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江苏孙以智:少年儿童成长的引路人(3图)

发布时间:2018-06-08 20:48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8-12-02 | 查看:2643次

  孙以智,雨花台革命烈士孙津川的侄女,全国“百佳中队”——南京市雨花台区实验小学“孙津川中队”校外辅导员。校外辅导员工作27年,辅导了11届“孙津川中队”,把理想和信仰的种子播撒在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心田中。

  孙以智,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退休干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雨花台社区关工委主任,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把忠诚与炽爱奉献给下一代。

  孙以智多次被评为市、区少先队优秀辅导员。2002年“六一”期间被评为“江苏省十佳志愿辅导员”,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颁发的“星星火炬奖章” 获得者。2007年,在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联合开展的“全国少先队三十佳”评选活动中,孙以智荣获第七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称号,并于10月12日参加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表彰会,为我省惟一获此殊荣的志愿辅导员。2006年“六一”前夕,江苏省领导邀请江苏省少先队“三十佳”到省委做客,原江苏省委书记、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感慨地对孙以智说:“孙以智同志,您做校外辅导员26年,不简单啊!向您致敬。”

  一、依托雨花台革命圣地,坚持用英雄精神教育少年儿童

  “华东有个孙妈妈,他们全家都革命。”这是周恩来同志对孙以智父辈一家的评价。孙津川,孙以智的伯父,大革命时期沪宁、沪杭甬两铁路工人运动的著名领导人,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的领导人之一,1928年3月任中共南京市委书记,7月在中共六大上被选为中央审查委员会委员,1928年10月壮烈牺牲在南京雨花台。孙晴川,孙以智的父亲,与孙津川一道被称为“孙氏二雄”,也是大革命时期工人运动的领导之一。

  孙以智,1936年出生,从小就跟着父亲四处奔波——华东、华南、西南,闹革命,防追捕,吃尽了人间的辛苦。奶奶的话语,让孙以智牢记了一辈子、实践了一辈子——“永远不要忘记了伯父!”1949,年近14岁的孙以智在雨花台戴上了红领巾,成为南京市第一批中国少年儿童队队员。1950年10月,刚满14周岁的孙以智参军,走上了革命的道路。

  1980年,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孙以智接受南京市雨花台区实验小学(当时校名为南京市工农小学)的邀请,担任了该校“孙津川中队”的校外辅导员。从此,孙以智将生命的一部分融入了用雨花台革命烈士精神培育新人的事业中。

  雨花台是十万先烈献身、安息的革命圣地,这里有极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精神财富,是教育少先队员的最好的教材。多年来,孙以智同志组织“孙津川中队”的少先队员们参观烈士史料纪念馆、祭扫革命烈士墓,寻找烈士为革命奋斗的足迹。在知名烈士墓前组织中队主题活动,介绍烈士英雄事迹,举办“英雄鲜血染晶石”的故事会,举行“我为烈士描碑文”活动、“烈士在我心中”的诗歌朗诵活动。每年清明节,孙以智带领队员凭吊烈士墓,为烈士墓描红碑文,在烈士墓前的松枝上系满了一朵朵小白花,表达了少先队员们对先烈们深深的思念。她组织队员阅读《雨花台烈士诗抄》,学习《南京英烈》等讴歌革命烈士的书籍,启发队员讨论:烈士为什么能不怕牺牲、慷慨赴死,使孩子们懂得是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铸就了英雄的钢筋铁骨,从而知道了从小要有理想,热爱祖国热爱党。

  孙以智和辅导员们一起组织队员在雨花台开辟“红领巾路”、“红领巾苗圃”、“红领巾管理区”,参与倡议全省少先队员每人捐献一分钱,兴建“红领巾红领巾广场”活动,与烈士陵园开展文明共建系列教育活动,把对烈士的崇敬、把理想和信仰融入自己自学的行动中。她和辅导员组织“孙津川中队”队员在雨花台烈士事迹陈列馆当“小讲解员”,学习和宣传雨花台革命烈士的光辉业绩。

  一次次的队日活动,岁岁年年,坚持不懈,使孩子们在参与活动中,把烈士的英名和他们伟大的事迹铭记在心中,成为激励他们在烈士精神鼓舞下茁壮成长的力量。

  孙以智坚持用烈士精神教育少先队员。她发现现有的队员不用功学习,她就跟队员们讲孙津川苦难的童年,用孙津川当童工的艰辛故事,教育队员珍惜幸福生活;讲自己童年时跟着父亲颠沛流离中跟着父亲学识字的故事,激励队员刻苦学习。队员们“与爷爷(孙津川)、阿姨(孙以智)比童年”,学习用功了,成绩提高了。

  二、丰富和深化教育内容,做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

  孙以智在多年的辅导中,注意结合时代特点,不断丰富和深化革命传统教育的内容。1998年3月5日,周恩来同志百年纪念,向少先队员宣讲了人民好总理的光辉一生,讲述了孙津川烈士与周恩来同志的革命情谊,使少先队员们从革命先辈伟大高尚的一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建国五十周年时,向少先队员宣计祖国苦难的历史,了解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无数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加倍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从小立大志,牢记自己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以烈士为榜样,锻炼自己知难勇进的坚强性格,从小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为祖国的明天而努力学习。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孙老师积极配合学校开展荣辱观教育。这年的“清明”,孙以智和“孙津川中队”、“何宝珍中队”、“卢志英中队”等烈士中队,在雨花台知名烈士墓前举行“学烈士,继传统、知荣辱”联合中队主题会。主题会上,孙以智勉励少先队员像烈士那样,热爱祖国、忠于人民、艰苦奋斗,孙老师的谆谆教导让同学们备受鼓舞。

  孙以智多年来,按照党的要求,积极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中央8号文件颁布后,雨花实小举行了“重温烈士精神,续写光辉历程”主题活动,隆重纪念孙津川烈士诞辰110周年主题活动。第一届孙津川中队队员张溪昱来到第十届孙津川中队队员开展活动的图片。这年的5月31日,孙以智和“孙津川中队”的代表应邀参加南京电视台“市民论坛”节目。节目中第二届孙津川烈士中队的老队员和第九届孙津川烈士中队的少先队员坐在一起畅谈他们作为烈士中队一员的感受与收获。虽然两届孙津川烈士中队相差将近20年,但孙津川烈士的精神始终鼓舞着这不同时代的人奋勇争先。“孙津川中队”成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典范。

  在烈士精神的鼓舞下,雨花台实验小学的少先队员们在健康成长。学校的“孙津川中队”、“卢志英中队”、“何宝珍中队”、“雷锋中队”先后被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少工委命名为“英雄中队”,“孙津川中队”2001年被全国少工委被评为“全国百佳中队”。

  三、坚持法治教育,维护少先队员的合法权益

  孙以智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她十分注意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对队员们进行法制教育,培养队员们的法制素养,维护少先队员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近几年来,孙以智和法院关工委坚持开展“三个100”工程,精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任学校法制副校长,讲100堂法制课;大手拉小手,帮助100个生活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深入法制教育,帮教100个犯罪未成年人。

  孙以智和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全区各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他们经常深入学校上法制课,宣讲有关法律法规。雨花台区位于城乡结合部,人员流动量大,火车站、地铁站汇集在这里,情况比较复杂。孙以智每到开学、放假,每逢重大活动举行时,总会来到学校给队员上法制课,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队员的实例,宣讲注意事项,教育队员遵纪守法。她经常与队员一道开展讨论和学习,指导队员学会如何防止受骗,学会具体的防护、逃生的本领。她还法院关工委的同志支持和指导相关学校少先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队员们形象生动地学习法律知识。

  队员李子毫同学是个“后进生”,经常不完成作业,耐用行为习惯比较差,成了全校闻名的“小调皮”,老师们拿他没办法,同学们也不愿意搭理他。孙以智利用业余时间和李子毫交流,一有时间就会到也家时走访。经过了解,了以智得知李子毫因父母离婚,只好和奶奶居住在一起,长期没有人关心,而奶奶不认识字无法辅导李子毫的学习。一次次的促膝谈心,仿佛就像亲孙子和奶奶交流一般亲密。交流中,孙以智发现,李子毫渴望与其他孩子一样有爸爸,妈妈的关心与疼爱。但孙以智也知道身在这样一个破碎的家庭里,李子毫的很多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于是孙以智就主动与李子毫奶奶、班主任赵老师联系,通过大家的努力为李子毫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帮助他健康成长。有像同学们的热情帮助,李子毫逐渐由一个顽皮、经常不完成作业的小男孩转变成一个认真完成作业,学会关心同学的好学生了。2005年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以孙以智的事迹为题材制作了一期节目,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一位女队员,只有12岁,父母离异,相互推诿,孩子的居住地方和学习生活费用一直不落实。孙以智一次次找孩子父母谈话,直到运用法律手段,让孩子父母为孩子落实了住所,设置了专门帐户,确保了孩子学习和生活费用的落实。终于,这个女队员和其他队员一样安心地学习和生活了。

  顾钥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亲打工,母亲没有工作,家庭生活困难。为了让她安心学习孙以智找到社区委员会,帮她母亲安排了一份工作。孙以智还十分关心她的学习,帮助她实现了雨花台就学的愿望。暑期组织她参加社区活动,使她感受幸福与温暖。

  孙以智主动把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校外、到社区。她关心少年儿童的校外生活,她帮助队员成立雏鹰假日小队。每到寒暑假,她就和社区关工委一道组织社区孩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读书、参观、浏览、公益服务。社区有一个孤儿,从小跟着爷爷艰难度日,从没有去什么地方玩过。暑假中,孙以智带着他们参观科技馆、游玩公园,这个孤儿过了一把瘾,激动地说:“爷爷从不带我出来玩,今天我太快乐了,孙奶奶真好!”

  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它更期望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共同为青少年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孙以智深刻的认识到这点。业余时间,她组织雨花区法院退协的同志们深入学校了解学生现阶段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学校在进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期望得到的帮助。同时,孙以智还深入到社区、街道展开调研,开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空间。

  做为一名校外辅导员,孙以智运用法律武器,帮助学校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次,一名队员午饭时,不慎被菜汤烫了。家长来到学校提了不少无理要求。孙以智便对这位家长解释有关法规,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此事,平息了这场风波。同时,孙以智又与校长、老师一道为每桶菜汤加了一个桶盖,在队员中加强纪律教育,杜绝了类似情况的发生。

  孙以智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和校外辅导员,壮心不已,退而不休,她和区法院关工委的同志们,热忱帮教未成年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创建和谐社区。板桥社区几个未成年人犯盗窃罪,被带至社区进行社区矫治。孙以智与重点联系和帮助的对象小曹,一遍遍地谈心,给他分析犯罪行为的危害及其严重性;随时观察他的思想和行为变化,及时给予指点。小曹认识了问题的严重性,无论去哪里,都事先向孙以智作汇报,开始遵纪守法,行为有了很大进步。

  类似这样帮教的例子还很多,在孙以智和大家的努力下,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区安定和谐。在孙以智的心目中,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的工作是传承星星火炬的伟大事业,对于荣誉,年逾古稀的孙以智看得很平淡,她说:“荣誉是对我过去工作的鼓励,更是对我今后工作的鞭策。作为烈士的后代,作为志愿辅导员,我将继续努力工作,努力成为队员们成长道路上的指路人,让星星火炬代代相传。”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孙老放眼未来,情系下一代,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默默地奉献着力量,以夕阳之躯托起祖国的朝阳,用自己的行动时时影响教育着周围的少年儿童。“夕阳返照桃花渡,柳絮飞来片片红”,三十年来,孙以智以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在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的工作中做出了出色的成绩,把理想和信仰的种子播撒在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心田中,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了社会和谐,被同学们亲切的称为“孙奶奶”。

  (敬业奉献)北京郭锟:认真履职的好民警

  郭锟,男,1980年3月出生,2000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司警衔,现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丰分所驾驶员考试警组警长。在工作中,郭琨始终立足本职,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人民警察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点击详细

  来源: 江苏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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