红吃饭,为她庆祝生日。于是9月13日晚18时许,刘会、于国双、马传保、刘明绪、陈淑英、高海洋、邓家宝、周刚、马珊红一行就去了饭店吃饭。21时左右,一行人吃过饭后,一起往人工湖方向走,刘明绪和邓家宝俩人在后面边走边聊,其他人在大湖和小湖之间人行道旁的草地上聊天,并为马珊红唱生日歌。这时有人拿蛋糕往大家的脸上抹,接着大家就互相抢蛋糕往对方的脸上抹。由于脸上抹的都是蛋糕,刘会、陈淑英翻过人工湖的护栏到斜坡下面准备在湖边用水洗脸上的蛋糕,不慎脚一滑两人就掉到水里了,马传宝看到他们都掉到水里,就去救他俩,因为斜坡太滑没站稳也掉了下去,此时于国双见状也跑到斜坡处救他们,由于天黑,斜坡上太滑,于国双也掉入了湖中。四人掉到水里后,有人在水里喊“救命”,这时刘明绪和邓家宝听到呼救声,立即跑了过去,见状,二人想都没想脱掉衣服和裤子下水去救掉水里的人,北方9月的湖水已经有些寒冷了,刘明绪下到水里后奋力的向四人游去,可是由于湖水太过冰冷,刘明绪在伸手抓同伴的时候突然沉下去再也没上来……这时岸上的群众往水里递衣服和腰带,把邓家宝、于国双、马传宝救了上来,刘会、陈淑英、刘明绪被先后打捞上来,经“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抢救无效已溺水死亡。

根据《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有关要求,2010年12月28日,绥芬河市综治办牵头召集公安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法制办、律师)参加的见义勇为确认小组会议,对刘明绪死亡案分别进行专题研究。研究决定,刘明绪的行为符合“在抢险救灾中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这一规定要求,应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绥芬河2011年4月召开的市政府八届43次常务会议,决定给予刘明绪家属发放见义勇为抚恤金20万元,并号召广大市民向他学习,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来源:黑龙江文明办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