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评论:微信转错账不该陷入“死循环”

发布时间:2018-07-05 08:32 | 来源:新京报 2018年07月05日 第A03 | 查看:960次

来论

  当有人就微信转错账报案时,警方不管立案不立案,至少应该向微信平台调查取证,而微信平台可以不向普通人透露用户的身份信息,但当警方前来调查时,显然要全力配合。

  据媒体报道称,近日,在广东中山市工作的黄先生遇到了一件这样的烦心事,他通过微信给名为“海阔天空”的表妹转账,没承想转给了微信名同样是“海阔天空”的陌生人。等黄先生意识到错误向对方讨要钱款,对方就把他拉黑了;他向腾讯客服求助,得到的答复是“资金支付成功后无法撤回,您可与好友联系协商退回”;他又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法院求助,得到的答复是需要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和账户信息才能受理立案。“该走的地方我都走遍了”,无奈问题就是解决不了。

  微信转错账这种低级错误,并不是经常发生,但是考虑到微信有几亿用户,所以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虽然很低,但发生的次数可能不少,只不过微信转账金额一般不大,大多没有成为新闻而已。仅就近年来媒体报道的案例来看,转账人都遭遇到同样的尴尬:对方不还钱,腾讯不帮忙,公安不立案,法院不受理,转账人干着急没办法。

  就转错账本身来说,当然是转账人的责任,他是有过错的,而收款人只是被动接受,并不是主动非法占有。但是,收款人明知是别人转错了账,在对方讨要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归还,这就是收款人的过错了。在法律上是一种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金额较大还可能涉嫌犯罪。

  现实中,如果收款人不自觉,这事处理起来往往比较麻烦。因为微信很多不是实名的,你不知道收款人到底是谁。当然,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法院求助,但是不当得利案件属于“亲告罪”——受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受理,受理时,必须由受害人提供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换言之,警方立案或法院受理的前提是,你得提供究竟是谁占了你的便宜,但你又提供不出来。然后你会想到向微信平台求助,要求他们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但是微信平台也有义务保护用户的隐私,他们不会随便透露用户的身份信息。

  这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要警方立案或法院受理,你得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你向微信平台索要对方的身份信息,微信平台又说只有警方立案或法院受理后他们才能提供用户的身份信息。双方看似都有道理,但问题就是解决不了。黄先生现在就陷入了这种“死循环”——公安机关依法不立案,法院依法不受理,微信平台遵照商业原则不配合,黄先生就没辙了。

  其实,破解这个“死循环”并不是很难,关键是有关部门要提高主观能动性,多一点创新,多一点担当。比如,当有人就微信转错账报案时,警方不管立案不立案,至少应该向微信平台调查取证,而微信平台可以不向普通人透露用户的身份信息,但当警方前来调查时,显然要全力配合,提供相关人的身份信息,这应该是一种法律义务。

  微信转错账这种事情,假的真不了,真的跑不了,不至于那么难解决。归根结底,就是不能让不当得利者逍遥法外。

  □晏扬(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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